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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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慕容铮睁着眼,视线却穿过汐儿,渗入凉凉的夜色中。
他不会说,满院的二十株梨树,前年为了喜欢看梨花的弟弟买下,和还只会拍手撒欢,跑路还不太会的弟弟一起种下的梨花树,已经每日每日被自己砍得七零八落,那雪一般的梨花雨今年没有落下来,就化为了泥;还有那个整日哭喊着要见自己儿子,要与他同归于尽的可悲妇人,再也不能得偿所愿了。她死得很惨,总该比自己的娘亲死得惨一点吧,这是应该的。还有那个愚蠢的庄主父亲口口声声说着信任自己,会把庄子交予自己打理,却安置了不少眼线来控制自己的行动,而自己却躲在山洞里练什么绝世武功。。。呵呵。。。他应该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不过十七的儿子已经训练了一大批自己的手下,顷刻间就将这个山庄归置于自己掌控之中了吧。
这个弟弟。。。虽然是同父异母的弟弟,是那个贱人的孩子。。。慕容铮轻抚着汐儿的睡脸,描画着他还未成形却已清丽撩人的轮廓,轻叹:上一辈的恩怨就不必牵制于他了。
江湖世道总在演绎着踯躅不变的乱局,谁能跳脱,不被眼前怨恨束缚,谁能放下,不去声讨过错。
慕容铮起身披衣,踩着一地梨雪,没有咯吱咯吱的凄厉呜咽,死了般毫无声息。阖上门的瞬间,有字句透过门缝,化为夜风。
“再见,弟弟。”
绝尘待在挽青霜是为了应沈意娘的好意。但是为了生计也开始在楼上楼下忙活起来。干的是仆人的活,待遇却像客人一样。认识老板的感觉就是不一样。不过这挽青霜到底是豪华气派,侍女的住所也是差不到哪里去的。而那个锦衣华服,面如石灰的少年,是把这挽青霜当成了旅店,沈意娘原本是拉下脸说明不留宿的,却被金灿灿的什么东东给迷瞎了狗眼,流着哈喇子,就恭恭敬敬地请人上头等房了。真是暴发户,有钱没地儿花。
唉——绝尘吐出一口浊气,抹布往身上一挂,干活去了。
可是据绝尘观察呢,这个小侯爷从来没泡过哪个小倌,每天就是早晨出去了,很晚回来,也就是走廊上,回廊间碰个头。绝尘因为人家救过自己,便要客客气气地笑笑,点点头,而人家却一副哪儿见过你么的态度,走了。真真像是皇宫里的太监遇见皇帝。
这小侯爷心性当真高傲。也难怪,不愁吃喝,犯得着给谁好脸色看么?
自从那日汐儿被那个慕容铮抱走之后就再也没见过。绝尘靠近过那个房间,房间外有个人看守着,穿着劲装,一看就不是挽青霜的人,一定是那个慕容铮的人。
这不是所谓的软禁?绝尘顿时恼怒万分。要是谁敢这么对自己,一定会小到打碎所有可以打碎的东西,大到上吊自杀以明志。
英雄主义在少年心中渐渐生根,遇到柔弱无助之人更是义无反顾地盘根错节。尚未理清头绪,便已经摩拳擦掌,正义终能战胜邪恶的理念似乎生而有之。这油然而生渐成蓬勃的凛然之气使一个平凡寥落的少年充满了斗志。
“嘿大爷,”绝尘讪笑着走过去,当伙计没多久,这一副讨好的嘴脸倒是学了十成十。绝尘捧了杯刚砌好的茶,凑了上去,“站这么久,渴了吧?”
那劲装男子一早发现在此地徘徊了阵,毫不懂得敛息的绝尘,此刻只是冷冷地扫着他,差点忍不住哼笑出声。挥手便打翻了他手中的茶杯,茶水溅到绝尘卷起裤腿的脚踝上,疼得他嘶声缩脚。绝尘忍了会儿疼便注意到自己在那个可恶的冷面男子面前委实狼狈了些,又明白过来自己的小计被人识破了,不甘地穿过他探视了下屋里,什么都还没看到,就被守门人蹬得缩回视线,悻悻地回走。
一张简约的石桌,石桌上摆着油灯,一张石床,一条还算暖和的被子。
只有昏黄的烛光闪烁着占领在黑暗之上,而无法将黑暗彻底吞咽,甚至几乎要为黑暗所反噬。
这是还不错的生活,起码比以前沿街搭铺的日子好多了。
侧躺在床上还没有入睡的绝尘兀自烦恼着。
真是没用啊。什么也做不了。以前保护不了弟弟,现在依旧没能力保护任何人。也许自保也不够。
绝尘轻轻地阖上眼,一会儿,又睁开,眼睛里有了决绝的精光。他翻身,着地,弯腰,从床底掏出了一块折好的方布,将方布的四个角逐个打开。烛光下能清楚地看清它们的身份,是一些碎银。这些都是绝尘省吃省用存起的。等到足多的时候,绝尘会离开这里,去寻找弟弟。
哪怕毫无头绪。
绝尘留在挽青霜也不是只为了挣点钱,也是因为这样一个频繁出入林中人的地方,听到的消息也应该比较多。可是绝尘绝对是想得太天真,且不说江湖中人讲话要么就是操着不同地方的口音,要么就是打着暗号,让局外之人更觉如身处庐山之内,眼前一片迷雾而已,况且自己和弟弟都是些毫不起眼之人,便如风中尘土,哪能引起关注,要在饭后讨论一番的?于是绝尘便根本无从得知弟弟的下落。几天下来绝尘就越发局促不安,感觉弟弟随时都有可能被人下毒手。万一也是被人卖到什么不好的地方,那可是一辈子也无法挽回的事儿了。而自己迟一步就可能永远无法再看到以前的弟弟,思及此,绝尘就是寝食难安。
因太久无人问津,清色的灰落满了磕损的台阶,风吹过时纷纷扬扬,碎在落日里,不知是哪位踌躇者,还在眷恋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