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帝花出战 第五十四章 缘起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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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高大英俊的男人,真是个奇怪的,原本庄卿以为二人萍水相逢,他救他一命,全为侠义,匪徒死了,二人也就彻底分道扬镳了。
没想到,这人竟如跟屁虫一样,庄卿去哪,他就跟哪。跟在他身后,怎么都甩不开了。
此时已是入夜时分,庄卿闷着脸,拾起树枝来虎虎生风。掏出火石,想要生火,这火石却是偏要跟他做对似的,怎么都引不着火,气得他一把将火石扔了出去。
“你别生气。”男子站在他身边,手掌伸出,一条鲜艳的火舌幻化而出,一个弹指,火舌被弹入树枝堆。
先是青烟冒出,然后一缕缕火苗点亮了夜的黑。庄卿坐在火堆旁边取暖,一言不发。他也不知道自己生的什么气,按理说,男子救了他,他应该感激才是,没有理由对人家甩脾气的。
男子坐在他身边,大手伸出,握住庄卿手掌被火映出的虚影,他的眼睛蓄满了温柔,又有些悲凉:“你恼我,是我应得。”
庄卿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这男人说话的声音,干嘛这般好听。他烫伤似的缩回手,道:“小生是个读书人,听不懂你这没头没脑的话。有话请英雄直说好了,我日后中了举人,定会报答于你。”
“你不欠我的,是我欠你,欠的太多。”
男人低而不沉的声音,像是飞絮簌簌撩拨着庄卿的心弦。一双手环住了他的腰身,结实宽阔的胸膛简直像一块烧红的烙铁,烫得庄卿立刻挣扎起来。“你放手!两个男子如此行径,成何体统!”
“别动!”男人第一次发火,声音却一点也不冷。“让我抱一会儿,就一会儿。”
“……就一会儿啊。”算了,人家对你有救命之恩,抱一下又不会少块肉,何况,又那么舒服。庄卿红着脸,热着身体,心脏跳得一点也不正常。
这一会儿,一抱就是一夜。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火堆灭了,留下一堆黑黑的炭迹。两人双双躺倒在地上,庄卿缩在男人的怀里,双手紧紧抓着男人的肩头。他大张着眼睛,紧张地简直不知该如何是好,好在他比男人先醒,从男人怀里轻手轻脚离开,装作无事的样子。
这……不是甩开他的最好时机吗?
庄卿心里怀着轻快又复杂的心情,轻手轻脚离开了这片山林,然后疯了似的奔跑,终于在他快要呼吸不过来的时候,他上了官道。上了官道,就意味着离京城不远了。
这一次奇遇只是庄卿生命中的过肩落叶,走过就忘了。也许是因为之前多年运气差到了极点,在此之后,他的运气直线反转,高中举人,衣锦还乡,迎娶周二小姐,官场之路也是平步青云,到了中年,又及时告病还乡,享受着富甲一方的幸福生活。
他啊,自从那次被搭救之后,就顺风顺水了一辈子。一生平安地,都有些虚幻飘渺。
等到他死的那天,满堂儿孙守在他的病榻前,他的妻子周二小姐也变得老迈苍苍,哭的不成样子。可是这些,都不是他想看到的。只有在这回光返照的一刻,他想起了多少年前,有一个怪人救了他,然后一直跟着他。他嫌烦扰,就不告而别甩开了怪人。
庄卿艰难地伸出枯槁的手,他好像看见了他成亲的那天,有一个笼着长袍的男人站在宅子外看了好久,从天明一直站到天黑,男人终于走了,转身的背影,受伤又孤独。
他顺风顺水的大半辈子,在临死前,又想了一遍。有好多可疑的地方,明明土匪烧城,偏偏他的宅子不受抢掠?朝廷腐败,多少清官被陷害锒铛入狱,为何只有他庄学士成功还乡免受陷害……
“呃……你……呃……”似乎,每一次危机发生的时候,都有一个神秘人帮他走出困境。“是……你吗?”这么多年过去了,庄卿才想起来,他连这个人的名字都不知道。
枯槁的手落了下去,庄卿气绝身亡,满满一屋子亲人为他哭丧。
三魂从尸体脱离,融为一个,那是庄卿的鬼魂。他茫然地飘啊飘,飘啊飘。终于一根细长的锁链捆上了他的魂,他被两个鬼差捉住了。
黑无常举着“正在捉你”的牌子,锁着庄卿的鬼魂,同举着“你也来了”牌子的白无常一路聊得欢乐。
浑浑噩噩,黑白无常带着他走过了魂归路,受了十殿阴司的审讯,去了奈何桥。孟婆让他喝那碗孟婆汤,庄卿的鬼魂,盯着汤碗,突然感觉他好害怕。
他好像不想忘记……什么人?是谁呢?他的妻子?不是。他的儿女?也不是。到底是谁呢?
无味的汤水流下喉咙的那一刻,庄卿痛苦的挣扎起来,他吐掉了嘴里尚存的汤水,抠着舌头,想要吐出来,可是没用了,已经咽下去了。他记得,他喝过这种东西,喝下了,就什么都忘了。就连好不容易想起的一点记忆,也都忘了。
混蛋!混蛋!你这个胆小鬼,胆小鬼!既然找到了我,为什么不跟我说清楚!
他不是庄卿,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但是他知道,他以前,不叫庄卿,他有一个其他的名字,他爱着一个男人,一个深深伤害了他的男人。
“推下去!”孟婆摆着袖子,怒火中烧。
黑白无常一左一右,将庄卿的鬼魂狠狠推下了转生道。
“拍!拍!拍!”
“什么人,竟敢在地府界撒野?!”
孟婆和黑白无常三个鬼差,捂着脸恼怒至极,竟然在自家的地界受此侮辱,而且连凶手的影子都找不到,真是憋屈!
阴司大殿里,殿主坐在主位上,表情有些无奈:“在本殿的地盘,打本殿的差,你过分了。”
“不过分。”一个笼着长袍的身影幻化而出,坐在了客人的席位上。“敢碰我的人,以前都是直接断其根骨的!”
殿主抚着发痛的额角,道:“罢了,本殿惹不起你这个大情圣。”指尖上冒出一缕白骨火,火焰中映出了一个婴孩的影儿。“他下一生在青罗界出世。”
“谢了。”男人接过白骨火,宝贝一般吞下腹中,站起身时,已经不见了。
安静的阴司大殿里,只有一道长长的叹息。
“早知今日,你何必当初呢?”
在十万小世界里,青罗界只能算是边角的小界。灵气匮乏,修真文明极为落后。此界修士,说是人吃人的野人,都不为过。
这个小界里,没有宗派府门,修士们都只是散修,他们没有修炼功法,没有尊师重道的传统,他们只凭着一股弱肉强食的原始野蛮修炼。
“嘭!”
松尸子一把将新抓的女修扔进了洞府,邪笑一声:“小娘子,你就乖乖的吧,你男人就是个怂包,他不会来救你的。”
“你胡说!”铃雀使劲挣扎,却因为被锁了琵琶骨,而无法动用灵力。女子咬着银牙,大骂道:“你这丑鬼!长得这么丑,还敢出来吓人,小心被鬼差勾了魂魄,打入十八层地狱!”
“哼哼,你就叫唤吧。本修只当你是在叫床了。”松尸子衣服一脱,露出松垮的横肉,一步一步走近铃雀颤抖的身子。
“你别过来!去你娘的,你别过来!”铃雀怕了,她真的怕了。这个松尸子向来以残忍暴戾闻名,被他盯上的女修,没一个跑的掉,往往都是被用作炉鼎,被松尸子吸干了修为,化为一具具干尸。
铃雀有一个好姐妹,她曾亲眼看到过女孩儿干巴巴的尸体,在山道上抛着,后来是她大着胆子将女孩儿的尸体埋入土中。后来她一连几天没日没夜地修炼,不敢闭眼睛。
油腻的大手贴上铃雀滑嫩的肌肤,引得她尖声大叫:“滚开!滚开!”
“啪!”松尸子一个巴掌甩上铃雀的脸蛋,打得她一阵头脑嗡鸣。“乖一点,不会痛苦的。”
骗人!骗人!
铃雀痛苦地忍受着这种屈辱,她无法动用灵力,身体又被锁着琵琶骨,动一下就是挫骨扬灰的痛,她这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啊。眼泪在眼睛里圈圈儿打转,不哭!不能哭!
当衣衫被褪尽,微风在白皙粉嫩的肉体上游走,恶心的大手一次又一次残忍的触碰她的尊严,铃雀哭了!无声地哭了。可她不想求人,她不想在死之前,还要做一个弱者。
“真滑呀,这皮肤,渍渍渍渍,你是我这么多炉鼎里面,最美的……”松尸子张着大嘴,朝着神圣的少女那里亲去,他的眼睛都快红了,那是激动所致。她要吸干这个女人的修为,吸干她的血液,吸干她的肉骨,用最舒爽的方式。
铃雀闭着眼睛,等了很久,生不如死的屈辱,始终没有降临。她大着胆子睁开了一只眼睛……那是谁?
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背着她,手里是一颗血淋淋的头颅。那是,松尸子的头颅!至于松尸子的肉身,正静静躺在男人的脚边,脖子上什么都没有。
“把衣服穿上。”
男人的声音听起来不错,低而不沉,又有几分不自然。
一件白色的长衫被背着身的男人准确无误的盖住了铃雀的身体。这衣衫很是宽大,一看便知,这是男人的衣服。
“那个……我被锁了琵琶骨,动不了,你你你你帮我穿吧。”铃雀说这话的时候,脸都快烧着了。
“啊?这……好吧。”男人转过了身体,却闭着眼睛,双手伸出,一点一点探索着。
他流汗了?他是在……紧张吗?铃雀小心翼翼地勾着嘴角,她觉得这个男人,挺有意思的。
“那个……你碰到我的……什么了。”
“啊?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男人慌乱的收回手,抖着指尖,挣扎一番还是再次伸出,这一件衣服穿的跌跌撞撞,困难重重。
男人心里累极了,他身为堂堂界主,从来没有这么窘迫过,真是丢人!
白衫因为过于宽大,铃雀即使穿好了,仍然遮得不严不实。
男人这才睁开了眼睛,眼睛游移不定,就是不看铃雀。“你,我解开你的琵琶骨,你,你自己好好弄弄。”
“多谢你啊,英俊哥!”他是个绿眼睛的,好特别啊。
英俊哥?男人不想这些,将铃雀身上的琵琶锁解开,他很温柔,极力控制着力道,将疼痛降到最低。最后,又为铃雀输了一些灵力,为其疗伤。
铃雀动动筋骨,将白衫紧了紧,勉强能遮住身体。“英俊哥,我叫铃雀,铃铛的铃,金雀的雀,你叫什么名字?”她的衣服都被松尸子那个王八蛋撕碎了,根本无法再穿,储物袋又不知道打斗的时候消失到哪去了。
男人避而不答,转身就走。“你没事,我就走了。”
“哎!你等等!”
铃雀跑到男人面前,转动着圆圆的眼睛,道:“那个,我决定了,以后我就跟着你了!”说完,看着男人惊讶的脸庞,那双迷蒙的浅绿双眸,铃雀一个咬牙,垫着脚冲了上去。
双唇碰触的瞬间,铃雀只觉得自己被雷劈了!柔软的触感,让她舍不得离开,但是她又不会亲吻,只能蹭啊蹭,磨地嘴唇都破了皮。
久久得不到回应,铃雀灰了心,离开了男人好看的嘴唇。
“啊!”
她来不及反应,男人一手托起她的后脑,好看性感的嘴唇印了上去,用心地轻柔地吻着铃雀。
男子女子都无所谓,只要是你,就够了。
男人浅绿色的眼睛变得深沉,墨绿,里面盛了好多的情意,他无法说出,无法吐露。他难过,他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