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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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小鬼,就是夭折的婴孩,通过道术等手段,将尸体封存,收集其魂魄,哺之以人血,饲养而为自己所用。
不是为了害人啦,养小鬼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呢,是个很孤独的人……家门不幸,只留下我一个人,我想过在自己空荡荡的家里养些动物来驱散寂寞。我养过狗,死了。养过猫,死了。养过王八,也死了。我本来想养花,但是人无千样好,花无百日红……嗯嗯重点是后面那句,花不会比我长命,而且不会说话不会动,所以我放弃了。就我这养什么死什么的体质,我养死人总不会让它再死一次吧?
啊?你问我怎么不找女朋友?不,我长得不抱歉,而且我还是个金领,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没有年轻漂亮的女孩看上我。我去买小鬼的时候,那个大叔还说我桃花薄,如果有谁对我动了心,那就是一辈子的纠缠。我擦,我这是多没人要?像我这样有点钱的,不应该都是有大把的妹纸追求倒贴的么?
言归正传,不知不觉我养小鬼已经三年了,我也快三十岁了。小鬼长得很快,一开始是满地乱爬的熊孩子,眨眼就变成了和我差不多高的英俊挺拔的青年。它的容器被我放在一个不会放其他东西的柜子里,每个周末我都会把它拿出来擦拭干净。当我打开柜子上的禁制时,它就知道我要给它清洗了,就会用期待并且热烈的眼神看着我。不得不说,其实被一只鬼这样盯着很诡异很让人不安的好吗!所以我每次都是硬着头皮毛骨悚然地重复着机械的动作……小鬼的喂食很简单,就是吸血,吸饲主的血。之前我想把小鬼丢在别人身上……也不是害人啦,就是想吓吓人,让它吸别人的血,这样可以省了我的红枣党参了。它还小的时候我不忍心,就自己喂,喂很少,那么一点就够它吃。现在长大了,我想把它丢给别人,它不肯不情不愿,我就只好继续喂它。还是吃的少,但比以前多了些。可是现在他看上去就像十八岁的青年了,每当我割破手指,它就很轻柔地伸出舌头在伤口那里舔舐吸吮……像某种耻辱play一样……它吃饱后那冰凉的嘴唇还会在上面贴一下,这样伤口就会愈合,而我则是僵硬着身体,对上他漆黑如墨的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