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事之秋 第三十五章 出狱《求推荐收藏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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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先前大约是人群当中比较受欢迎的人,一直叽叽喳喳。荞楚知道这个胖子一定令人喜欢,否则以他的话唠程度,要不是有几个朋友,肯定活不到今天。
胖子,也就是大卫,或者叫做胖卫,心宽,并没有想到对面坐着的这个朋友是那么的看不上自己,一直叽里呱啦。
他在叽里咕噜中好不容易得了一个空闲,瞅了一眼其他四个人,看到了四团发青的脸,顿时面如死灰他卫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以为自己已经死了,这是堕入了阿鼻地狱:“不是、你们……”
他只道自己不是一个人,还有不少陪自己的难兄难弟,可是现在看来,这些难兄难弟们仿佛不像是人。
胖卫十分震惊,差点以为自己是蹦到鬼窝里面去了。
其中有一个瘦猴一样的男人瞄了他一眼:“我低血压,禁不住吓,快晕厥了。”
其余的人一个接着一个的解释:
“我低血糖,早上走了那么久,没吃东西,晕。”
“我白细胞少,抵抗力弱,一直生着病。”
胖子舔了舔嘴唇,没想到面前那么多病号,想来他两百多斤的身体,应该要减减肥了。他原以为自己是紧了监狱,现在看来自己是进了重症监护房。
荞楚胳膊断了,还有半身的血,刚才去医务室收拾了一下,胳膊上吊着个夹板袋子。
他懒得和胖卫说话,一个人坐在那里,像一座石雕的塑像。他不笑,不哭,不怒,目不斜视,仿佛是坐化了一般。
胖子环顾四周,看到了一群病人,和一个胳膊几乎要断了的家伙,忽然意识到只有自己一个是健康的。
荞楚翻着他的白眼,白眼球比黑眼球面积大得多,他以前一直以为苏子谭算是个比较聒噪的人了,现在看到了胖子,才知道苏子谭原来一直不是一个聒噪的人。
至少苏子谭的话他愿意听,而胖子说话的时候他根本不愿意听,那就是区别。
胖子大约是没有想到自己的地位岌岌可危到了这种地步,不过看到荞楚那一张要吐了的脸,还是咽了最后一句话,选择了沉默。
荞楚的一双大眼睛对着胖子的那一双小眼睛,大眼瞪小眼的谁都不做声,胖子依旧是没话找话,轻轻地碰了碰比较耐打的荞楚——其他人实在都是瓷娃娃,稍微碰一下说不定都会坏掉。
“你觉得他们会对我们做什么?”
荞楚压根儿没有想到这个胖子会找自己说话,在他的映象中大部分见到了自己的人都是不大快活的。可是胖卫既然腆着脸来找自己说话,那么就勉为其难的和他唠嗑两句吧,荞楚心想。
“把我们抓在这里也没有什么好处,估计杀鸡儆猴,过两天把我们放出去。”
胖卫在自己的脖子上狠狠地做了一个“砍杀”的动作,整张脸扭曲到可怕,小心翼翼的问:“不杀么?”
荞楚瞪了他一眼:“怎么,你想死?”
荞楚长相上乘,可是上乘的长相偏偏多了一点戾气,给他扣了不少分。若是个姑娘,那么荞楚兴许还会和善一点,可是既然是胖卫,那么他的戾气愈发的外露,全身都散发着一股鄙视智商的气息:“新组织想要获得支持,一定用胡萝卜加大棒,大棒已经打过了,接下来就要给胡萝卜了。”
胖卫一副醍醐灌顶的模样:“啊呀,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我仿佛懂得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荞楚:“……”
其他人:“……”
有个刻薄的人说:“你是不是很喜欢跑步?”
胖卫一愣,傻笑道:“啊呀!我不喜欢啊!”
其他人都在笑,只有他不知道别人究竟在笑什么。
这下他们倒是明白了一点,就是胖卫这家伙是个傻子,脑子不是一般的不好,可以说是很不好,非常不好。
他们似乎都对胖卫有意见,连正眼都不愿意敲他一眼,似乎是为自己获得了一个煞笔室友感到默哀。
荞楚在这个监狱里吃了三顿饭,每一顿吃的都像是断头饭,只要送饭的人一来,他就立马扑上去仿佛饿狼一般把所有东西都一扫而空。
他们在监狱里头无所事事,没有人让他们去劳动改造,也没有人让他们去受讯问。他们像是被豢养在这里的一群动物,饭来张口。
荞楚无疑是其中最淡定的人了,他没有嘶吼,没有反抗,没有咆哮,但是在不足十五平米的小屋内干坐着,到了时间就睡觉,闭目养神。小小的房间里没有书,没有画,没有电视机,没有广播,也没有网络,简直是非人的存在。其中有个瘦弱的“诗人”请求狱警给他一支笔,可是被拒绝了,狱警的一个冷眼,一个杀伤力颇大的眼神,立马吓得他一哆嗦。
荞楚斜靠在床上,表面上成了一个睡仙,扔哪儿周围的事物都落在他眼里,他什么都知道。
有人观察假寐的他,经过分析确定此人是醒着的,问道:“你这是在做什么呢。”被他忽然的睁眼吓了一跳,荞楚像是个长了刺的刺猬,出言就像是在挑衅:“那你又在做什么呢?”
问话的人本是抱着学习的态度向他咨询安之若素的气质是怎么修炼来的,可是被一顿冲了回来,那人本想横着脖子跟他吵一架,窗口忽然有人向荞楚招了招手:“喂,荞楚!”
荞楚没有想到自己还会跟什么人有交情,晕晕乎乎的走出去,发现那个喊自己的人是李副官。李副官竟然能发现荞楚在这儿,不得不说也是个机缘巧合。李副官的身边缺一个副手,恰巧有个狱警觉得其他人都是病猫,唯独荞楚身姿挺拔矫健有力,就想把他推荐给李副官。李副官有了兴趣,就顺道过来看他,结果就发现了荞楚。
李副官三番两次的找理由去见苏子谭就是打着荞楚的旗子,他为人厚道,人也老实,就想着不能欠人家荞楚的,这回总得帮帮忙。
荞楚被李副官领到了自己的居所,他这人心里头藏不住话,张口闭口第一句话必然提到苏子谭:“唉,你怎么一个人跑到这里来了,苏教授呢?”
荞楚不想搭理他,含糊道:“走散了。”
李副官狠狠搓着自己的手:“走散了?怎么会走散了呢?你和他一直在一起的吗?”
荞楚还是那三个字:“走散了。”
李副官一厢情愿的认为荞楚这孩子是有点傻,不过傻也挺好,李副官就喜欢傻的,可是他偏偏看上了一个聪明的人,弄得他不知所措,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他个人认为荞楚这样的挺好,至少表面上看来,好哄。
李副官这人浅薄的很,人家喜欢女人喜欢傻白甜也就罢了,他是喜欢男人的,也很喜欢傻白甜。
像苏子谭这样一朵高岭之花,只好看不好摘,只好奉承不好哄,他虽然浅薄,但是聪明,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两个人不般配,也就不想了,只是看看而已,并不准备摘。
可饶是他心里想的如何,对于荞楚而言,就是:此人好不要脸,竟然要抢我家的人!
李副官这人不是一般的老好,对于苏子谭几乎是粉丝热爱偶像那般的支持,大概有着“赴汤蹈火在所不惜”的革命热情。可是他越是对苏子谭表现出狂热的爱,对于荞楚而言要防的级别就越高。
荞楚从小生存的地方不大健全,对于“占有”的理解和旁人不大一样。他越是看见他人对自己的人好,愈是觉得对自己的危害很大,愈是觉得此心不安。
李副官活了这么多年,还是如同孩童一般的单纯,他一厢情愿的认为自己是苏子谭身边的骑士,要守护自己的“苏子谭小公举”,对于苏子谭身边的荞楚,便当做是偶像最亲近的人,哪怕别人不这样认为。
可是偶像“最亲近的人”毕竟不是偶像,他和荞楚没有什么共同话题,以前也没有多少交情。李副官空长了一张嘴巴,再也找不到任何话题了,于是在告别临辞之际向他发出了邀请:“要不你先到我这儿来,我们一起想想办法怎么找苏教授出来。”
李副官憨憨的笑:“人多力量大吗!”
荞楚回答了一个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