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六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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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又是什么?它不疼?”单宇侧开身子,常安这才看到桌子上的兔子,身上扎了好些银针,一动不动蹲在那里,眯着眼睛一副假寐的样子。
    “不疼,我试了好几次了”真正会针灸的人,找准穴位以后扎针是不疼的,若是扎针过程中疼痛,因进针不够快速,针尖在进入皮肤时会刺激人体神经末梢的感受器,致使人感到疼痛。
    原因有二:一,医者手法不到位。二,针具不够锐利,或带有倒刺(如今少见,因多为一次性针具),或患者过于疲劳、精神高度紧张、饥饿,若是年老体弱者针刺应尽量采取卧位,取宜穴少,手宜法轻。
    为保证牛肉的鲜美,日本人曾创新给肉牛每日按摩;如今,日本人再次创新:为做出世界上最美味的寿司,他们竟给金枪鱼做针灸,并已申请了专利,且表示,该技术基“金枪鱼平静死亡时的味道,要比不安时死亡的味道更好”,也证明只要找准穴位,因人制宜来扎针,是不会感受到痛感的。
    单宇之前在路上见到生病的流浪猫狗什么的额,也会带回去针灸治疗,兼实验,试验了几次发现效果还是不错的,这次正好用在这只小兔子身上,这只小兔子前两天捡回来时病怏怏的,这几天已经基本痊愈了,还长胖了些,此刻身上扎满针也是一脸享受的样子。
    “你是中医?”这个倒是没听林翰说过。
    “之前学过一些”
    秦默没说什么,只是看着那一排别在针夹上的银针若有所思。
    秦默知道单宇有一板小银针,平时不用都是收在竹筒里装着,用的时候再拿出来铺在布上,长短不一,足足几十根,单宇很珍视,保养得很好,光泽纯润。
    单宇想起之前采集标本那次在深山遇到的老人,脸上不禁有些怀念,那老人家最然经常欺压自己,教给自己的东西却是自己终身受用的,就连这套银针,都是老人送的,算起来自己也已经很多年没见过老人家了,不知道他还好不好。
    “这针灸对陈年旧疾有用没?”常安想起常老爷子年轻时打战落下的病根,忍不住问问。
    “要看具体情况了,针灸对很多病症效果都不错,只是见效慢些,根据具体情况,因人配药,配合拔罐一起,对风湿和一些陈年旧疾效果还是比较理想的”单宇看秦默大有继续听下去的意思,顺道解释几句,说起自己的专长,小鼹鼠一扫之前的局促,讲的神采奕奕。
    “风湿?”秦默若有所思,重复了一句。
    “嗯”
    “你试过?”
    “嗯,试过”说到这单宇有些自豪的仰起脸,难得的底气十足,这可是他的强项,自己在学校的专业可就是中医治疗,其中施针更是强项中的强项,每年学校组织的施针赛中,自己都是冠军的。
    前两年单宇在外面吃饭认识了一个包工头的老乡,那老乡后来知道自己一个人在外面,挺照顾自己,有次那老乡喝醉了,到他那里借宿,半夜抽筋,口吐白沫,像羊癫疯似的,差点死了,还是单宇施针给救回来的。
    后来那工头老乡说,工地上有两人头风病一直不好,经常疼得打跌,最后老乡带着家里,还是自己给治好的,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工头有个会治病的朋友,生了病都会让求老乡带着来自己那里,而自己阳台上晾的那些药材,就是治疗一些寻常常见的偏头痛,贫血,心悸等常见病的。
    而且拔罐这种东西,不像针灸,一旦扎偏穴位可能会出人命,拔罐只需要在皮肉表层扎出血就行了,主要还要看配的药汁,而对于配药,自己跟着爷爷和老伯学了这么久,配些陈年顽疾的药还难不倒他,这点自信单宇还是有的。
    秦默看了看自己怀里这只小鼹鼠,看来自己无意间还真是捡到宝了。
    秦默见单宇对中医有这么浓厚的兴趣,心里盘算着,让他的小鼹鼠名医王家为师,再深入研究学习下,给他开个中医馆,这样他的小鼹鼠就不会无聊了,可是一想到单宇那忙起来就没歇息的性子,秦默又深深为自己晚上的福利担心,最终秦默决定,这是不急,慢慢来,先问问单宇意见。
    “你们今晚想吃什么,我去做”单宇早上就顿了甲鱼汤,只是没想到秦默这么早回来,还没开始做饭呢。
    “不在家吃,换下衣服,带你去个地方”秦默说着牵着自己的小鼹鼠往里走。
    “去什么地方?”现在的小鼹鼠和秦默的相处已经很融洽,而且很享受这种初次恋爱的感觉,对秦默偶尔给自己带来的小惊喜也很喜欢,虽然在外人面前牵手有些忸怩,更多的却是甜蜜,秦默的手很宽厚,很温暖,让人很安心。
    “去见公婆”这句话是常安说的,才说完就见单宇明显停顿了一下,几秒之后转头看着秦默。
    “他们会喜欢你的”这么说是真的了,单宇突然紧张起来,在房间里转来转去,衣服找了几身都觉得不合适,一个三十来岁的人了,像个毛头小子一样无所适从的,最终还是秦默拍板,挑了身衣服让人换上,开车载着人去了秦家老宅。
    远远地看到郊外秦家老宅的院落单宇就又紧张起来了,只是单宇怎么都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之前去自己那里骗吃骗喝的老人家。
    “爷爷,您怎么在这?”不得不说单宇也是个心思单纯的娃,都到这份上了还没看出来。
    “我在这走走,老了坐不住了”老爷子避重就轻的回了一句,和秦忠对看了一眼,眼里掩饰不住的奸诈。
    “爷爷,忠伯”秦默把后备箱的东西拎出来,过来和秦老爷子,秦忠打了个招呼。
    秦家对秦忠的称呼有些乱,按理说秦忠是和老爷子一辈的,应该也是爷爷辈了,但是秦忠年纪比秦老爷子小了二十多岁,又比秦默父辈大了一二十岁,所以秦默父辈称秦忠为忠叔,但秦忠老来子--秦孝年纪和秦默差不多,叫秦忠爷爷那不是得管秦孝也叫声叔了,秦默不干,最终就演变成父辈们叫忠叔,自己叫忠伯的凌乱现状了。
    “臭小子,提的什么东西”老爷子眼尖,见到里面的腊肉了。
    “你孙媳妇带来的”秦默也不忌讳,之前自己在美国,老爷子去试探过单宇,之后没说什么,那就是认可了单宇了。
    “爷爷爷秦默你我我是爷爷你爷爷不是,我是说”单宇这会终于也反应过来了,一紧张的话都说不清了。
    “哎,爷爷听到了”老爷子对单宇还是很喜欢的,就像之前张妈和秦忠说的,是个心思单纯的孩子。
    秦家家大业大,也不需要谁去联姻,他唯一希望的就是秦默放下仇恨,好好生活,之前对单宇的试探也让他很满意,所以单宇这孙媳妇他算是认下了。
    于是单宇人生的第一次见家长就在这乌龙的状况中拉开了序幕。
    单宇本来想着头次登门,怎么也要买些东西,来的时候还怨秦默不早和他说,嘀嘀咕咕怨了秦默一路,自己也紧张了一路,秦默就是担心他这样才没敢早和他说,要早和他说了,估计胆小可爱的小鼹鼠能从一个星期前就开始紧张。
    秦默对单宇时真上心的,怕单宇不再自在,把单宇家里带来的特产匀了一些过来,都是些干货,坚果,核桃,栗子,腊肉,香肠什么的,这样多少能让他心里舒服些。
    至于这次在俄罗斯拍卖会上,给老爷子和秦忠拍的一幅字画,和一个明末紫檀摆件,给张妈的珍珠项链,给秦宁的玩具都已经在车上了。
    单宇不知道秦默另有准备,还担心会不会太寒酸,被嫌弃,结果秦老爷子一看就很喜欢,说很多年没吃到这么正宗的腊肉了,城里的这些都不地道,单宇听了很高兴,秦宁见单宇来了更高兴。
    晚饭是单宇和张妈一起做的,用的大部分食材是秦默带来的,单宇家乡的那些特产。
    单宇只会做些家常小菜,但是张妈是做了一辈子菜的人,厨艺摆在那里,两人合力,没多大会工夫就做了满满当当一桌,期间秦宁跑过来喂着单宇前前后后的跑,等终于可以坐下来吃饭时,秦宁估计也是跑饿了,吃了满满一碗,还喝了一碗汤。
    一餐饭吃的老爷子心花怒放的,尤其是单宇做的春笋腊肉和蕨菜炒腊肠,更是深得几个老人家的心。
    腊肉是单宇家乡特有的年货,他们那年前有杀猪的习俗,自己家养了一年的本地土猪,杀了之后,用调料腌制好,挂在厨房内受灶烟熏陶,月余后即成“烟熏腊肉”,地道土猪肉和长时间的烟熏风干,是做烟熏腊必不可少的两个条件。
    选取优质土猪肉,熏干之后的腊肉,颜色黑,肉质细,味道香腊肉蒸出来后,醇香扑鼻,肥而不腻,瘦而不僵,入口回味无穷。
    单宇泡了些春笋干,捞起来之后切成块,把腊肉也切成块,叠在一起装在盘子里直接在锅上蒸熟,保留了烟熏肉的原味,同时兼有春笋的清香,二者融合,令人食指大动。
    蕨菜和腊肠也是原汁原味的,这样的味道正是秦老爷子那辈人最熟悉,也最喜欢的味道,是以一餐饭下来几位老人家对单宇的印象更好了。
    当然除了几位老人家,最高兴的莫过于秦宁了,他已经三天没见到单宇了,单宇一来就给他做好吃的,还陪着他玩,晚上还有人给自己讲故事,是以从见到单宇开始,秦宁就显得很兴奋,几个老人家看到秦宁高兴了,也深感欣慰。
    秦默选择了单宇,而秦宁也喜欢单宇,他们也别无所求了。
    作者的话:第一次写文,很多不足,亲们多给意见哦,帮忙收藏一下哦,O(∩_∩)O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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