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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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军,一个农村来的小子,自小父母双亡的他和奶奶一起生活,祖孙的生活自然贫寒,可喜的是爱军同学没有误入歧途,茁长成长为一名阳光善良的小伙子,虽然没读过多少书,勉强不是个文盲,但自认为咱是一个正直的,有爱心的人,因为奶奶自小就教育咱说,抬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人活88。不敢笑老太太眼睛瞎不瞎。咱就算做不了一个对党和人民有贡献的人,也要做一个不祸害人的人。所以,李爱军虽然偷过隔壁王瘸子家的李子,摸过村里张大个儿家的鱼,揪过班上小红的辫子,但那都是小盆友时代的顽皮嘛,谁敢说自己小时候没被追着打过!现在咱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好人就好滴嘛,于是,自认为是好人一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李爱军同志在奶奶过世后擦干了泪水,卖了祖宅凑了路费就告别了生活21年的村子,向向往已久的大城市迈进了,于是,血与泪的成长史也就展开了。。。
Y城说是一个城,其实就是一个小镇,和大城市相比,此处的生活太淳朴安逸了,当然,我们的李爱军同学只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一枚,17年中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邻村——看了一场电影,来到Y城,逛了据说是此处最大的百货商场,哇,果真啥都有,看看这灯光照的,像不要钱似的,这衣服,太漂亮了,这价钱,太让人肉疼了。呦,马路上这是小轿车吧,油光铮亮的,肯定舒服吧。妈呀,这些个姑娘,各个都好看,比村里最好看的小梅漂亮多了,总之,爱军同学就这样新奇兴奋的背着不大不小的编织袋,买了俩犒劳且具有庆祝意义的肉烧饼边啃边走直到暮色降临,街上的行人已几乎没有了,此时才想起晚上咋过呢,问了招待所要50块一晚上呢,更别提宾馆了,要不就在胡同里凑付一晚,坐在马路崖子上正想着,就被一个皮头散发的姑娘撞进了怀里,清纯的军军童鞋顿时凌乱了,连姑娘爬起来跑了都没反应过来,直到后面三五个大老爷们追上来对姑娘又打又骂的把姑娘往回拖才回过神,于是,善良的李爱军被满胸腔的正义鼓舞了“喂,你们做什么,大老爷们这么对一个姑娘,你们要不要脸了,有没有王法了,都给我松开!”李爱军冲上去,咣咣几拳,夺过了姑娘护在身后,“姑娘,别怕,今天有我在,谁都别想欺负你!”
“小子,别多管闲事,赶快把人交出来,这是我们的家事,外人别插手!”
“我就管了,怎么着吧,咋了,人多了不起啊,你们缺不缺德啊,看看把人打的,呦,姑娘,疼吧,你们咋就那么手黑呢,都流血了!”边手忙脚乱的按上了伤口。
“哼,姑娘,哼,姑娘,我告诉你,别恶心人了,你再不滚,连你一起打!”
“好啊,来啊,谁怕谁,常言道,好人有好报,恶有恶报,你们小心遭雷劈,姑娘,你告诉我,他们为啥打你,我一定给你做主!”
姑娘瑟瑟地站在爱军的身后,低头不语,只见泪水滑落,滴在了爱军的手上,爱军像被烫了手一样缩了手,更加恶狠狠地盯着几个大男人。
对面的几个男人不耐烦了,直接冲上来抢人,爱军童鞋虽然愤怒满满,但双拳难敌四手,寡不敌众的被按到在地,一顿胖揍之后,捂着肚子倒地不起,眼睁睁地看着姑娘被拖走,想去追却也无能为力,只记得姑娘那满目的泪光,回头感激又无助的目光。
三天后,李爱军已经彻底的安顿了下来,在一个饭馆里做了学徒,包吃住,一个月800块钱,身上的伤基本已经好了,每天认真地工作,老板和老板娘也挺满意,日子还是挺舒心的,但是,那个姑娘的身影却深深印在脑海,每当闲下来,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希望她现在好好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