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选择性失忆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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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自信我的酒品,就像一直确认我是个男人一样自信,但是跟我喝过酒的人从来都不敢恭维我的酒品。说的好听是性情使然,说的不好听的就是简直一个酒无赖。但是酒后的事情我几乎记得的不多,人品一直是我看中的珍贵存在,所以我从来不信我的酒品能差到哪里去,更为自得的是,反正我不记得,他们都是在编故事,除了头痛的一梦之后,下次有酒的时候依然还是我行我素。如果连喝酒说话都还要克制的话,那就像把人阉割一样痛苦。索性我的表现也仅在我最亲近的人面前,比如美琪,比如豪哥,比如隋军。
    “哥,来跟烟……”
    马辉豪啪的一声把灯给打开了,我立即用手挡住了眼睛,所碰之处全是水迹。
    我睁眼看马辉豪的时候,他一脸疲倦。原本梳的有型的自然卷,乱蓬蓬的堆在了头的中央,从斜角度看去有点鸟巢的韵味。身上的白衬衫全是揉皱了的折痕,一片一片的黄色污渍那么显眼,他斜躺在凳子上,不是刚才气鼓鼓的样子,像研究一件古物那样饶有兴趣的盯着我。
    “操,那么性感的看我干吗?”
    他抿了抿干裂的嘴,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了,
    “你跟美琪到底怎么回事,这么久我也懒得问你,反正你换女人如换衣服,但是昨晚看你那撕心裂肺的惨样,是不是有什么难以启齿的话呀,她把你的财产都卷跑了,还是把你的那活儿剪掉了,除掉这两样,我真想不到还有什么让你伤心的事!”
    “管你屁事,好奇害死猫懂不懂,老实的回家当你的田螺先生去吧!”
    他从鼻子里顺出一声很重的不屑,“老子才懒得管你,以后要死要活别在我跟前,二货一个……”。
    “你才是老二,名副其实的二逼青年,哈哈”
    笑的声音太夸张了,把头又震的痛了,马辉豪知道我不会再说什么,低头抽起烟来,一圈一圈的烟慢慢的飘散开了,小屋子里烟云一片。
    我开始试着理清昨夜的种种,加上马辉豪的叙述,终于把昨夜的混乱一条条拎了起来,放在床上,我一条条的细数着。
    记得我们为任文景喝了三杯之后,我们又连碰了三杯,没有一点粮食,六杯酒就这样下肚了。
    “刘大元,你咋还是这个操行,杯子里的酒养鲨鱼呢,你不是在销售,你这是他妈的陪哥们呢,咋老毛病一点都改不了。”
    “老六!还没喝多就疯了……”
    听着老大的呵斥,我低头把玩起了杯子。从上学的时候我就看刘大元不顺眼。缘分真是从来是一眼,不管对错,你都会执拗的认为并坚守。在这种事情上,我表现的更甚,喜欢的就一直喜欢,即使被伤的体无完肤却仍然坚持,讨厌就永不改变,即使日日给你春风。美琪说我就是村里那种脑袋缺根弦的二傻子。
    刘大元涨红了脸,连脖子都粗了起来,但是在我面前他不敢发作,即使他如今已经是销售经理了,腰包厚了,但是拳头还是没我的硬。如果惹恼我,我会把他的鹰钩鼻子揍直了。
    他掩饰似的,开始朝每个人敬酒了。平常走的比较近的开始谈起了生意经,谈起了各自的工作,而我没有好谈的,是那种从脑袋就可以看清脚趾,从穿的衣衫就可以断定未来的混子。除了开场为了祭奠的共同唏嘘之外,跟他们的共同语言还是很少,我一杯接一杯的喝着闷酒,能听我心事的人已经走了,最照顾我的老二,却只是等我酒后。渐渐的眼前一片迷茫。
    后来的事情是马辉豪告诉我的,我不是为了重逢而醉,只是自己把自己灌晕了。一个小姑娘背着音响过来让我们点歌,我非要听任贤齐的《小雪》,刘大元借着酒意壮胆非要点《真心英雄》,我上去一拳就打在了他的鼻子上,把桌子顺便打翻了。一场好好的聚会就这样被我打散了,还有那我们再也聚不齐的心。
    到现在我也没后悔那一拳,如果美琪在的时候,她也一定会静静的陪我听《小雪》的,因为它是任任最喜欢的,我们曾经叫他任小齐。只有我俩还记得。
    友情是什么,美琪说,离开谁之久,思念欲深,就是友情。
    我说,不对,友情就好比跟谁都能生活,但是不是跟谁都能持久的保持坚挺,一直坚挺不倒的就是真友情。
    她红了脸骂我流氓。
    后来,我想想爱情也是如此,在这条长长的注定要走上归途的人生中,谁能永远保持坚挺?
    但是一切都被我忘记了,选择性的遗忘。酒前酒后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人,虽然都是同样的不着调。就如梦里梦外有个不同的世界一样,不知道是醒着看梦好一些,还是在梦里的时候睁开一双眼睛,仔细的探寻醒着的意义。
    我渐渐的适应了头疼,坐了起来。马辉豪躺在椅子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我悄悄的来到了院子里,从泉子里打了一桶水,把头深深的扎了进去。好凉好凉。
    老二,是我的好二哥,每次喝醉都是被他背回去的。每次喝醉除了必醉基本都有一段伤心的失恋往事。失恋后方知爱你,爱时却又玩世不恭。所以每每必醉。记得有次说我请客,请马辉豪吃饭,结果我先醉了,不仅是要负担沉如死猪的我,还要赔上饭钱,更为可气的是,他第二天指着他肩上的牙印骂了我一天。对不起,我真不是断背,更看不上他那瘦骨嶙峋的体格,至于牙印或许更应该是咬在我自己身上的,那是那个时代难忘的印记。
    天亮的时候,马辉豪伸着懒腰走了出来,又是那样的意气风发,是青春的样子。我惺忪的眼睛依然迷离,那一刻我突然有种想改变生活的冲动,但是风一来,那种冲动就一泻千里了。
    “哥,后天就是小六的头七了。”
    太阳升起来了,昨夜的事被记在了黑色的纸上,如果没有春天的光,什么都看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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