正文  苦钓帅哥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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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章:苦钓帅哥1
    夜已经深了,躺在床上居然翻来覆去睡不着。
    并不是因为那个DJ的原因,我承认,我对他有种“惊艳”的感觉,但是,我知道自己的留言不妥,刚才DJ波澜不惊的一瞥在数学上讲应该属于概率问题。就像《老残游记》里面那个说书妹子王小玉那双水银般的眼珠子,就那么骨碌骨碌一转,台下每个人都认为那是看着自己,可是其实上她应该谁都没看到。
    而我的因为那个DJ看到了我,大概就是这个情节的重复罢了,至于我,他应该是没有看到的。
    想到刚才递纸条的行为,我居然羞愧不安:自己这样做是不是有点像传说中那些钓凯子的富姐富婆啊?
    可是自己并不是富姐更不是富婆啊,按照民国女作家苏青的话来说:家里的每一根钉子都是自己挣来的。
    乱七八糟地想了很久,我迷迷糊糊地居然就睡着了。
    我的手机是在第三天上午10点响起的。
    看着来电显示上的陌生的号码,我刚“喂”了一声,对面传来一个我从未听过却又觉得熟悉不已的声音:“我想,你就是前天晚上一直站着看我发愣的小女生。”
    “为什么?”我有点惊讶又有点激动,此时此刻,那个叫做“沉不住气”的词语涌上我25岁高龄的身上是何等的不适宜,可是,我也无暇去管这种第一次涌上心底的心跳跳到底是因为什么。
    “凭感觉!”他的笑声在话筒里面清晰地传来,无形中总给人一种阳光灿烂的感觉。
    今天居然手机都肯合作,要知道我这个样式难看的手机一直信号不好,现在,他的笑声能在手机里这样清晰地传到我的耳朵里——
    这,不是一个叫做“缘分”的词语在作怪,那我又该如何做其他解释?
    “今天晚上有空吗?”他的声音很温暖地传来“我叫杨杰,如果你愿意,一起喝茶如何?”
    这是何等的喜从天降,我拿着手机简直点头如捣蒜,完全忘了那边那个叫杨杰的帅哥是根本看不见的。
    从来没有哪个时候,我为笨笨熊感到这样可耻:
    笨笨熊居然是个叶公好龙的家伙!
    到了晚上约定的时间,我居然不敢去见杨杰了。
    在我的25岁高龄里,爱情一直是个陌生的字眼,除了跟随表姐去相亲过,再没单独和任何一个陌生男孩子约会过。而那些相亲也不过是骗人家一顿饭吃吃就走人,当然,有些是我看不上人家,有些是人家看不上我。
    我跟这个杨杰不熟耶,到底是去还是不去呢?我们甚至连“一面之缘”都谈不上,就这样贸贸然地跑去,好么?
    在这样关键的时刻,我居然觉得应该问问“一剑擒心”。毕竟,他经常一副经验十足的样子,也许他的意见应该有合理之处。
    但是,刚刚拨通电话,听到一剑擒心惊喜的声音,我突然警觉:这不是与虎谋皮么?
    要是这个爱搅事的小子知道了,非打搅我见帅哥的计划不可。
    开玩笑,我对杨杰可是很“惊艳”的呢!
    我决定单刀赴会。
    出发时心情的紧张惶惑不亚于荆柯刺秦的悲壮。
    在约定的茶楼,杨杰已经等着了。见了我,他老远地招呼:“笨笨熊好。”
    我呵呵“奸笑”几声,这是我的特色,只要见到陌生人不知该如何应对时,一般都是呵呵奸笑几声表示招呼。
    这个“呵呵奸笑”,是我读大一那个暑假在家练习了2个月周星星的笑声才学会的。为此,我还差点因为制造噪音被我那个以贤惠出名的大姐打了一顿。
    后来,这个笑声就成了我的招牌,连我的上司郭大勇都说:笨笨熊的招牌笑声绝对胜过周星星,有青出于蓝胜于蓝的趋势。
    但是我的这个招牌笑声却让杨杰“吓”了一跳,他几乎是以疑问的目光看我:“笨笨熊,见了我没必要开心成这样吧。这样小的一个妹妹笑成这个样子,恐怕……”
    “有没搞错,我好歹25岁高龄了耶……”我急急分辨或者说是澄清。
    这也是我的特色之一,我因为长了一个大脑门,再加上一张被我那帮猪朋狗友讥讽为“KITTY猫”的大脸,所以整个人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是一个顽童样子。每当有人表示认为我很小时,我便会马上急急召告天下“我已经20……”
    可惜这句话从我20岁召告到25岁,还是没什么好的效果,大概还有要继续召告下去的趋势。
    一个大女孩子被“鄙视”成这样,也真够衰的了。
    “25岁就可以这样笑么?”杨杰瞪大眼睛,语气里面全是毫不掩饰的偷着乐,压根不相信我有这样的高寿“我28岁了还没有这样笑呢。”
    “你太老啦,当然不可以啦”我有点得意洋洋的宣布,居然没有发现自己只三言两语一个回合,便在这个陌生人面前熟稔了起来。
    和杨杰谈话闲聊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那个叫做:“投缘”的词语在作祟的原因吧。
    谁和谁的约定刻在白桦林
    谁送谁一束红蔷薇
    泛黄相片里是谁的身影
    谁还记得那个爱你的人
    有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
    梦见过宝哥哥和林妹妹
    曾以为爱情来过这世界
    作证的就是他送的红蔷薇
    谁偷看了我写给你的信
    谁扔掉了干枯的红蔷薇
    是谁违背了最初的约定
    谁还在晚风里浅歌低吟
    一剑擒心这个小子是一刻也静不下心来的。
    刚来这个城市读了一年研究生,地皮踩熟了,这年的九月刚开校,他兼职的软件开发公司也由原来的一周去3天减少到了一周去一天半,自己张罗着新生组建他的“蔷薇乐队”。
    明明是一个又摇又滚的“摇滚”乐队,偏要取一个这样软性的怪怪的名字,我简直笑得腰都差点直不起来了。
    “有什么好笑的,真是个没有文化的笨女人。”
    一剑擒心恨恨地瞪我,对我这句“又摇又滚”的评价恨得咬牙切齿“叫你来捧场,你却来拆台,你什么意思,你?”
    嘿嘿,我没文化!
    我冷笑几声“小子,你们的精神教父崔健最近还为北京的房地产开发商做商业宣传,在街头卖唱了《一无所有》呢,告诉你,艺术也罢摇滚也罢,一概得在金钱面前又摇又滚!”
    “啪啪啪……”掌声很夸张地响起来。
    一剑擒心张开双手,一副要拥抱我的样子:“这个笨女人居然一套一套的,看来是终于长大了,来,哥哥抱抱。”
    好你个猪头三,敢调戏你老姐!
    我飞快地闪开,再不失时机地在他背上擂了一拳。
    “来笨笨熊,你看你头上都出汗了,喝杯水。”一剑擒心不再闹了,递过一罐冰凉的可乐“这水可不是白喝的,我们的蔷薇乐队成立需要一首主打歌,你帮个忙,写首歌词怎么样?我请你吃麦当劳……”
    “你少作怪,嘿嘿,我哪这么容易上当!”
    我直翻白眼,这个小子一直知道我非常痛恨面食,尤其不喜欢汉堡这种包了个鸡肉就在内地身价百倍的洋“鸡包子”。
    不就是咱中国人的包子换了件马甲么,我才不喜欢这种油腻腻的速食,休想拿这个来哄我,想叫我做义工,哪有这样便宜的事情啊。
    “求你了,才女,为咱们的蔷薇乐队写一首歌词吧”,一剑擒心不依不饶地缠人“谁不知道你是有名的三步成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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