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锦华重生(六)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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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上次的尴尬事件已经过去了一个月。这一个月里,发生了许多事。首先最大的事莫过于公主招亲,其次便是新晋进士,据说驸马将在科考前三甲中选一个。对于爱谈论八卦的民众来说,进士没什么意思,有意思的是前三甲中到底谁是驸马呢?他们可是都下了赌注的!不过比起这轰轰烈烈的“谁是驸马”之战,京城的人们尤其是女人们和商人,更喜欢讨论城南新开的那家“夜夏阁”。要说这夜夏阁啊,啧啧,开业还没几天,那人挤得却是水泄不通。女人,丫鬟,家丁,小厮……来来往往,马车软轿是络绎不绝,别提风头多盛了。那这“夜夏阁”是干什么的呢?据说,夜夏阁专卖女人用的胭脂水粉。但人家这胭脂,不仅颜色纯正多繁,气味清幽不浓烈艳俗,颗粒细腻,手感顺滑,一抹即匀。而且用完后,清洗容易,脸部的不适也比以前好很多。最关键的是,人家物美价廉啊!虽说还是有些东西贵的离谱,比如什么眉笔,化妆饼什么的,但人家还有促销活动呢!总之,没有几天,“夜夏阁”就以产品新奇优质,服务周全独特而闻名,基本上那些大家闺秀们都抛弃了以前的“百年老字号”什么的店,改在这购买胭脂。这在店铺林立的京城,开张几天做到这地步的,不可谓是场奇迹。
    林绎坐在柜台后,百无聊赖的把玩着手里的毛笔。牙齿无意识的磨着,“咯吱吱”的,听的人心里发毛。唉,女主和男三跑去找什么原料了,男二和男主不知跑哪去了,人家都双宿双飞去了,就留他一个守店。望着店内,衣香鬓影,人头攒动,林绎心里一阵阵无力:啊啊啊啊啊,守店也就算了,偏偏他又不用干什么。收钱,介绍商品,拉人,做宣传……全都有人干,他酷爱无聊到发霉了!!想着,林绎怨念重重。某个走近柜台准备付钱的小厮突然抖了抖,艾玛,为毛突然有点冷?
    夜夏阁内,人们在兴致勃勃的挑选着自己中意的商品。夜夏阁外,一顶软轿款款的停在门口。软轿光是看外表就知不凡。轿身由上好的金丝楠木制成,红色的帘幔遮住精巧的小窗,微风吹过,帘幔随风而动,隐隐有幽幽的香气溢出,应是轿内点的檀香。软轿四角上翘,雕刻着精美的卷草纹。浅淡的木色配上描金的纹路,并不显得虚浮庸俗,反而十分大气,精美华贵。软轿前,是一高大的白马,白马上,坐着身着代表进士前三甲的红衣的男子。男子面目有一股书生的文弱之气,但眉毛硬挺,添了几分男儿之色,端的是一表人才。马停,男子翻身下马,许是不适应的原因,这动作略有些生涩和……做作。男子走到软轿前,伸手撩开了青色的轿帘,于一侧弯腰,恭敬的等待着。软轿中伸出一只保养上好的手,皎若白雪,滑如凝脂,手指纤长,光是一只手就足够美。然后,轿内人的脸探了出来,有些失望,因为那张脸只能说是颇有姿色,容貌中上等而已。
    “雪儿,我们到了。”任志远拉住千临雪的手,将人带下来,声音如他的动作一样轻柔。千临雪不耐的收回手,神色间满是被宠溺的娇纵,看向任志远的眼神无比倨傲。要不是为了不去塞外那个蛮夷之地和亲,她才不会跟这个穷酸书生在一起,简直是拉低她六公主的身份!任志远低垂着头,感受到面前人的不屑,内心冷笑。你就耍你的大小姐脾气吧,如果不是你的身份,谁会愿意娶一个一无是处还总给自己甩脸色的妻子?内心如何,任志远也面上不显,声音与动作依旧轻柔。如果不知道两人的内心活动,他们还真像一对般配的璧人。
    店铺里突然安静了,连正滔滔不绝推荐商品的服务员……小二,都闭上了嘴巴。林绎好奇的从遮住他的柜台后探出头。先是惊讶了下女子的华贵气度,在看到男子后,整个人石化在当场,瞬间感觉不好了。他没有看错的话,那是渣男任志远吧?!那那个女人应该是千临风的妹妹,六公主千临雪?!他们怎么会到这来?!剧情没写啊!!!(剧情君:我早已死亡,勿念)林绎内心紧张,殊不知看到夏哲的任志远内心更为紧张。夏哲怎么会在这里?!他不是应该在那落后的山沟里么?!他又怎么来到这夜夏阁,而且看样子还是个掌柜?如果他来了,那夜锦华呢?藏在靛青衣袖下的手不自觉的攥紧,任志远温和的脸裂了一道缝,里面的狰狞与恶意令人胆寒。
    好不容易,他有了走出那个贫穷,落后的村庄的机会,好不容易,他有了一世荣华的机会,怎么可以,怎么甘心,怎么愿意断送在那个贫陋无知的女人身上?!他绝对不能让夏哲与夜锦华破坏他当上驸马的计划,宁可错杀一百,绝不放过一人!阴狠之意,毫无收敛的从那双眼里流露出来。身旁的千临雪并未感到哪里不妥,但正对任志远的林绎,却将他的情绪变化与暗含的杀意一览无遗。【警告!警告!任志远对宿主恶意上升50点,目前已达80点,达到“杀你不可”的程度。还望宿主注意人身安全,随时警惕食物中毒,暗中刺杀,投毒喂药,出门遭意外等危险因素。爱护生命,人人有责。高贵冷艳的一号系统君友情提示。】==林绎表示,将近一个月系统没和他联系,好不容易联系了,竟然是因为自己有了生命危险,这感觉……真特么想糊毛球一脸血!
    秉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林绎默默看了任志远一眼,又默默看了他身旁的千临雪一眼,最后又默默看着任志远,一双黑色的眼睛古朴无波,好像任何事都无法在里面掀起涟漪。当它直勾勾看着你时,令人有种诡异的头皮发麻之感。
    深沉的看了任志远良久,完全没看到身旁其他人的脸色。林绎慢慢坐下,然后,柜台遮住了他,然后………林绎表示,然后,他就自动忽略了这件事,一不小心苦逼的在柜台后的椅子上睡了一觉。特么的竟然没人喊他起来!!!没良心的一群人!!!!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它像一辆已经缺胳膊少腿的车,即使再破旧,却仍然摇摇晃晃的向前走着。任志远与千临雪的到来,就仿佛是车子路经的不太好的景色般,转瞬就被抛在身后,没有被人放在心上,好像从未出现过。但从近日找茬的人明显增多来看,他们确实来过==打发走今天数不清第多少波来找茬的人,林绎摸下巴感叹:果然,他的剧情来鸟~唯一令他郁闷的就是,任志远对他的恶意已经达到了90“不共戴天”的程度。话说他也没干什么啊,怎么就“不共戴天”了?!啧啧,跟着女主就素拉仇恨啊。感叹完,林绎敬职的坚守在岗位上,门口负责看门的小厮走了进来。“掌柜,东家来信了,大约在今天傍晚就能到达城门,我们要不要准备一下?”林绎闻言,透过门看了看天色,太阳依旧挂在空中,虽已有点下沉的趋势,但光芒还是有点刺眼。大约三四点的样子,说早也不早了。“看这天色也不早了,应该再过一个时辰东家就能回来。这样吧,你,带几个人去城门迎接东家,再挑几个对京城熟悉点的小厮,找家好一点的酒楼,等东家回来后我们去酒楼庆祝一番。剩下的人先跟我把店整理一下,然后等接回东家,我们再去酒楼。”林绎摸摸下巴,吐出一串话。看门的小厮应了声,挑了几个人走了。剩下的人就开始整理清扫店。
    作为掌柜,林绎自然要轻松一些。监督下这边,查看下那边,周围晃荡上一圈就行了。刚刚才检查完还没来得及坐一下,店外就来了人。因为要清扫的缘故,所以夜夏阁外已经挂上了暂停营业的牌子,不过为了不让打扫时扬起的灰尘呛到人和弄脏裸露在外的胭脂,阁内的门窗都是大开着的。而且看门的人都走了,所以进来还是很容易的。来人身材挺拔,黑发青衣,长眉星目,能看出是个俊秀的小伙子,但忽略他快脏成灰衣的衣服以及脸上拉喳的胡子,他确实蛮帅的。来人看到林绎,一双眼睛瞬间像超大功率电灯泡,瓦亮瓦亮的,其中射出的光芒无异于即将被强x的少女见到奥特曼时的激动。将自己比喻成奥特曼的林绎自我感觉非常好。
    千临风那叫一个激动啊,尼玛终于找到正常人了!当即欢呼一声,扑向林绎。“夏哲~”声音那叫一个哀怨婉转,缠绵悱恻,就是百炼钢也得化成绕指柔。可惜,没有人觉得它好听。林绎淡定的抿了抿唇,“你是谁?本店现在已经打烊了,若有什么事的话,请明天再来。”“夏哲,我是千临风。”千临风扶额,他没想到能碰到林绎,不过碰到了正好。他刚巧有事要找他。“咳咳,林绎,我想跟你说件事。”千临风严肃脸,一把握住了林绎的手,“我们私奔吧!”
    =皿=!!!!!!
    #我一定是幻听了#
    #男二与男配是没有结果的#
    #男二要抛弃女主和我在一起是要闹哪样#
    我特么是根正苗红的直男啊!!!!!
    林绎内心疯狂刷屏,千临风没给他反应的时间,在一干小厮“我一定是眼花”的注视下,拉!着!林!绎!跑!了!没错,是跑!了!
    (╯‵□′)╯︵┻━┻你们考虑过我们的感受么?!
    半晌,小厮甲弱弱道,“掌柜的不见了怎么办?”
    小厮乙,“赶紧告诉东家!”
    …………………………
    小厮丙,“我们还是等东家回来吧。”
    众人,“好主意!”
    夜凉如水,月光皎洁,景色正好。“砰!”“砰!”两道声响划破了寂静。不同地不同人,却同时咬牙切齿的念叨着一个名字。
    “千临风!!你丫活腻歪了!敢抢老子的人!”夜锦华
    “竟然敢勾三搭四,千临风,你等着!”我们狂拽的男主
    与此同时,千临风:艾玛,好冷{{(>_<)}
    (嚯哈哈哈,千临风你个倒霉催的小孩,准备承受来自攻大人们的怒火吧!!千临风:死作者,我要叫我家男主咬你。男主:(龇牙)
    ps:男主:我强烈要求有个名字!!
    亲们,作者脑细胞已死,有名字的留个言啊打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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