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锦华重生(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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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光熹微,街道上的人渐渐多起来。不多时,行人们与小贩的走动声打破了寂静,叫卖之声,谈论之声也慢慢大起来,晨光也洒向新的一天。
林绎晕晕乎乎的起身,脖子一阵酸痛,疼的他龇牙咧嘴。打量一下四周,熟悉的房间,熟悉的摆设,以及熟悉的人。
“锦,锦华姐……”林绎弱弱道。
夜锦华坐在床边,笑的露出一口白牙,“醒了?说了不要叫姐。”
“哦。我……”
“这里是我们住的旅店啊,你忘了么?”夜锦华笑眯眯。
“不是,我……”
“我昨晚把你带回来的。”夜锦华继续笑眯眯。
“那……”
“千临风被凤天秦带走了。”夜锦华持续笑眯眯,“你一醒来就关心他,我会不开心的。”
“凤……”
“凤天秦是上次看到的女人,他也是邻国新上任的君主。”
“那……”
“千临风没事,他们有婚约,不用担心。”
“我……”
“哎呀,我不会怪你的。待会我们一起去店里看看。”夜锦华一直笑眯眯,拉着林绎穿衣。
“那个……”
“害什么羞,都是男的,有什么好害羞的。”夜锦华不由分说的为林绎套上衣服,依旧笑眯眯。
我说,你让我说一句完整的话好么(╯‵□′)╯︵┻━┻
林绎欲哭无泪的被夜锦华半是诱哄半是威逼的穿上衣服,然后被拎着出了门。
“我们为什么不做马车?”林绎揉脖子,男主果然不好惹啊QAQ
我会说是为了惩罚一下你么。夜锦华翻了个白眼,“多运动运动对身体好。”
“哦。”林绎撇嘴,尼玛还有好远啊。说起来,现在也不过六七点的样子,为毛要起这么早,他好困。
林绎走在路边,昏昏欲睡,周围热闹的氛围一点也没感染他,反而更像是安眠曲。夜锦华走在林绎身后,摸着下巴盘算要怎样拐走林绎最好,一时倒也没发现四周的异样。直到喧闹声远去,夜锦华才停下脚步,叫住林绎。林绎靠着墙边,打了个哈欠。
“锦华姐……不是,锦华,干嘛不走了?”夜锦华眯起眼,打量了一下周围,皱眉,“太静了。”
在现代,六七点已经算是上班小高峰。古代人起的普遍很早,四五点起床都算迟了。林绎他们的酒楼位于靠近城南的一角上,离店铺不是太远。但要经过许多小巷。小巷里不说有没有店面,光是四周就有许多住户,不可能如此安静。夜锦华心中警铃大作,疾步上前拉住不知情况的林绎,往他们来的路上小心后退。林绎一脸茫然的任由夜锦华拉着走,心里也知道有什么不对劲。
“嗒嗒,嗒嗒。”小巷里,只有两个人的鞋面扣击石板路的声音,更显得周围安静的诡异。突然,一阵杂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的传来,而且不止前方有,后方也有。
林绎瞬间清醒了,这是妥妥的要干些不好的事情啊!虽然知道女主,不,是夜锦华不会有事,但是剧情已经崩坏成现在这样,谁知道下一秒又会发生什么。林绎抓抓头,烦躁不已。夜锦华聪明如斯,当然也明白了今天反常的原因,不由内心暗骂,停下脚步。
跑是跑不掉了,与其浪费体力还惹他们恼羞成怒,不如静等,看有没有逃生之法。
脚步声越来越近,夜锦华抿紧唇,神经紧绷。不多时,两拨人一前一后出现在小巷,堵住了出入口。领头的人走了出来,皮肤黝黑,脸上一道横跨脸颊的刀疤,显得狰狞可怖。浑身匪气,面色不善。
“夜老板,跟我们兄弟走一趟吧。”领头的男人笑道,说是请,却跟威胁没什么两样。
夜锦华皱眉,“你是王虎?”王虎,正被通缉的强盗头子,心狠手辣,奸诈阴险。是个官府都头疼的角色。
“是,夜老板了解小人很多啊。”王虎说着,慢慢往前进,他身后的人也都跟着他的脚步,逼近夜锦华。“既然夜老板知道那么多,小人也就得罪了。你也知道,现如今这生意,不是那么好做的啊。”
王虎使了个眼色,前后的人都围了过来。
夜锦华看着王虎,嘴角挂着抹笑意。“王壮士你也知道,生意是不好做了点,但这利润么,还是有的。是谁让你来的,我出双倍的价钱。”
“哈哈,夜老板,都说商人的嘴最难消受,果然,好个伶牙俐齿。不过,这世道,不是光有钱就行,还得看你有没有保住这钱的能力。不然再多的钱,也无福消受啊。”王虎笑得意味深长,夜锦华听完,挑眉,“王壮士说笑了。这人情世故,我还是懂的。夜某心里通透得很,知道今日是走不出这巷子了。我只想知道,是谁要置夜某于死地。当然,这银子,自然不会少。”说着,夜锦华取下腰间的荷包,在手里颠了颠,看向王虎的目光透着了然,然后将荷包扔给了他。
王虎接了荷包,脸上笑意愈深。“看在夜老板如此爽快的份上,王某告诉你也无妨。”反正都是将死之人,也没机会说出去。“说起要杀你的人啊,啧啧。我还不知道夜老板的仇家那么多。你知道当今准驸马殿试探花任志远么?就是他让我来取你命的。还有那个六公主,也就是探花的准内人。果然是一家人,心思都一样恶毒。哦,还有你生意上的仇家。聚胭楼你知道么?那家店的老板看不过你的生意红火,联合那个探花来找我取你的命。王某一生也杀过不少人,但还是奇怪了。聚胭楼的老板要杀你我知道缘由,但自古士商无交集,这个探花又为什么杀你呢?”王虎说完,探究的目光看向夜锦华。
夜锦华的眉目笼上一丝无奈,“不瞒壮士,这探花任志远乃是我旧乡故友,他在家中已娶了一名妻子。这回进京赶考,当上了探花,又要娶公主,可谓家业有成。但他为了娶公主,隐瞒了已有妻子之事。夜某老家离这甚远,消息闭塞,他成亲的消息断是不可能传回去。但夜某看不过,想将真相告知世人。为了不让别人戳他的脊梁骨,他只能除掉知情的我。”
王虎唏嘘不已。他虽是心狠手辣之辈,却也不是泯灭良性之人,如今听夜锦华这样说,心下还是有些动容。但他已经答应了这件事,也不可能放了夜锦华。只好向夜锦华抱了抱拳,示意手下人赶紧动手。
林绎在一旁听的云里雾里,不过最后总算从这两人文绉绉的话里弄明白了。敢情这是任志远请来的人。哦,还有公主千临雪和那个老板。渣男渣女凑一块来杀夜锦华了。林绎不由感叹,主角就是有引仇恨的的品质。
【宿主,乃竟然还有看热闹的心情←_←不知道赶紧完成任务么?】
咦,毛球你来了?林绎惊奇。
【笨蛋,不知道要喊高贵冷艳的一号系统君么︶︿︶还不赶紧趁着这个机会完成任务!】
任务?!林绎思索,终于在记忆的角落里找到了“为女主而死”这条任务。==难道就是现在么?
【当然,还有比现在更好的机会么?←_←宿主你什么时候能开窍点!】毛球恨铁不成钢的道。
o(╯□╰)o他真的忘了啊!林绎郁闷,转头看向夜锦华,发现那些来杀他们的人已经逼的非常近了。
就在林绎牙疼该如何在一群歹徒里拯救主角时,异变突生。一队训练有素,步伐整齐的士兵突然出现在巷口。夜锦华终于松了一口气,看向王虎,笑意盈盈。“王壮士,看来夜某是命不该绝了。”这时候再不明白之前的谈话是为了拖延时间就是傻蛋。
王虎低咒一声,暗骂商人的狡猾,对着已经慌乱起来的自己的人大喝,“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杀了夜锦华!”说完,王虎首当其冲,从腰间取出一把泛着寒光的匕首,面目狰狞的向夜锦华扑去。旁边慌乱的人们终于镇定下来,红着眼冲向两人,不要命的打。也辛亏他们没有武器。夜锦华侧身躲过一击,望着傻愣愣站在原地的林绎,急忙道,“小哲,快跑啊!”那一队士兵已经加入了战局中,原本混乱的场面更加混乱了。
那些人除了王虎外大多是些没见过世面的普通人,他们本就是为了钱才做这不道德的事。打了几下发现打不过,还有官府的人加入进来,彻底没有了斗志,钱和命比起来,还是命重要。当即能跑的就跑,被捉的被捉。夜锦华在凤天秦那学了几招,虽然时间短,不甚熟练,但躲闪几下还是行的。王虎的狠劲不必说,对付夜锦华这种三脚猫的连功夫都不算的人绰绰有余。但那些四散逃跑的人和官兵阻挡了他的招式,一时还真奈何不得夜锦华。
林绎在混乱一开场就躲到一户人家门前的石狮子后,注意着局面。由于那些人都忙去杀夜锦华,倒也没人发现他。临时雇来的普通人怎么比得上训练有素的士兵,很快,局面就被控制起来,士兵们三三两两的押着刚才参与斗争的人。王虎被两个高大的官兵制住,双目赤红,喉咙里发出阵阵嘶吼声,望向夜锦华的目光如淬了毒般令人胆寒。突然,他挣脱官兵的桎梏,顺势抽走了他们佩剑,狠狠的刺向夜锦华。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夜锦华在王虎被制住时就转过身走向林绎,对身后丝毫没有防备。当破空之声传来,想躲已经躲不了了。
在那一瞬间,夜锦华的脑海闪过很多画面。前世的,现在的,过去的,对的,错的,恨的,爱的,分散糅合,最后沉淀成平静。也许死的感觉就是这样。回想过这一生,最后归于一片虚无。
冰冷的剑刃刺破肉体,然后拔出,鼻间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但不是自己的。夜锦华霍然转头,只觉得自己的世界崩塌了。他不知道林绎是如何到他身后挡住这一剑的,他只知道,他所珍爱的一个人,不在了。
如果有一天,有个人为了你而死,你会怎样?愧疚,自责,伤心,还是无力?如果同一个人,为了你死了两次,你又会怎样?明明你说过可以保护他,却依旧让他为你死在眼前,你又能怎样?耳边,是王虎声嘶力竭的吼声,视野里,是蜿蜒了一地的刺目的鲜红的血。心脏,是一抽抽的疼。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呢?夜锦华茫然,跪坐下来。手指触摸到躺在地上的人的衣角。立刻,他就缩回手,望着手指上沾染到的血迹,愣愣的看着。
身边嘈杂起来,有人惊呼,有人赶紧去喊大夫,有人关切的走到他身边,轻声询问发生了什么。可他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夜锦华紧紧抱住头,眼前一黑,晕倒在地。————————————————————————这是一间不大的卧室,床上,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只不伦不类约有一个鸭蛋大小的黄色毛球趴在键盘上,圆滚滚的身体一抽一抽的,似乎,是在哭?“呜哇,怎么这么虐。T^T女主不要相信她,她是恶毒女配啊!男主是不知情的,不要误会啊!”毛球哭的稀里哗啦的,一旁突然伸出一只手,拎起毛球离开电脑。毛球奋力挣扎,奈何实力悬殊太大,它只好对上一双似笑非笑的黑色眼眸。
“T^T我错了!”毛球哭脸。林绎身后一片低气压。
“错哪儿了?”
“我不该把你瞬移挡住那一剑T^T”毛球抖三抖。
林绎叹口气,把毛球放在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