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番外篇 高山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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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遇见她是我回家探亲的时候。她是何明昆女朋友的姑姑,何明昆说起她时,语气很是崇敬。在何明昆的介绍里她是个女强人,管理着一家资产上十亿的公司,我以为她和我在电视里见到的那些中年女富豪差不多。
    我跟着何明昆、覃芳菲带着小俊铭去她的公司找她。当时她侧躺在办公室的长沙发上安静的睡着,长发垂散在一旁,脸色微微有些苍白,眉头在梦里都蹙着,小嘴紧紧抿着。我听到一位姓周的中年男士对覃芳菲说,给她喝了加了安定片的米粥,她才睡的。我猜她肯定遇到了难为的事情了。
    周先生让覃芳菲把她带回家照顾,我主动请缨去抱她。
    我走到沙发前,双手轻轻一搂就把她抱在了怀里,她好轻啊!像是我捧在手上的一根羽毛,风一吹,她就能飞起来。把她的头轻轻靠在我的左胸前,那里能听到我心跳的声音,或许可以让睡梦中的她感受到一些安全感。
    她很香。那种香是随着身体的温度散发出来的淡淡的幽香,不是香水的味道,很好闻。我情不自禁地深呼吸,采撷她的味道。还好何明昆和覃芳菲没有发现我的小异常。
    我将怀里的她抱紧了些,又怕太用力让她不舒服,后背微微浸出一层密密的细汗。我心里暗暗鄙视自己,又不是第一次接触女人,干嘛紧张成这样!
    到了她家,把她安放在床上,我竟然有些不舍得松手,我眷恋着她被我抱着的感觉。这不正常。是不是因为我在边防时间太长,太久没有女人的缘故?
    我参观了她的家,简洁、温馨,现代。特别是她的书房,一把椅子,一张书桌,一台电脑,三面墙的书柜,里面摆满了书,像是一个小型图书馆。随意从架子上取了一本下来打开,扉页上手写着她的名字:覃曼罗。字迹隽雅飘逸,如行云流水不滞于物。
    当我在内心感叹她的勤奋与好学时,忽然听到了俊铭哭闹的声音,覃芳菲有些哄不住他。我走过去,将他抱过来:“小家伙,你哭什么?你不哭,叔叔带你玩儿游戏好不好?”我试着将他慢慢举高,又慢慢放下;再慢慢举高,再放下。小家伙不哭了,还“呵呵”的笑起来。于是,整个下午,我抱着俊铭玩了很多旁人看了都感觉到心惊肉跳的惊险动作,不过小家伙很喜欢,乐此不疲。
    听到门锁响动的声音,我转身看见那个瘦瘦的女人站在自己的房门口,或许是因为好好地睡了一觉,她的脸色比下午初见时好看多了,脸上浮着淡淡的红晕。她的眼睛很美,眼角微微向上飞扬,眼神澄澈透明,像雪山顶上的雪莲花。她赤着脚,小巧而白嫩;身上那件宽大的睡袍衬得她更纤细了,盈盈不堪一握的样子。
    我犹豫着要不要主动打个招呼,她已经躲进房间换衣服去了。
    等到她再出来,何明昆为我们相互介绍过,她轻启朱唇与我问候:“你好,高山。”她的声音真好听,不似黄莺娇柔,恰如春风微拂。
    她很安静,直到我与何明昆离开,我和她没有再多说一句话,她就坐在一旁聆听我们说话。她有心事,但面上很坦然,还带着微笑,若不是这样近距离的观察,根本难以发现她眼底那一抹黯然。
    何明昆与我闲聊时,我貌似无意地提起小俊铭。何明昆说俊铭是她撿回来的弃婴。那时何明昆对她的了解也不多,我能探知的消息就更少了,但她在我心里生了根,发了芽。
    第二次见到她是通过电视新闻,那是几年前川藏地区发生了大地震,她带着一支专业的救援队和大量物资支援灾区,电视台采访时正好拍到她抱着一个从废墟里救出来的小孩。我通过网络找到这段新闻视频,然后把她的视频截图下来做成了一张照片放在皮夹里。那时,我知道她已经单身很久很久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她的思念越来越多,亲近的战友们隐约知道了我在暗恋着一个人,却又无从探知更多消息。有人将这个消息透漏给我的上级领导,领导把这个消息直接汇报给我的父亲,于是我被紧急召回北京,对此事进行说明。我是家中唯一的男丁,年满三十四周岁,家人已经为我的终身大事担忧良久,只是我一直逃避,他们也不好把我逼得太紧。
    当父亲听到我暗暗关注她五年多的时候,急得拍案而起:“你,你是我儿子吗?你是个军人吗?如果你动作快一点儿,我和你妈早就抱上孙子了,还用得着天天为你的个人问题发愁吗?”
    妈妈在旁边为我打抱不平:“老高,这事儿你不能怪儿子,得怪你自己。把儿子丢在边防部队十几年,轻易不让回家,他哪有时间去追对象。”
    三天后,在爷爷的权威命令下,我只能被动的接受调回北京的现实。
    第三次见她,是我调回北京的前一天,战友们为我践行。当时我们一群人正在找吃饭的地方,忽然隐约听见有人在喊我的名字,那声音很熟悉。回过头,便看见她在人群中若隐若现,向我走来。当她冲出人群,在离我几步之遥的地方站定时,我的心情激动无比。阳光撒在她身上,为她罩上一圈金色的光晕,黑色的长发随微风徐徐摆动,红扑扑的双颊惹人怜爱。美丽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我。
    我控制着内心的激动,与她问好:“你好,覃小姐。”
    “你还记得我!”知道我还记得她,她很是欣喜。也许是刚才跑得急,她的呼吸不均匀,嗓子有点儿干哑。
    我请战友们先去找吃饭的地方,晚点去找他们会合。因为我想单独和她呆一会儿。
    我打量着她,走到她面前,对她说:“怎么还是那么瘦!”
    她仰起头,迎着我的目光,笑得眯起了双眼……那神情,像一只狡黠的小狐狸。
    “你一个人吗?”我问她,一出口又觉得自己很傻。
    她开心地说:“团友们去雪山了,我在拉萨等他们。明天就回去了。”眼神亮晶晶的,像夏日夜空里的星星。
    “哦。”我很想跟她说自己明天也回去,却讷讷不成言。
    她的电话响了,是导游打来的。我的电话也响了,是战友打来告诉我吃饭的地点的。我们只得含笑挥手道别。
    聚餐时,战友们纷纷八卦追问她是谁。我爽快地回答:“就是她!”
    战友们一片哗然。结果在一群被嫉妒心蒙蔽了神智的单身汉的联合作战下,我一个人溃不成军。第二天被两个战友合力架上了回家的火车。
    回家后,何明昆第一时间找上了我。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围着我转了三圈,我被他看得全身汗毛根根竖立。
    “嘿,真没看出来哈!”他一边摸着下巴,一边阴阳怪气地说。
    “我怎么了吗?”我奇怪地问。
    他绕到我的正对面,一只手肘撑在桌子边上:“原来你这么多年都在打小姑的主意!难怪每次打电话都要问问俊铭的情况。”
    我有些好笑地反问他:“我不能打她的主意吗?”
    “不是不能,而是很奇怪!你们俩就见过一面吧,你怎么……你怎么就那啥,啊,那啥了呢?”他双手环胸,带着满眼星星的问。
    我气定神闲地说:“有些人看一眼就知道是不是。”
    “不会吧!你相信一见钟情啊?”他疑惑不解地又上下打量我几遍,好像第一次认识我一样。
    “你对你家覃芳菲难道是再见钟情的?”这小子,真是一根筋的可爱,难怪还没有搞定覃芳菲小姑娘。
    “说的也是哈!不过……”
    他还要再说,我直接打断:“没有不过!反正你得帮我把她追到手,做高家的媳妇。这是老爷子下达的作战任务。”
    他惊吓过度,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啊?有没有搞错,还作战任务,你以为这是在打仗呢?唉!不对啊,凭什么?凭什么是我?”
    “凭什么是你!你也不嫌自己笨!”我真心为他的未来担忧啊,指指屋外正厅,“我可告诉你,他们,可都知道你是介绍人。而且,只要你帮我追到她,我就帮你搞定小姑娘!”
    何明昆一听,估计还没整明白整件事,就晕晕乎乎的被我绑上了追妻战车。在他的帮助下,半年后,我顺利的娶到了她;他也顺利的抱着覃芳菲进了老何家的门。
    覃家那个一百岁的老寿星跟咱家老爷子在战争年代还有过一段渊源。提亲的时候,咱家老爷子不顾众人劝阻,一定要亲自出马。到了她们家,我才知道她出身在一个一门人杰的大家族里,绝对当得起老爷子亲自出马这个礼。
    提亲那天晚上,老爷子告诫我说:覃家这样的家族历经多少年代都不会轻易垮掉。他们有自己的家族精神传承,家族里的子弟都深受这种精神的影响,有才有能,却不自大、不出世、不张扬,不以世家自居,是真正的世家大族。能娶到这样大家族里出来的女子,是老高家三辈子修来的福分。
    想来老爷子在一开始知道我钟意她时,就找人调查过她了,家里人的全力支持与她这个家族脱不开关系。将来我无论是进是退,她和她的家族都会是我的助力。更何况,她是我真心爱慕的女子。
    结婚那天晚上,我终于如愿以偿的将她紧紧搂在怀里。“你真瘦!”我粗糙的大手在她细嫩白皙如丝缎般的肌肤上来回抚摸,深深呼吸着她令人着迷的香气。
    她笑着说:“你嫌弃我啊!”
    我吻吻她的唇,轻轻说:“不是嫌你,是心疼你!害怕自己太粗鲁伤了你!”
    她安静地蜷缩在我怀里,羞涩地说:“不会的,我跟师傅学了这么多年的太极,他老人家都夸我手下的功夫了得。”
    “你那只不过是些花拳绣腿,陪陪老爷子锻炼锻炼身体还不错,要论到实战完全不行。”
    结果是,新婚之夜,我凄凄惨惨戚戚的被她拉到院子里非要手底下见高低,打不赢她就分房睡。这个赌约一直持续到很久很久以后,成为一桩美谈……
    经历轮回无数后,有一天佛看见地上一株花气度非凡,妖红似火,佛便来到它前面仔细观看,只一看便看出了其中的奥秘。佛既不悲伤,也不愤怒,他突然仰天长笑三声,伸手把这花从地上给拔了出来。佛把花放在手里,感慨的说道:“前世你们相念不得相见,无数轮回后,相爱不得厮守,所谓分分合合不过是缘生缘灭,你身上有天庭的诅咒,让你们缘尽却不散,缘灭却不分,我不能帮你解开这狠毒的咒语,便带你去那彼岸,让你在那花开遍野吧。佛在去彼岸的途中,路过地府里的三途河,不小心被河水打湿了衣服,而那里正放着佛带着的这株红花,等佛来到彼岸解开衣服包着的花再看时,发现火红的花朵已经变做纯白,佛沉思片刻,大笑云:大喜不若大悲,铭记不如忘记,是是非非,怎么能分得掉呢,好花,好花呀。佛将这花种在彼岸,叫它曼陀罗华,又因其在彼岸,叫它彼岸花。可是佛不知道,他在三途河上,被河水褪色的花把所有的红色滴在了河水里,终日哀号不断,令人闻之哀伤,地藏菩萨神通非常,得知曼陀罗华已生,便来到河边,拿出一粒种子丢进河里,不一会,一朵红艳更胜之前的花朵从水中长出,地藏将它拿到手里,叹到:你脱身而去,得大自在,为何要把这无边的恨意留在本已苦海无边的地狱里呢?我让你做个接引使者,指引他们走向轮回,就记住你这一个色彩吧,彼岸已有曼陀罗华,就叫你曼珠沙华吧。从此,天下间就有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彼岸花,一个长在彼岸,一个生在三途河边。生生世世,永远相望。
    曼陀罗华是天堂之花,与曼珠沙华同样代表死亡,意义却大不相同。通往天堂的途中遍地开满了曼陀罗华,据说亡灵每走一步就会盛开一朵花,直至天堂之门。金色的大门也是被花朵簇拥的。白色的曼陀罗华与金色的丝框门相互交映,分外美丽,显现出一种圣洁而肃穆的场景。在佛教第六道中天界道普遍存在。而相反,曼珠沙华盛开于第一道地狱道。位于第三道人间道的对称点(又因距地狱道较近,人间的丑恶灵魂终将堕入地狱),故又称彼岸花。但亡灵总是不断轮回着重复着六道的生存,第一道与第六道又成为一个衔接点。天堂与地狱终究是一线之隔,却像一个圆环,人类是离这“线”最远的直径另一端,只得顺势去重复着无限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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