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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好郁闷,好伤心啊!明明他买了那么多肉,最后却只得到这一锅。明明他还想,乘租借的外国佬们混战的时候,去浑水摸鱼搞几把枪!现在全完了。
    袁长乐一路上都在嘀咕,完了又指责刘仁东没胆子没血性等等。
    不等到达袁府又开始蛊惑赵华,说什么就算不能乘机弄点枪支弹药,说不定还能乘机搞点美金和英镑花花等等。
    反正是随便在那些外国人身上弄点,就够他们吃好多天的肉了!
    枪支弹药什么的,赵华或许没什么兴趣,但肉和钱,对于一个内心和实际年纪都只有十几岁的少年来说,那真是诱惑力极大!
    而且别人去那样的场合浑水摸鱼,或许还要担心小命危险,可他们是练武之人,只要速度快,说不定真能发点死人财。发自己国家的死人财,或许会有良心谴责,可发外国的人,别说赵华,恐怕此刻任何一个中国人都不会有一点负罪感。
    但扭头瞅一眼他师傅那张万年晚娘脸,赵华缩缩脖子,他真的很心动,但这事儿如何他师傅不松口,估计就不能行动。
    马车在刘仁东的刻意驱使下,飞快的在渐渐无人的道路上奔跑,如果是以前,这江夏城的大街,别说赶马车了,就是走人,那越到晚上越是拥挤的不堪的情况下,也是不便于行走的。
    可现在,饥荒以及大批的外国人的进入,街道上是迎黑就人员稀少。个别此刻还在街上晃悠的,那多半都是没处可去的流民。据说现在上花街的人,都是早早的去,然后到第二天才回家,就怕路上被人劫财劫命了。
    乘马车回家,自然比上午的时候袁长乐走路要快多了,到袁家的时候,也就用了半个多时辰。因为阴雨的天气,接近类似七点的时辰,外面的天色已经很暗了。
    袁府的门口点着两个红红的大灯笼,灯笼里面早已经不再是以前的蜡烛灯,而是近几年才流行起来的电灯。
    “小乐。”袁长乐刚被刘仁东粗鲁的推下马车,就听到背后袁家大门口传来一个焦急的声音。
    “大哥?”不情不愿的接过刘仁东递过来的大铁锅,转过身就见原身的亲大哥袁则统,穿着一身七品武官的官服从大门里快步走了出来,后面还跟着他的贴身小厮。
    袁则统是一个体型随了父亲袁魁高高大大,面相却是斯斯文文,一派书生模样,性格上又随了他母亲周敏外柔内刚的人。
    这样的人在现代,有一个很好的词语形容他们——斯文败类型。
    这位到底是不是斯文败类袁长乐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家伙是个很护短,很顾念亲情的人。
    对于自己这原身弟弟也是照顾的跟儿子似得。
    袁长乐从周敏那边了解到,这位今年春天才满二十岁,但在去年春天的时候,就已经由老太太做主迎娶了一位温柔娴淑的美女做老婆,不过,在此之前他已经有一位知心爱人,且孩子都生了一个。只因为所谓的门不当户不对,一直没能扶正。结果就被老太太横插一脚。
    幸好先前的那位据说是周家表亲的女子,也不是个好惹的,而后来那位所谓的正牌夫人也是个会审时度势的,进门之后也没有在前面的小妾身上立威的动作。否则,可以想象,这位大哥的后宅估计必定也会是水深火热。
    “哥,你怎么回来了?”袁长乐一脸狐疑,要知道,因为家里多出来一个人,这位可是常年以公务繁忙为由,不常回家的。“嘿嘿,难不成是知道我今天弄了好东西?”
    袁则统白了自己这不着调的弟弟一眼,抬手想要在对方脑袋上拍上一记,忽又想起自己这弟弟的脑袋现在金贵着,只得无奈的叹息道:“要不是母亲着急,你以为我会在你身上浪费时间?”
    “呃!别说的那么无情吗?”
    袁则统不再理会他,上前两步对准备走人的刘仁东道:“刘师兄要不在这边留一顿晚饭再走。”
    刘仁东恢复了那张冷若冰霜的脸,嘴里省略的说着:“不了。”就让马车走人。
    “行了哥。”袁长乐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假客气什么的啊,我师兄家里好东西多着呢,留我们家说不好吃的还心里塞的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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