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重逢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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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个三月,洛桑的樱花开了,粉嫩的花瓣随着轻风飘满了整座城市,空气中散发着樱花淡淡的清香。
    樱花树下,木椅上坐着一个捧着书本的少年,微风吹过,樱花四处飘散,有几片粉色的花瓣飘落在了少年的书上,少年唇角微扬,用修长的手指轻柔地将书页上的花瓣拂去。
    “麦麦,我回来了!”
    熟悉而陌生的声音让千麦麦的身体一僵,他转过头,一个英俊的男人出现在他的眼前,黑如墨玉的头发散发着淡淡的光泽,英挺的剑眉下蕴藏着深邃的眼眸,薄唇似笑非笑,显得有些轻佻,颀长的身材被裁剪得恰到好处的黑色西装完美的展现了出来。
    在少年观察男人的时候,男人也在打量眼前的少年,十年未见,他曾养过的小孩如今已成为了一个翩翩少年,精雕细琢般的五官,长长的睫毛,秀挺的鼻子,樱花般的粉唇。
    他是谁?千麦麦微微蹙眉,他的声音有种熟悉感,可为什么自己对他没有一点印象呢?
    在千麦麦陷入沉思的时候,男人走到了他的面前,见到千麦麦脸上疑惑的表情,男人心里有了几分明白,看来十年的分别已经让小孩把自己忘记了个彻底。
    也对,那时的他还那么小,想要某样东西或不想做某件事的时候,会撒娇;不高兴的时候,会一脸委屈的控诉自己;高兴的时候,会给自己一个亲吻…
    如今,他长大了啊,把自己忘记了也是很正常的事。可是,他怎么能忘呢?
    危险的笑意渐渐浮上夜少麟的眼眸,他俯下身,嘴唇贴近千麦麦的耳边,温热的气息让千麦麦回过了神。
    “小东西,我叫夜少麟,算是你的哥哥。”
    过于温柔的语气透着玩味,对于两人现在的姿势千麦麦非常不喜欢,他极不自然的推开了夜少麟。
    他站起来把被夜少麟压绉的白色衬衫理了理,嘴边带着一贯的微笑,丝毫没有刚才的狼狈:“你是夜叔叔的儿子?你好像认识我?”
    看着千麦麦一连串的动作,夜少麟深邃的眼闪过一丝兴味,他把黑色的西装脱下来搭在肩上,看起来多了几分潇洒不羁,用着低沉且富有磁性的声音说:“嗯,我曾照顾过你一段时间。不过现在看起来,你已经全部忘了!”夜少麟自嘲般的笑笑。
    千麦麦愣了愣,这样带点无奈的笑容他曾在一个人的脸上见过无数次,顿时,尘封的记忆如同决堤的洪水,向他袭来。对他不告而别的人,他曾以为再也见不到的人此刻竟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没有任何犹豫,也没有任何质问,千麦麦转身就走,不是因为愤怒,而是因为他觉得委屈,很委屈。
    离开和抛弃是两个概念,夜少麟的不告而别和多年来的杳无音信对于当时还是小孩的千麦麦来说,那就和抛弃没有两样。
    夜少麟没有去追千麦麦,他不急在这一时半刻,往后他们可是有天天见面的机会,任凭这别扭的小东西怎么躲也是躲不掉的。
    对于夜少麟来说,尽管过了十年,他依然没有忘记自己养过一年的小孩,反而时常挂念,至于为什么没有忘记,夜少麟认为那是因为他养过的小孩只有这一个,对自己带过的孩子,总是会多多少少有些特殊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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