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林冲为什么吃官司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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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林冲为什么吃官司
    林冲中了高俅的奸计之后,经过官府中高太尉,腾府尹,孙佛儿等人的一系列运作,最终决定让林冲刺配沧州。
    临刺配前,林冲做出了一个惊人之举:休妻!
    关于林冲休妻这段情节,由于太过奇怪,太过惊人,所以很多人都讨论过。所讨论出来的结果,也无非是两个。
    1:站在光明的角度上看这件事:林冲休妻,是为了自己的老婆好,毕竟自己已经成了犯人,林冲不愿意耽误自己的老婆。
    2:站在黑暗的角度上看这件事:林冲休妻,就是为了自己,他担心老婆连累自己的前程,要跟老婆划清界限,甚至要把老婆让给高衙内!
    这两种观点到底哪一种是正确的呢?书里没说。而分别支持这两种观点的读者观众们,也是激烈辩论,却谁都说不赢谁。
    林冲心里真实的想法是什么呢?我们还是要从原著来看。
    首先看林冲。
    林冲对张教头的第一句话是:【泰山在上,年灾月厄,撞了高衙内,吃了一场屈官司。】
    这句话有什么特别吗?
    这句话很特别!我认为,这句话直接标出了林冲对自己为何吃官司的独到见解!
    林冲为什么吃了一场冤枉官司呢?在我们的潜意识里,是因为恶了高太尉。而林冲对别人的解释,也是恶了高太尉。
    但这只是虚假的,不真实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呢?林冲这次说出来了:他之所以吃官司,沦落到刺配沧州,在他的理解里,不是因为【恶了高太尉】,而是因为【撞了高衙内】!
    有的朋友或许会问,这有什么分别吗?看上去差不多啊!高俅跟高衙内是父子嘛。
    今天我要告诉大家,这里面分别太大了!
    恶了高太尉的,可以说是林冲。但撞了高衙内的,是林娘子!是林冲他老婆!林冲,是没有【撞】过高衙内的!只有林冲他老婆,才【撞】过高衙内!
    也就是说,恶了高太尉,跟撞了高衙内,是完全完全不一样的!
    作者施耐庵的遣词造句,一向是很讲究,很精致的。在这里恶跟撞两个字,用的也特别准确,特别传神。
    恶,就是得罪的意思。撞,则是撞见,碰上,遇上的意思。
    在林冲的理解里,惹来这场横祸的起因,完全是他老婆【撞了高衙内】,不然的话,就没这么多事了!林冲这是在向他丈人埋怨他老婆!要不是他老婆遇上了高衙内,林冲现在还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呢!
    【年灾月厄】,就是倒霉的意思。撞,就是正好遇见的意思。林冲这句话的大体意思就是说:‘倒霉啊,我老婆偏偏碰上高衙内了!所以我才会沦落到现在这样子!’
    潜台词就是:如果他老婆没有碰上高衙内,他是根本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事的!
    现在我们想一想,是不是这么一回事?
    在我们的惯性思维里,高俅是一个到处害人的大奸臣,无恶不作,陷害忠良。
    不过今天我要告诉大家,高俅没那么脑残,他不会莫名其妙的去陷害林冲——事实上没有人会莫名其妙害别人。
    看遍全书你就会知道,高俅只害对自己有威胁的人,或者是妨碍了自己利益的人,比如某些地位跟自己差不多的忠臣之类的。
    在正常情况下,高俅是不会莫名其妙的去害林冲这种小人物的,林冲是个教头,在高俅眼里就跟平民百姓差不多,根本妨碍不到高俅的任何利益。何况林冲还是一个媚上欺下的,会巴结领导的人。
    那么林冲为什么会得罪了高太尉?原因就是因为高衙内看上了林娘子,但林冲没把自己的老婆让给高衙内,所以间接的得罪了高太尉!高衙内为什么看上了林娘子?说到底还是因为林娘子撞见了高衙内!这才是一切的起因!
    这一点,林冲看得很透彻,所以他才会说:【泰山在上,年灾月厄,撞了高衙内,吃了一场屈官司。】
    不然的话,林冲是不会莫名其妙【恶了高太尉】的。他老婆【撞了高衙内】,才是一切的起点。
    此时的林冲认为,这一切的责任,全都在他老婆身上。
    此时的林冲是很反感,或者说有点恨他老婆的——坏我前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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