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留下的当做故事,离开的后会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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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黎离开我的第七年,他,突然回来了。
千万别以为接下来我会给你讲一个关于,风花雪月,满腔热血,旧情复燃情的爱情故事。
这七年,我开始不再记得和他有关的所有事,但却始终记得他的名字,就像是你去过好多个景点,也曾经有让你说,呀,这辈子我都忘不掉。
可是后来,还是都忘了,只记得,在某个城市,X轴与Y轴相交的点P上有个叫做XXX的地方。
长情
苏黎是我的初恋,那时候,我们曾有过翻山越岭奋不顾身的坚持,当然后来也感受了那些异曲同工的青春里所谓的大梦初醒,然后,崩溃,放肆,自杀,就这一段所谓的爱情里,我似乎经历了青春偶像剧一大半的戏码。于是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竟然萌生了自己以后一定不会再爱了诸如此类年轻的令人吃惊的想法。
后来,我是怎么忘掉的他?
那些在爱情里前仆后继“牺牲”的先烈们说的话一定不会每一句都对,但是一定会有对的一句。
比如,忘记旧爱的方法只有两个,时间或者新欢。
很明显,我是后者。
你一直爱着一个人,千万不要说自己有多长情,其实只不过你找不到另一个比他更好的。
我特别庆幸苏黎的配置没有很高,以至于后来这些年我遇见的男孩们,综合一下全身所有的条件,总可以比他高那一点,当然,只要那么一点,在以后旧爱相见的大马路上,我就不会红着眼。
所以,我一定要谢谢那些在那段兵荒马乱的日子里出现在我身边的男孩们,唐钰或者慕言。
这七年我总是能够听到关于他的消息。
打架,退学,醉生梦死活活一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负面教材。
最后一次,苏黎主动联系我,他给我打了电话,然后出现在了我家楼下,和我说,我要去当兵。
看着他那一头泰迪同款小卷毛和一身的匪气,怎么也和“保家卫国”这么神圣的四个字搭不上一点点边。
我看着他想了很久,最终说了一句“一路顺风”。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应该和他说句“好好活着”这样才显得足够深刻。
也许就是从这一天起,苏黎开始淡出了我的世界,没留一点痕迹。
我也忘了记得还有这么一个人。
遗忘似乎就是这么理所当然的一件事。
再•见
再见苏黎,转眼七年。
这些年里我们从没有联系过,可是他的出现我却没有那么一点点的意外,甚至我无比相信即使他忽然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也可以站在他面前云淡风轻的和他说一句“好久不见”。
他说,一起吃个饭吧,找一个看起来就像小情侣在吃饭的地方。
见到他的那天,我发誓,我是吃了人生最尴尬的一顿饭。
他带了战友,我带了朋友。
明明说好的小情侣,我们就这么给吃成了一桌三缺一。
没有叙旧也没有寒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秩序井然。
只记得那天和朋友说,这是我初恋男朋友,那一瞬间,似乎心脏被什么狠狠的撞了一下。
回家的路上,我们却突然特别安静,就像是卸了一天的护甲,身心疲惫。
他突然对我,以前咱俩就经常这样走。
“对啊,那时候每天都挺开心的。”
“现在会感觉无聊吗。”
“还好。”
“因为我没那时候那么重要了。”
一时语塞,我想,他一定是不自觉的开启了撩妹模式。
似乎这条路开始变得无比漫长••••••
送我到家,他说:记得联系我。
我答应着,却想,明天一早,就像做了个梦,大路朝天。
实际上,我进家门之前,拿出钥匙的那一瞬间,手机就响了•••
他发了他的狗给我看。
这个世界上如果说一定要有几样东西可以收买我,除了美色,那就是狗和肉。我就是这么活生生简单粗暴的一个人。
“明天一起去遛狗啊?”
“好。”
也许他说得对,他比我更了解我自己。
来福
他牵着狗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感觉他的身上有七彩的光环在飘。
史宾格。
一只长着长长的耳朵无比高冷的狗。
分分钟就一个眼神开启冷冻技能,似乎作为铲屎官就应该是毫无尊严的诸如此类。
当然我怀疑它这样的性格是因为,它足够美。
看着它我在想,这么美必然会有个美丽名字,比如Olivia这一类。
“它叫什么?”
他看着它很久,很久,然后一本正经的和我说“来福”。
我一度认为这个名字是他临时取的,但是当这个名字可以分分钟召回它的时候,我必须相信,现实和想象,绝对有种反差萌。
我们没有牵着来福招摇过市去回忆我们初恋时候走过的路,当然,如果走一走会显得格外有仪式感,追忆怀念这一类。
过了十六七岁的年龄哪里还有力气去证明我曾爱过或者我还爱着。
在一片草地上,来福开始拼命的奔跑,它耳朵飞起来的样子,特别像一只兔子,我总认为每一只狗的心里都住着一只兔子。
我们在聊天,天马行空不着边际。
他的七年,我的七年。
“这些年改了脾气,换了圈子,如果我们一直在一起,就总算有一样东西,从一而终。”
我没有说话,他在我心里始终有个特别的位置,即使不痛不痒无关紧要可是那个位置也一直在,就像是在心里立了一座碑一样。
都是情窦初开时用心喜欢过的人,如果现实残忍,但愿心里还有那么一点点的温柔,记着那句,爱在最初是情怀。
来福跑够了就趴在了他旁边,懒懒散散。
“明天,弹吉他给你听吧。”
“好。”
总要为下一次见面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招财
民谣开始火遍大江南北的时候,我感觉吉他就是特别有情怀的两个字。我不知道为什么“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
我只知道没暖气的南方比有暖气的北方冬天更寒冷。
见到苏黎的那天,是我们北方屋子第一天暖和起来,就是说,冬天,要来了。
他抱着他的吉他弹着一首似乎在哪里听过的曲子,我记得他唱歌很好听,在我们在一起的“小时候”,他对我说,我在学一首歌,会唱了就唱给你听。后来我不知道他会没会唱那首歌,我只知道即使会了听那首歌的人,一定,不是我。
来福还是趴在他的旁边,就好像它在听。
我抱起来福,其实说抱还是有点牵强,托起应该更恰当。
男孩子认真的样子总是很好看。
我知道我总会在不合时宜的时候问一些胡言乱语的问题。
“它为什么叫来福?”
他很认真的想了想,他说“我见到它的时候它就叫来福,它妈给取的吧。”我突然感觉这句话,很有道理。
“可是,为什么不叫招财?”
他突然笑了,他说“你等着”。
他再出现的时候怀里抱着一只猫。
准确点说,我猜它是一只猫,一只加菲猫,有动画片里那么大,尾巴长长的,胖胖的,耀武扬威。
“它是招财。”
招财和来福,一样的高冷,对,我们都是愚蠢的人类。
招财趴在了床上,很有气场,在说,别动我。
他开始弹吉他,好多首歌,没听过的,熟悉的,记不起名字的。
最后他弹了一首《天空之城》,终于,泪崩了。
莫名触景生情,我想起曾经为他撕心裂肺的那段日子,想起他和我站在那个路口真真正正的告别的那一天。
那天,是我和现任男友分开的第三天
从小时候起,我就发现一直有一个规律,每次我最难过的时候,他总是会出现,而且每一次都是巧合。
他没问原因,给了我一个拥抱。
那天,一场宿醉。
在KTV我坐在地上,他在我身边,拍拍肩膀靠在他肩上。
他拿着麦克风,唱了一首《你还要我怎样》
歌词这种东西,开心时入耳难过时走心。
那天他说,以后,有难过的事情,可以第一个告诉我,我会陪你。
无论那句话是不是真的,那一秒我是相信的。
我说“好”。
告别
“我要很正式的和你说句话。”
苏黎和我说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时间,早上,九点零五分,在一个距离我家193公里的城市。
“你说。”
“做我女朋友吧。”
我猜到了这句话,我知道苏黎一定会和我说,只是比我以为的早了一点。
“还是算了吧。”
“给我两个拒绝我的理由。”
“可是,为什么是我。”
对啊,七年,足够让我问出这句话。
“一定要有为什么吗?”
“对,一定要。”
“因为,我没忘记过。”
我知道苏黎在骗我,其实不过是孤独久了找个人陪,你要理由,我便顺势给你一个,你想听的。
我没说话,他继续问我。
“理由呢?”
“我们在一起过,上一次为什么分开,下一次,还会为什么分开。”
我们就像两个孩子在斗嘴,想看看究竟谁说的更会让对方哭出来。而究竟我们还在不在乎,喜不喜欢,似乎已经没那么重要了。青春这条路上,我们都已经走了太远。
即使过了七年,苏黎也是那个唯一一个能让我在街上不顾形象大发脾气的人。
我们从那座城市最北边到最南边,逛街,吃饭就像所有小情侣一样,就像我们从没分开过一样。
晚上五点,我们坐上了回家的车,彼此,一言不发。
那天以后,我们就不再联系。
那天,就像是一场晚了彼此七年的告别。
后会无期
微信里还是有联系方式,只是后来都默契的没有再说一句话。
他就像是一块石子,从天而降给我落下了一片涟漪,然后,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记得,再难过不要去牵旧爱的手。
再后来,忘记是哪一天,在学校微信群里我看见了他头像的另一半,依旧是从前那个他为她离开过我的女孩子。
突然就这么释然了。
我拉黑他的微信,删掉了电话,干干净净。
什么最好的遗忘是一切如初但从不联系,这些我都不信。
我,和现任男友和好了,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对,他依然比他多了那一点点,至少现任男朋友看起来很像杨洋。
我们的故事就到这里吧,以后没有什么春风十里,山长水阔。
我希望你能过得好,还有来福和招财,至于你在谁身边或谁在你身边,于我无关紧要。
“留下的当做故事,离开的后会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