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卷  有你的秋天秋光明媚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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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一起了,连同着整个北国的秋天都为之明媚如春。在感情如此泛滥的今天,难得我们还能秉承自己宁缺毋滥的爱情信条,无论是我还是她,始终都信缘分,听命运,知道有一个人无需争取,是为我而存在,即便隔着山隔着海也要连到一起。
    1。相见于无意
    一个月之前,你对我来说还是陌生的,陌生到在一个班级上课两个月之久却从未发现过你,陌生到见你第一面时我在你的提醒下极力回忆还是徒劳无功。你说我们见过的,在哪节课下你去了后排,而我还看了你一眼呢。你说肯定见过的,在语言学课后你一回身就看到我在你身后不远的地方盯着你看。你还说我一定是在抵赖,你可以找来自己的同学作为我时常窥视你的证人……我说真的毫无印象,只怪文学院女生太多,莺莺燕燕拥挤在一个教室里即便我真的看了谁恐怕也并非出于刻意。这时你讪讪一笑,说好吧,是我自作多情了。
    但所有的爱情不都是从自作多情开始的,我想你一定在自己臆造的感情里挣扎了很久,一个女生的真情告白,可想而知,她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气。在诸多告白渠道中,你选择了最为传统的书信。我接过你托同学递给我的小纸包,哪里想到会是这种东西,一张横格信纸装在一个同样用横格信纸折叠成的信封里,用割碎的宽胶带封好,一切都是那么**丝,唯独令人赏心悦目的是那信纸上娟秀的笔迹。小培说想必是个俊俏的女孩,都说字如其人,看笔迹就知道了。
    我按照你留下的QQ,用小号去查看了你的空间相册,觉得人还是有几分姿色的,便用大号主动加了你。此时,距离早上你托人给我送信已经过去了十余个小时,后来我才知道在这十余个小时的时间里你备受煎熬,在煎熬、猜测甚至是责备的过程中总算是等来了我的一声“嗨”。而我拖延到夜深人静的时刻加你实在是白天聚会玩得乐不可支,只想着能够以毫无杂念的心境对待你。
    彼时我人去了宣化,恰巧赶上双休,打算和朋友玩两天,所以和你见面的时间自然向后推迟了两天。我对你的陌生让我懒于去和你主动聊天,大多数都是你发过来一声招呼,然后展开简短的交谈。
    我早已是你心目中的王子,而你在我的心里恐怕还是个未知数。不过之前那次被我视为毕生耻辱的碰壁让我总结出了一条教训:你不爱我我便淡然。那一刻我就决定此生再也不去卑躬屈膝做一个爱情的乞丐,唯相信只要条件合适,那么人尽可妻。
    2。你是我的必修课
    无疑,你对我来说是合适的,星期一的下午我们见了面,我准备去图书馆上自习,邀请你和我同去。只是这里实在不是一个谈情说爱的好地方,中途我们去外面的操场转了一圈,秋风瑟瑟,我邀请你去校外的Popland坐一会。靠窗的位置已被他人占据,我们只能靠墙,要了一份大薯,两杯忘记叫做什么的果汁,交谈在我为你打开一条番茄酱后徐徐开始。
    我说你是不是已经注意我很久了。
    你羞涩一笑,嫌我说话的声音过于响亮,别人都听到了。我便压低了声音,用疑问的语气词代指了前面的话语再问一遍。你说反正很有感觉,和看别人的时候不一样。那时我觉得你对我的情愫过于感性和武断,在见面之前你甚至连一句话都没和我说过,单凭一副人的皮囊你怎样断定我就是那个能和你地久天长的人?而你们女人向来喜欢卖弄自己的第六感觉,在找不到一个合理的答复时便搬出那个名曰“第六感”的救兵。后来你也在我做选择题举棋不定的时候旁敲侧击地跟我说,有时候就得凭感觉。
    你的第六感无疑是正确的,我也为你这冒险的感觉而庆幸,庆幸我不是一个朝三暮四,二三其德的纨绔子弟,不然有你受的。那天我们在Popland中坐了两个小时之久,初次谋面,我们交谈的内容大部分都是与学习有关的。我酝酿许久才开始把话题引向爱情方面,我说其实我之前从未谈过恋爱,也习惯了一个人自由自在的生活,有时候可能对女生照顾不周,你介意吗?
    我见你冁然一笑,喃喃地说,“不会啊,没谈过恋爱挺好的。”为了给我吃个定心丸,你还率先声明自己不是一个多事的女生。
    我们一直在Popland里坐到华灯初上,我尽量保持淡定的表情,可还是让你看出了拘谨。回到宿舍我倒头就睡着了,觉得疲惫至极,再次找到了初中时做疑难数学题的感觉。
    我没有凭借你对我的爱慕而有恃无恐,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上课时我坐到你身边,一起吃午饭,也学着别的男生那样给女朋友往碗里夹菜,晚上给你打好了热水而后一路送到女生公寓楼下……之前从未有过的体验,我觉得十分累赘,宛如被人缀上了一袋沙子。我跟Maja说了这些感受,她说你应该学会适应,毕竟恋爱是人生的一堂必修课,总归你是逃不掉的,只是早晚而已。而我的必修课其实已经修得太迟太迟了。
    但到底我是适应了,正如现在的我们如胶似漆。我们会在选修课上看经典的影片,吃柚子,吃桂圆,吃栗子,吃香蕉,动情之处我们会悄悄地将手指勾连在一起;也会在午饭后坐在教学楼前巨大的云阶上听着广播站放的班得瑞乐曲享受秋季午后明媚的日光,我跟你讲我那两次败北的追求,说自己曾经为一碗水饺和一瓶酸奶就牵动了感情,你嗤之以鼻,说那我以后给你包一锅饺子,做一缸酸奶,而后我们就开始肆意大笑;我们信手拈来文学或影视作品中的精彩桥段打情骂俏,我说我们恋爱了,连整个物候都跟着颠倒起来,这个秋天竟是如此温暖如春;你我也曾在夜幕临城之后到大操场上散步,两个人牛皮糖一样腻歪在一起,一边歪扭地走路,一边听你细说对我的情感如何萌生,发酵,最后芬芳的过程,一边纵情大笑。适当的时候我会拉着你的手在操场上转圈,把你横空抱起来,最后还是忍不住去吻你的唇,吻到天旋地转,吻到激情澎湃。
    3。爱之初体验
    我说我会把所有的第一次都给你的。
    总觉得恋人之间倘若是没有丝毫亲近那和朋友别无两样。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散步吗,那时候我觉得自己笨极了,大概是和你在一起三四天的时候吧,每天饭后就把你送回到宿舍,第一次散步还是你提出来的。那是一个微雨的天,初夜的天色在昏黄路灯的烘托下变得分外朦胧,就如同我们双方心中那骚动的情怀一样。我们共撑一把伞,我揽着你的肩膀,还是觉得很拧巴。你说你每逢秋末冬初的时候手脚总会冰凉,我说现在好了,我会用我的手给你暖着,这是我跟你说的第一句情意绵绵的话语。你把头歪靠在我的肩膀上,莞尔。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牵手吗,时间,11月5号下午5时许,地点是市民广场,雾霾天气,在巨型LED屏附近的某把躺椅上我几次试探后总算拉过了你的手,那么细,又那么软。彼时,广场上人影稀疏,大屏幕上播放着《烟花易冷》的MV,滚动而出的歌词是别样唯美,我说我也会写,且写得不比方文山差……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拥抱吗,时间已记不清了,只记得那次傍晚我们去西校区散步回来,入夜的气温有些许薄凉,我们被冷风吹得微微瑟缩。我拉你进了那家名叫城市牧场的文艺小店,坐在装潢考究的格子间内,彼此各吸一杯提拉米苏热奶茶,就着一份小点心。我从你对面的沙发转移到你旁边,一点点往里挤你,终于挤到再也没有地方可躲。我一手搂着你的腰肢,一手触碰上了你的脸颊,那一次,我真真切切地看到一朵酡红色从你脸上由点到面地散成一片。
    我平生第一次坐在影院里看电影,和我最喜欢的人一起,挺具有纪念意义的。那是一个周末,在中乐影城4号放映厅最后一排的7、8号座位上,我们依偎着看刘烨主演的悬疑片《全城通缉》,探讨剧情,不时地往彼此嘴里放爆米花,我几次放到了你的鼻子和下巴上。走出影院后,在公交站等车的间隙我感叹你我没有相恋在十月,那样的话恐怕我们今日所看的电影就是文艺大片《黄金时代》了,关于作家萧红的传记,彼此都具有浓厚的兴趣。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亲吻吗,那要归功于一次偶然事件的催化。那个晚上我在寝室里再次回想起曾经心灵的创伤,顿时间内心千头万绪,纷乱异常,仿佛再一睁开眼睛你也会决然离我而我。我跑去四楼的自习室找你,在你身边哼哼唧唧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内心的忧虑。也是那一刻我才发现短暂的接触后我已爱上了你,起初我还觉得恋爱有些累赘,而此刻你终于从粘在我衣襟上一颗饭黏子变成了长在心口上的一点朱砂痣。你说出去走走吧,在暧昧黄的路灯下,你借助花坛的边缘恰好弥补了身高的劣势,搂着我。我说我陡然间害怕有一天你会离我而去,你说我心性敏感堪比林黛玉,太爱胡思乱想。那是我第一次跟女孩说我爱你,在你的耳畔用蚊蚋般的声音说出这三个字,那种声音连自己都觉得听了会让人心痒,你和我四目相对,接下来是吻,法式香吻。我说口腔是通往男人心灵的最佳便道,就是那次之后我们之间消除了所有的拧巴,总算亲密无间了。
    4。我喜欢你的一切
    我们爱得突然,也爱得迅速。不足满月,我便觉得这场爱情仿佛进展了很久,你说是不是太快了,我说这叫做天作之合,相见恨晚。在校门口的重庆烤鱼馆里,我们吃烤鱼,坐在你对面,不过是一张桌子面而已,但总觉得这一衣带水的距离仿佛把我隔开了好远好远,还是坐你旁边更为温馨,才发现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我俩有时会坐在乒乓球台上,像个孩子一样甩着双腿玩,比谁甩得更高。我说我只恨把有关爱情的最初悸动给了那些不曾在一起的女孩,你说何必这样想,如今你我都应该对曾经说感谢,正是有了以往的种种波折才能让我们得以靠近,撞击出绚丽的火花。
    我喜欢你,喜欢你素面朝天的样子。初次见你,你披着头发,穿米白色风衣款的外套,黑色打底裤,小短皮靴,脸上倒也干净。你说自己鲜少施粉黛,我说自己和众人不一样,并非所有男人都喜欢化了妆的女人,就像狐狸精一样,她的美丽当然不置可否,但我终究是不喜欢。我说你这样清丽的样貌,来年夏天送你一束玉兰吧,玫瑰虽是爱情的象征,但那妖冶的颜色也不过庸脂俗粉而已。如今的玫瑰和黄金一样,早已是俗不可耐的东西了,只有那些毫无品位的下里巴人才会对它津津乐道。你一致认同。
    我喜欢你淡淡的发香,用手指卷起一缕秀发在鼻子尖清嗅,一边猜测你洗发露的品牌,我把自己熟知的牌子说了十几个,竟然未中。我说等到元旦的时候我们放一盏天灯吧,我一定要在上面写上“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的诗文。
    和你在一起之后的我心情大好,你也一样,连食欲都增长了不少。我们说要节食了,不然就会一起变成猪的,你揶揄我已经是猪了,那就你变猪,我变象。我们打出“减肥从戒包子”开始的口号,终究是未实行,因为我们都不会相互嫌弃,就算你变猪了,我变象了。
    我喜欢你的知书达理。你告诫我要收敛锋芒,保持低调,跟你浮夸尚可,在别人面前,即便所言非虚但高调的个性也会引人反感。我还惊讶你精于厨艺,你说凡是女人应该会的你都会,看着一堆菜蔬在自己的煎炒烹炸之后端上餐桌特别有成就感。
    我还喜欢你吃醋时的娇嗔。我说幸好你告白及时,不然就会落得“恨不表白未恋时”的千古遗恨,你嘟着嘴巴可怜巴巴地说我尽顾着物色女孩子,竟然从未注意过你。我在你面前夸别的女孩子漂亮你也会扎在我怀里撒娇,只有我给她们扣上庸脂俗粉的头衔之后你才欣然一笑。
    总之我喜欢和你在一起你侬我侬的时刻,说着从未对他人启齿过的甜言蜜语,连我自己都有些不认识自己了。
    5。惟愿爱情永垂不朽
    我们苦于在一起的时光总是飞逝而去,一个小时,两个小时的耳鬓厮磨仿佛在弹指间就溜走了。我问你爱我吗,你说爱,否则那些成灾的相思岂非作茧自缚了。你反过来也问我同样的问题,我说当然,我一定会有始有终,绝不始乱终弃,你拿起手机要录下来作为证据。
    我始终认为爱情不求多,只求精,假如明知道到不了风光旖旎的远方,何苦枉费心思去涉足,有些人因功利而相识,注定了结局潦倒;而你说在对的时间里遇到对的人就是最幸福的,倘使遇人不淑,你宁愿在青春岁月里经受漫长的等待。我说我们要幸福,用嘲讽的态度幸福给那些自以为信奉爱情故而用尽整个生命去爱却又劳燕分飞的人看,也幸福给那些在爱的长途中摸爬滚打最后身心俱疲的人看,惟愿我们的爱情能够顺风顺水,细水长流。常常埋怨和你在一起的时间过得太快,所幸我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用来长相厮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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