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遇 第一章:请多多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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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生来就是不完整的,直到遇到某个人,然后他就成了我们的初恋。
很多人都说:只有得不到的,才最好。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初恋就是得不到的,所以它才最美好。
就像陈奕迅那句高度概括的歌词: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翻开厚厚的心理学词典,然后可以看到蔡戈尼从一次次心理学实验中获得的冷冰冰的文字,还不等仔细再做研究,耳边就传来了一声斩钉截铁的声音。
“错了!得到的初恋,也是最美好的。”于礼这么说。
的确,他最有资格这么说,因为,他给我说了关于他自己的故事。
纳兰性德曾经懊恼的感慨:“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我不同意这句话,如今的于礼也不会同意这句话。
相反,如果在没有遇见那个让我们为之烦恼、茶不思饭不想的人,我们的人生就会一直懵懵懂懂下去,就像人生从未真正开始。而对于我们来说,那个人就是打开我们真正人生大门的钥匙。
12年前的于礼,还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十七岁少年。他没有计划,当然也没必要对自己的人生有任何规划,和许多生活在这片国度的人一样,父母的希望,就是孩子们(于妈妈义正言辞的说:“当然是孩子,就算你活到50岁,在父母眼里依然是个孩子。”)为之奋斗的目标,有父母在,孩子们还需要什么人生规划?
即使有,在父母眼里也是一样的可笑和无用,因为他们“更”贴合实际的爱着自己的孩子,并用自己最大的能力为孩子扫清了一切障碍。
这就是爱。
而父母们也乐于用他们独特的爱,来折磨自己眼里永远不成熟的孩子。而于礼12年前的夏天,就在为这种抗拒不了的爱,付出自己所有的一切(于礼12年前说:自由就是一切)。
当于礼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站在了这所号称全市升学率最高的复读高中门前。对于刚刚从高三“书山题海”中爬出来的“孱弱少年”(后来肖某人就是这么说的)来说,还有什么事比再来一次“高三”更可怕?再复读一年,真不如一刀杀了自己。(于礼哀嚎:最起码那种流血而亡的痛苦,不会持续太久,肯定不会持续一年。)于礼再也不想面对那些永远做不完的试题和永远缺眠的夜晚。
“我不要复读,不要复读……”
“你要是能多考4分至于重新复读吗?”于爸爸冷冷的口气,让于礼开始怀疑,父母到底是否爱自己还是面子。于礼又想起了昨晚大姨夫来自己家里时的语气。
“第二志愿怎么了?我就要去……”
“别想了,那所学校的通知书已经让你妈烧了,复读班的学费也交了!你就死了那条心吧!”
盛夏,光秃秃的校园,垂柳无精打采的在太阳底下苟延残喘,诺大的校园广场上,只有几条像毛毛虫的花坛,花坛中几朵月季,勉强的开着,叶子和花一样干枯,明显打理的人已经好久没有来过了。
走过花坛,眼前是一栋被白色瓷片粉饰一新的四层建筑。于爸爸不自信的对着白色瓷片,正了正已经被压了三年箱底的黑色领带。
于爸爸轻轻咳嗽了一声,用不太出神的眼睛,瞪了一眼撅着嘴的于礼。绕过两棵半死不活的松树,通过一条狭长而且黑洞洞的走廊,爬到三层,听完老爸和班主任寒暄之后,于礼深吸了一口气,走进教室,在指定位置坐下。
平心而论,这个位置还不错,靠着南侧窗户第二列,倒数第一排,自己右侧是过道,左侧位置空着。但是于礼就是不开心,踢开自己的凳子,气鼓鼓的把书包扔进课桌,把头埋在胳膊里。班主任也见怪不怪,很多复读生来报到时都在赌气,想通了自然会用功,所以微微一笑,也不搭理闹脾气的于礼。
于爸爸什么时候回去的,于礼当然也不知道,因为撅着嘴的少年气得整个肠子都在肚子里燃烧,连晚饭都没吃一直趴在桌子上睡到晚自习下课。然后冷着一张脸跟着同样冷着一张脸的班长回到自己的宿舍。
一个宿舍四个人,自己的床位靠着窗户。透过破了一角的玻璃向外望能看到学校两米高的院墙和一片绿油油的庄稼地。于礼心里默念“什么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但还是手脚并用快速铺好床铺,洗漱完后,躺进被窝进入梦乡。他虽然已经在家和父母赌气睡了半个月,外加今天睡了一整天,可还是睡不够,梦里有一个空白的世界,那里没有惹人厌烦的父母还有被唠叨个没完的、该死的高考分数。
该死的判卷老师,就不能多给4分吗?与第一志愿也是父母的理想,就差4分!就那区区4分,要让于礼搭上了整整一年光阴,更可恶的是“重新享受”(于礼做梦都要把牙咬碎了)黑夜般的复读生活。
于礼很普通,甚至能说平庸。相貌一般,刘海不高不低,恰好快要遮住眉毛;眼睛不大不小,正好能够看清楚这个世界;鼻梁不高不低,能够很好的呼吸着污浊的带着粉笔灰的空气;嘴唇不厚不薄,肤色不白不黑……整体来说肯定不能说帅气。但透亮的眼神,以及安安静静地性格,倒是给他平添了几分秀气。总体来说只能算得上五官端正,扔在人堆里,连亲爹亲妈都得挑上半天。就连身高都是,简直造化弄人,说高不高,说矮不矮,正好达到全国男性平均身高170cm。体重倒不是正好,而是偏瘦(但于妈明显觉得儿子太瘦,一口一个豆芽菜叫着自己的儿子),不到48kg,于妈为了能让儿子长的更壮更有男子汉气概,什么偏方都试过,就差直接喂猪饲料了。
两周之后的某天,于礼终于不再闹情绪了。因为按照于礼的想法,脾气也闹够了,再说闹脾气也没人看,爹妈毫无人性,串通一气,狼狈为奸,烧掉了自己的通知书。既来之则安之,用功学习是不可能的,上课不睡觉也是不可能的,但是不再抱有逃离学校的幻想!这就是进步!
最后,不得不说,于礼其实连脾气都很普通……
更何况还有个表姐和自己同班,整天像个**,不停把学习状态汇报给于妈,于是于礼发挥阿Q精神,说服自己懒得抗争,一切顺其自然!于礼的这个表姐叫郭晓兰,人长的一般,160的个头,胖胖的身材,圆圆的脸,留着一个上世纪80年代女文青的学生头,头发像一团干透了的拖把,倒扣在头上,右脸颊上还有几颗像苍蝇屎一样的雀斑。
“喂,于礼,帮表姐去打个饭!我要复习英语单词”。
于礼总是很困,早读睡了整整一个半小时。这时候听见声音,抬起睡眼,看着自以为是的表姐,继续把脑袋埋在胳膊铸成的美梦里。
“喂,不去我给你妈打电话了啊!说你每天上课睡觉。”
“说的好像我去了,你就不会告状了一样。”于礼没好气的站起来,伸个懒腰,拿起郭晓兰扔在自己桌上的饭卡,朝食堂走去!
食堂里学生各个都像斯巴达战士,横冲直撞,挤来挤去,打饭阿姨拿着喇叭大喊“排队、排队”可是效果甚微!于礼本来就瘦,在人群中飘来飘去,像片树叶!好不容易给郭晓兰买到两个蒸糕和一个鸡蛋,就已经累得毫无胃口。
回到教室把饭卡、皱巴巴的蒸糕、以及那个看起来像煮了一年的鸡蛋扔到郭晓兰桌子上,然后走向自己座位。
于礼此时一惊,自己旁边空了两个礼拜的位置,终于来人了。是个男生,穿着白色衬衣,头发碎碎的,看不清脸。(于礼:那家伙正在睡觉,头枕在胳膊上,脸朝窗外。)
于礼拖动椅子,那家伙也是一动不动。于礼猜想那家伙肯定也在赌气,然后自欺欺人的作出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然后自己也把头埋在胳膊里接着睡。
第二节课的时候,太阳明晃晃的照着于礼的眼睛,于礼努力睁开朦胧的眼睛,然后听到“啪”“啪”圆珠笔掉在桌子上的声音。
于礼在身体虽然已经醒过来了,但是脑子还在沉睡的状态中,就已经知道是新来的同桌正在边看书边转笔,而且还转的特别烂,烂到令人发指。于礼猛地坐起来,一把抓住同桌掉在桌上的笔,然后手臂潇洒一挥,那支笔在空中划过一个完美的弧度,朝窗外飞出。教室在四层,听到“啪“的一声圆珠笔掉落在水泥地上,于礼感觉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于礼擦擦嘴角的口水,翻个头继续睡。
可是没过多久,总觉得有人盯着自己的后脑勺。
于礼一边听着数学老师正在论证数列,一边努力装睡忍着不回头。
时间就像过了一个世界,于礼忍不住偷偷回头看了一眼,差一点叫了出来。
那男生长得比阳光还刺眼。
那是一张让女生抓狂,让男生绝望的脸。于礼敢肯定,上帝肯定只有这一幅佳作,双眼明朗,鼻梁细挺,整个人就像是流川枫穿越电视机而来(后来经唐七公主分析,这句话是于礼一厢情愿这么认为的)。可就是这张帅的掉渣的脸上,正浮现出一个要杀了于礼的表情。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于礼!
于礼呆了一下,然后不知所措的又回过头接着睡!
于礼知道,那个要杀了自己的眼神,一直直勾勾的盯着自己后脑勺,仿佛眼神是把AK47,能够一枪爆头。
谢天谢地,下课铃终于响了。嘈杂的下课声随后响起,当于礼听到自己新同桌踢开椅子之后,居然不由自主的害怕起来,而且情不自禁的颤抖了一下。
确定那家伙离开教室之后,于礼站起来,一腿跪在同桌的椅子上,一腿踩在同桌桌子上,整个身体趴在窗户往下看,哪里还能找到笔的一点踪迹。但不可否认于礼是个胆小鬼!
于礼其实十分害怕,自己这么矮,肯定打不过对方,就算自己要真的和新同桌打架,估计也会被全班女生用目光杀死。因为这时候于礼能感到班里女生,正在用刀子一样的眼神剐着自己。
于礼飞快的跑出教室,一口气跑到楼底下,然后数着窗户,猜测着那支笔的落脚点,飞速搜索着所有可能的区域。
短短十分钟的课间,于礼一无所获!当他回到教室的时候,看见自己的新同桌已经坐在了位置上。于礼低着头座下,像个罪人一样,不敢看受害人的眼睛。几次想说出对不起,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当这节课到一半的时候,于礼感觉自己快要把政治书看出个洞的时候,再也忍受不住对方凌厉的眼神攻击。撕下一片纸写道:“同学对不起,你那支笔多少钱?”慢慢把纸条塞过去,头也不敢抬!
新同桌接过纸条,先是听到圆珠笔按动的声音,之后是纸条重新丢了回去,只见那个纸条上多了几个字“用你的身体来陪!”
于礼看到之后瞬间炸了毛,这不是敲诈吗?也忘了自己有错在先,而且还是上课期间。猛地回头,大喊一声:“你这是赤裸裸调戏,这是赤裸裸敲诈!”
于礼的声音仿佛一石击碎了镜子。所有目光聚集在于礼身上,幸亏这节课是自习课。
“我叫肖岩!”新同桌笑着伸出了那双修长且好看的手!以表示友好!
“流氓!变态!啊,我知道错了,轻点,轻点!”肖岩一边笑眯眯的看着于礼,一边加大手劲。
足足听着于礼嚎了一分钟,肖岩才松开。
于礼一边揉着红彤彤的手,一边嘀咕:”长着天使摸样的魔鬼!“然后回头看着肖岩笑眯眯的看着自己,马上狗腿的说:“我叫于礼!请多多关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