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二章不算番外的番外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636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我叫成小彩,是阴阳殿的鬼卒。我做鬼卒的时间挺短的,才两百二十三年,但是,我倒也见了王几次。
    我们地府的王,就像罪人渊的寒冰潭一样,冷得你骨头疼。隔得那么远,王的寒气都能渗到我,叫我恨不得溜得远远的。
    然而王的眼睛在我们之中扫了又扫,扫了又扫,最后还是停在了我成小彩的头上,我感觉菊花一紧,惊得一缩脑袋,连大气都不敢再出一下。
    就在那天,我成小彩接到了一个神圣的任务,我感觉我这一生都在为这个任务做准备,完成了它,我也就完成了我在这世上的使命,活不活死不死的也对剧情大纲没有影响了。
    不久以后,我们从天庭上移植来了一棵很高很大的仙树,据说这树名叫支烟,十年一落花,落花满一季,据说王当初与意中人相见时,正值支烟花期,粉色花瓣漫天飞舞,铺满了地府的青石板。
    这树刚移植过来时已经是满树冠的粉色,我便从沿着树干爬上去,窝在那一片花海中。等我把手里绳子的一头扔下,我弟弟成小东站在树底下接住了,又小心翼翼地把花篮子绑在绳子上。
    这天不是起风天,阴阳殿里的参天大树安静地站着,像被训斥的老实孩子,偶尔落下一两滴粉色的眼泪来。我憋着气把那绳子拉上来,深怕弄翻了篮子里以法力保存的支烟花瓣。然后,我安心地趴在树枝上,等那位尊贵的客人到来,等我们的王坐着轿子从阴阳殿的大门进来。我要慢慢地将这一片青石板铺成的土地变成爱情中最甜蜜的颜色,想到这,我的心便被幸福感所溢满。
    这种幸福感不仅来自于受到王的赏识,更是因为我——成小彩,参与了一个可以载进史册的大事件——地府就要迎来它的女主人了!
    我用我贫乏的想象力想象着女主人的模样,要打动王这块万年大寒冰,那该是何等的美丽动人,何等的柔软温暖,何等的勇敢无知啊!
    我正在脑海中描绘地起劲呢,成小东便在树下大声喊我:“哥!你说大王是不是有毛病啊?这瞎弄个啥?扔花瓣是个什么鬼?叫我拿着这聚风宝扇在这扇又是什么名堂?”
    他倚着树干骂骂咧咧,手中迎风草编成的扇子轻轻一挥,一阵微风吹过,扬起地上的几片树叶,那迎风草的草絮在空中来回招摇,似是颇有几分灵性。
    我见状破口大骂他:“你他娘瞎挥挥个啥?啊?!你瞎挥挥个啥?无常大人给你那宝扇是让你这么玩的吗?你他娘的知道个屁!成小东你就一大老粗!粗俗!低劣!没文化!我都不屑和你这种鬼为伍!”说着我朝他吐了口吐沫。
    成小东很委屈地躲了,他说你这人怎么随地吐痰啊?
    我操他妈的!
    我怕他关键时候坏事,也就连连警告他:“你别说话了,一会儿人来了躲严实点,原先怎么搞到时候还那么搞,彩排的时候你做得还是有很多缺点啊,像这风要自然一点,不要太大,也不能太小,更不能刮个没完!你个猪脑袋记没记住,每扇一次要停顿五秒!”
    成小东很不耐烦地应了。
    那天我们的任务完成地挺顺利的,我也就没怎么说他,回去以后兴奋了大半个月,倒也没敢跟别人说这事,因为无常大人是事先吩咐过我们的。
    很久以后我那傻弟弟才知道原来那天我们干的这莫名其妙的事实为了:营造初恋浪漫氛围,还原当初心跳感觉(这是我们拟定作战会议时写在小黑板上的原话)。我弟知道后评价了一句:
    “有钱,”我弟冷笑,“任性。”我弟说完哼哼了两声。
    无论如何,我们出色地完成了任务,那场景制造得。。。要多唯美有多唯美,要多初恋有多初恋,连我都醉了,醉在那漫天的春光中,花舞里,当然我醉的主要原因是事后我们都可以消除百年苦修。百年啊!年终分红都没这分量!
    美中不足的是,当时我明明瞪大眼睛扫描了每一个进阴阳殿的人,然而却完全没有看到女主人的曼妙身姿。
    先是进来了两只人形动物,后来进来了四个带官帽的男的,再后来又进来一个不男不女的。
    最后又进来两男的。
    而且其中一个男的胸前还画了一只狗。
    嘁!搞笑!滑稽!
    然而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还是女主人的去向。
    我不明白。
    实在是不明白。
    。。。。。。。。。。。。。。。。。。。。。。。。。。。。。。。。。。。。。。。。。。。。。。。。。。。。。。。。。。。。。。。。。。。。。。。。。。。。。。。。。。。。。。。。。。。。。。。。。。。。。。
    这世上总有许多事情世人不明白,便是天帝也有他不懂不知之事,然而我却叫百晓镜,世上的一切映在我的身体表面,不过也就那么块地方。凡是这世上发生过的,全都藏在我的肚子里,随时等着他人来过问,他人来探究。
    最开始我是风光过一段时间的,被进献给天界的时候,众仙之主的白冽星君,地府之王的冥夜,皆沉迷于我的风采,抢得死去活来。
    天帝两方为难,只好将我暂存在自己的寝宫内。我在那金碧辉煌的地方呆了几天,总有一堆仙人偷偷摸摸地溜进来看我,然后问我:
    “百晓镜啊百晓镜,你说冥夜和白冽究竟谁更厉害些?我等应该去抱谁的大腿更为妥当?”
    我说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我所能解答的范围,但是。。。。白冽由殿外一朵仙莲走到如今的位置,我皆看在眼里,有不了解的我都可以一一为你们呈现。
    众仙挤在我身前看完了快进版的白冽夺权之路,突然就统一战线,有了共同的选择。
    我道:“论心机谋算,白冽总归是在这世间活过长久的时间,摸爬打滚,自学成才,自然更胜一筹。而冥夜乃是天地所生,刚出世便权势滔天,又有无边法力加身,更无七情六欲,脑中的弯弯绕绕定是比不得白冽星君。”
    众仙顿时如吃了一打定心丸一般站稳了阵脚,议论纷纷了一番后,转而问起家长里短,儿女情长,八卦趣闻。
    其实我也不算说错,在众仙来找我解疑之前,白冽早已来寻过我,他许诺我,若我归他麾下所有,他必让我受世人敬仰,众仙追捧,享永世颂扬。我自然心动。仅凭他窥探到我内心所望这一点,他确实工于心计,较那个武力威胁我的冥夜要强得多。
    但我同众仙说的却只是一半,诚然白冽谋算更深,然而冥夜的法力本来源于天地万物,先天条件之优异非白冽这种后天努力的可以媲美。那人的法力可以撼天动地,更可以将我等挫骨扬灰。只是这些,我便没有告诉众仙了。
    我已答应白冽,若此次他不能夺下我,我便到那阴暗的地府中去做他的内应吧。然而我深知他的狡猾,怕他过河拆桥,或者许我黄粱一梦,便要他与我结下带有法力束缚的盟约。
    他犹豫了很久,这也在我意料之中,他这种人是不能有弱点的,若是结盟,我便成了他的弱点,然而最终他还是答应了。这也在我意料之中,因为。。。。
    他实在是太想赢了。
    他这种人,一旦赢惯了,便决不允许自己输一次半次,他毕生所求,不过是站在高处,自然不许谁人和自己平起平坐。又怎容得下几次三番挑衅他的冥夜呢?
    后来我落到冥夜手里,他却对我兴致乏乏,任我呆在角积灰尘长蘑菇,我寂寞难耐地挨过很长一段岁月,他才将我从杂物堆里找出来,拂去我身上尘埃,造一个幻境将我放进去。然后要求我日日夜夜地播放人间的景象。
    我知道他的恋人死于他和白冽的争斗中,而上神答应了他为缘由重塑金身,修复魂魄,答应的条件是他将乖乖地守着这个鬼地方,不要再闹别扭,不要再打天界,并且。。。绝不再派人去人间打扰缘由的转世。这人划破了自己的身体,用食指沾着心脏黑色的血液立下誓言,而与上神缔结的盟约将永远约束着他,他再也见不到缘由了,却答应得如此痛快,如此头脑发热。
    上神占了他的便宜,在那个时候,他是没有思考能力的。
    于是他借着我了解人间,了解缘由将去的世界。偶尔透过我监督上神对缘由的修补工作,看一眼,他便痛苦地浑身发抖,整个地府的孤魂野鬼都被他的神威震慑,捂着头发出可怕的哀嚎声,我看着他因为痛苦而痉挛的侧脸,觉得那些惨叫与哭泣其实全都是从他身体里发出来的,整座地府都在为我眼前这位可怜人哭泣。
    后来,有一个男孩子占据了我的镜面。
    他如痴如醉地看着,有时发出嗤嗤的笑声,有时安静得像是死了一样,有时便捏紧了手掌,似乎攒着抹灭一切的怒气。然而更多的时候,他的表情载满了让我难以理解的苦楚,我由是看遍了这位王的喜怒哀乐,感受到他刻在骨子中的那种深深的无边无际的寂寞。
    冥夜痴迷于我给他的影像,简直忘记了时间。我常害怕他就这么一直永远地看下去,幸好他还能惊醒,大概看得到触不到对他来说也是难以忍受的事吧。
    知道白冽开始重拾术法的时候我便做好了欺骗冥夜的决定,幸好他也很烦看见白冽,更烦看见白冽和那个男孩子在一起,于是我便只给他看他想看的画面。
    有一次,那个男孩子趴在黑漆漆的桥洞下,哆嗦着用报纸将自己裹成一团,他便走近我,将他冰凉的手指放在我的镜面上,轻轻地触碰着镜中的那张黑乎乎的小脸。。。
    那天我听见他叹了一口气,还是那第一次我听见他发出叹息。以他的地位,似乎没有什么可可惜遗憾的,所以这一口气便像是来自亘古洪荒前一般,攒着太久的感慨幽怨,他一直等着,直到现在才将它呼出口来。
    多么可笑,他本该没有情感欲望,却让我窥探到他心中最深处交织成网的思念。
    于是我便知道了他的弱点。
    事情本该毫无纰漏,哎,怪只怪我太自信,原以为白冽定能利用缘由逼迫冥夜出地府,以此一战杀了冥夜,谁知半道上窜出来一个恢复记忆的俞欢,我做卧底一事也便赤裸裸地曝光了。
    冥夜打了我一拳。
    从此我再无花容月貌,壮硕身姿。呜呼!今后天地万物皆可嘲笑我,鄙视我,蹂躏我!而我,只能在黑暗的小黑屋里一遍遍地无声呐喊,哀求:
    “白冽!白冽!快来救我!我不要和这个变态呆在一起!!!!我不要!!!!”

2024, LCREAD.COM 手机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