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今夕何夕 见此良人 第四章 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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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将亮未亮的时候,是警戒最为放松的时候。
值了一夜班的家丁们昏昏欲睡,站着就闭上了眼,用手里的长棍支撑着打起了瞌睡。
正迷迷糊糊的时候,突然,不远处响起几声猫叫,那声音软绵绵的,像是刚刚吃饱就打起呵欠的小奶猫,痒痒的挠人心,直叫人想起家里被婆娘暖的热烘烘的被窝。
家丁们听见这样的声音,本就昏昏欲睡的大脑更加迷糊了,半睁着眼看了看微亮的天色,最后干脆找了个避风的地方,打起盹来,反正天已经亮了,想必不会有什么事情的。
家丁们睡得极沉,继而又想起的猫叫声再也没能引起他们的注意,静默的空气里,只剩下家丁们此起彼伏的打鼾声。不知过了多久,高高地墙上突然现出一胖一瘦两个身影,只见他们轻盈的翻过高强,小心的绕过家丁,迅速的闪进了门房,无声无息的潜了进去。约莫一刻钟的功夫后,两个身影各自背着一个包裹又悄无声息的掠出,从头至尾,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一大早,长乐街上很多无家可归的乞丐和穷人都习以为常的从自己破烂的被窝里捡到了足以维护他们一个月生活的银子,他们先是熟练的将能想到的各路神仙们感激膜拜了一番,然后便兴冲冲的拿着银子,冲到街上去买吃食,填饱他们早就三餐不济,饥肠辘辘的肠胃。
而青楼里刚刚起床的妞儿,还没来得及梳妆,便看到了静静躺在梳妆台上的卖身契,以及压在几张银票上的一个看起来极其朴素的发钗。妞儿披头散发的捧着那张卖身契和发钗,消瘦的脸上泪水肆意流淌。那发钗,是妞儿去世的母亲唯一留下的东西。
而那个姓陈的官员此刻正顶着一张猪头般的大脑袋,咬牙切齿的对着空了的珠宝箱子,眼前一黑,几乎快昏了过去,他胆战心惊处心积虑的攒了近三年的不义之财,一夜之间被洗劫而空。然而就算这样,他也只能憋着,打碎牙齿和着血往肚里咽,出去还得陪着笑脸,告诉他的那帮同僚,脸上的伤是因为天太黑,一不小心摔得,陪着小心得维护那两袖清风的假清名,也不想想,谁家摔跟头能摔出两个紫黑黑的眼圈来,还一大一小,一点也不美观好么。
总而言之只有两个字:活该!
韩馥好不容易和吴明一起把那些不义之财分完,才慢悠悠的晃回到自己破旧的小窝。难为那个小窝已经破的四面楚风,摇摇欲坠,居然还被他打扫的干干净净,没有米的米缸也被擦得光可鉴人。韩馥自小三餐不饱,屋破衣烂的,典型的贫困户,却违和的有个了不得的毛病,他有轻微的洁癖症,还是很奇葩的那种,最见不得自己脏和乱。别人他管不着,再脏再乱,只要不抹在他身上,他便没有任何意见,自己也总是收拾的干干净净,衣服虽也是破破烂烂的,却总是清清爽爽的,不会有那种令人作呕的发霉味。
他身上只留了几两银子,比分给那些乞丐的还少了一些,省吃俭用的话,大约也够他一个月的花费,他会做些简单的饭菜,只要买些米和一些能放的长久的菜,余下的钱或许还能打一壶便宜的酒。
想到酒,韩馥就忍不住又想起了那令人馋涎欲滴的香味,他喜欢喝酒,却还没喝醉过,或许是因为他喝得都是廉价的酒,不容易醉,也或许是因为他没钱买到足以让他喝醉的量。
躺在床上休息了半天,直到肚子饿的咕咕叫,韩馥才懒洋洋的从床上站起来,打算去街上买两个肉包,犒劳一下自己许久未沾荤腥的肠胃,顺带买齐一个月的伙食。
路边老李家的包子极香,韩馥三口就吃掉了一个,剩下的那个没敢大口吃掉,小口小口的咬着,也是回味无限。
吴明也出来打牙祭,不过吃的显然比韩馥好太多,从他牙齿上还残留着的肉丝和嘴唇上未擦净的油花来看,估计昨晚的钱被他一顿就挥霍光了。韩馥将剩下的一点包子塞进嘴里,还没完全咽下,就看见那胖子迅速的飘到他身边,恬不知耻的开了口,“馥儿,今天的晚饭我要去你那吃!”
韩馥随手将裹包子的纸扔到他身上,嘴角一挑,丝毫也不顾念兄弟情谊,毫不留情的回绝了,“不可能!该滚哪去滚哪去!”他这么嘴角一挑,似笑非笑的开口说话时,消瘦的脸上居然显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来,嘴角挑起的弧度在他无情拒绝的时候挑的有些高,就带得那张薄薄的嘴有些歪,连带着这个笑也变成了坏笑,但是坏也坏的让人觉得好看。
吴明跟他认识时间长了,早就练就一副铜墙铁骨的厚脸皮,和韩馥又是极其熟悉的,自动忽略了‘不可能’三个字,挥着他那双沾满了油的大手要去拍韩馥的肩膀,被韩馥嫌恶的躲开,他也不在意,冲着韩馥露出了招牌的憨厚笑脸,“晚上给我留点饭啊。”说完就不要脸的走开了。
韩馥太了解吴明的尿性了,他说来,就算是在门口栓条有恶狗咬着他的屁股不让进,他也会义无反顾的舍了那块肉破门而入的。有吴明加入,看来买酒的钱是省不下来了。韩馥忧伤的叹了口气,慢悠悠的往米铺的方向走了过去。
米铺的老板是个尖酸刻薄的小老头,大约是韩馥穿的太破旧的缘故,每次韩馥在他这儿买米,总是少斤缺两,不过韩馥一点也不在乎,因为米铺老板家隔三差五就会在某个夜黑风高的夜晚被洗劫。
韩馥把装米的袋子递过去,难得的那刻薄的小老头居然没少给他,看那杆称高高翘起的模样,居然像是多给了!
可能是韩馥不自觉的用不可思议的目光多看了那小老头几眼,那小老头居然也没发脾气,甚至还风和日丽的给他解释起来,“我女儿今天也去太傅府相亲了,不是我夸,凭我女儿的模样,说不得就被选为太傅的儿媳妇啦,我现在是给我女儿积德呢。”
韩馥配合的笑笑,露出一口齐整的小白牙,拎着米袋往外走,心里却愤愤想着,还积德!积屁德,就你女儿那母夜叉的模样,还太傅的儿媳妇呢,别把太傅当场给吓死就不错了!
扛着米袋买菜的时候,韩馥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几乎每个小商贩都在津津乐道的谈论着太傅府的那位公子,好像叫安什么来着。听说那位公子不过十四,一直安于读书,深闺小姐似的养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精通诗书,通晓琴画,相貌却比那些大家闺秀们还要精致好看上几分。
比女人还好看?嘁,哪有男人比女人还好看?你们这些卖菜的大叔大婶,听风就是雨,简直胡说八道。
腹诽完的韩馥左手拎着米袋,右手拎着兜在一起的萝卜土豆,一转身,却撞进一个怀抱。
额,一个真的比女人精致好看上几分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