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情意 第十八章 惯用的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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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大家似乎都特别的忙碌,正美埋头工作以来,动作就没停顿过,敲打着键盘的白玉小手,已经有些发疼,每到新品研制的时候,要做的事情总是做也做不完。
就在这时,“扣、扣”几下,办公室门口传来一阵敲门声。
“进来。”她没有抬头,只是应了一口。
但见一个送递员捧着一束好大的玫瑰花,张望着走了进来。
女员工们的心,一看到花,就忍不住兴奋了起来。
“哇,好漂亮的花。”
“会是送给谁的呢?”
“当然是我的了。”其中一个照着镜子,臭美地说。
“请问,哪位是何正美小姐?”送递员说。
大家噗嗤一笑,讥讽了起来。
“你的?”
“想花想疯了吧?”
正美无视她们的吵闹,淡漠地说:“我是。”
送递员将花交到她手里,“麻烦在这里签一下字。”
“请问一下,是谁送的?”她观察了一下,并没有任何的署名。
“小姐,抱歉,根据我们太阳雨花艺的规矩,是不能透露客人的名字的,请您谅解。”他的意思就是,他只管送花,其它的,一律保持缄默。
“谢谢。”拿起笔,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正美,谁送的阿?”林微跑了过来,一脸八卦。
她淡淡一笑,没有回答。
“这还用问嘛,一定是南瑞辰送的了,没想到他出手还挺大方,这花看起来好高档,瞧那包装的,一定不便宜。”李莎跟着说。
“是阿,瞧我问的傻问题。”听她这么一说,林微自然也认为这花是南瑞辰送的。
会是瑞辰送的吗?正美的心里很不确定,他这个人一向很实在,不会搞这些浪漫的举动,何况今天也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
就在她冥思的时候,又有人敲了门。
同样是鲜艳艳的红玫瑰,一样的包装,同样十一朵,同样的花店,唯一不同的是,送花的那个人。
“请问,哪位是何正美小姐?”
“我是。”
在众人羡慕又嫉妒的目光下,她再次签了字。
“又是十一朵,真够一心一意的。”李莎笑着说。
正美不在意地一笑,看了花束一眼,决定不去多想,低下头继续工作着。
当她以为不会再有人送花的时候,结果却是出乎意料。
接下去的整整一个小时,她都在收花。
天呐,她签字的手都要签麻了。
“正美,再摆下去,办公室就放不下了。”林微看了下四周,说道。
看着角落里那数不清的鲜花,她的眉心,隐隐作疼,这到底是谁的恶作剧阿,钱太多没处撒了,是吧?倏地,一股不详的预感,浓烈地席卷而来,因为她可以确定,这不会是南瑞辰的杰作。
倏然,手机来了简讯,她翻开一看。
喜欢我送的玫瑰吗?萧旻天。
果不其然,是他搞的鬼。
哼,花花公子惯用的伎俩。
“林微,帮我把这些花都扔了。”妙目一冷,说。
“啊,为什么阿,那么漂亮的花,扔了多可惜。”睨着这些养眼的红玫瑰,林微的眼里有些不舍,她下了不手。
“就是,扔掉多可惜阿,你不要的话给我好了。”李莎跟着说。
“就是,就是。”
“我也要,我也要。”
“正美,送给我们吧?”
同事你一句,我一句的,叽叽喳喳个不停。
“你们喜欢,就拿去吧。”反正她不要。
得到主人的许可,场面一片混乱,她们各自挑了一捧,手里摸着,鼻子嗅着,好不开心。
看着她们喜悦的神情,正美无奈地摇摇头,女人阿,都抵挡不住鲜花的诱惑。
若这些玫瑰不是那个狂妄的家伙送的话,她会很高兴,可惜不是。
“叮”的一声,手机又传来了简讯:我在你公司门口,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