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说起结婚,会想起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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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说起结婚,会想起一个人
事实证明,阿炫男友……前男友的论断是有经验之谈成分的,阿炫的不适经检验,的确不是传说中可怕的“花柳病”甚或“世纪末的花柳病”,只是完全可以痊愈的泌尿系统感染。这期间,阿炫,以及连带的马立非遭受的心理折磨就此略过不表。
结果出来那天仍然是马立非抽空陪着阿炫前去,在拿到化验报告之后还顺带探望了阿炫奶奶。
老人家身遭厄运,却依然笑容可掬,撑着精神和马立非聊天,连赞阿炫……直到那时候,马立非才从阿炫奶奶的嘴里知道阿炫大名宗炫,这名字还真是十足得华人风采。就可惜,固有的孝道,似乎是在阿炫的父母身上,没能很好得继承下来。
在马立非拿出新买的一袋水果后,老人家眼睛亮着,笑吟吟得说:“太好了,还担心这孩子在这边没个照应,能有朋友,实在是太感激了。”
马立非颇尴尬,幸好老人家没有追问他与阿炫到底是怎么个相识过程。两个年轻人陪病重的奶奶坐了会,阿炫奶奶拉过马立非的手,不无欣慰得道:“小马,你一定要好好地陪着我这个孙子啊,他可是个很好的孩子。”
这话不知怎的让马立非只觉坐立不安,他惶惑得瞥一眼阿炫,阿炫却是一派坦然,微微笑着迎向马立非的目光。
十来分钟后,护士过来,要带老人家去做检查,马立非和阿炫也就此告辞。走出医院后,马立非对阿炫叹道:“奶奶真的很好,一句抱怨都没有。”
“嗯,她跟我也是这么说,爸妈有难处的,只要他们过得好,她也就满足了。叫我千万不要怨恨自己的父母。”阿炫在马立非的车上微微叹气。
经过这段时间的提心吊胆,他们两人的关系明显得亲近了很多。
说不上到底是进展到哪个程度,但马立非觉得,在陪阿炫跑医院的这段时间里,他好像愈发得融入这个小了近十岁的青年生活轨道中。
他见识了阿炫的失落,也体会了他的喜悦,知道他的不安,也明白他的坚决,不得不说,马立非是愈发喜欢这个青年了。
只不过这种喜欢,到底有哪方面的寓意,马立非并不太清楚——他仍然憧憬着林一诚,毫无疑问,林一诚比阿炫更适合成为他的伴侣。
“你会恨你父母吗?”马立非问。
阿炫顿了顿,道:“当然会。我又不是奶奶,沒有心疼儿子的任何义务。”
他说得忿忿,马立非听着轻笑,不由得逗他道:“这么说来,你爸妈应该有心疼你的义务么。是不是经常对你这代行孝的儿子问长问短?”
不想这话一出,阿炫的整张脸都阴沉下来。
马立非顿时知道开错了玩笑。
送阿炫回到他的小蜗居后,马立非问作势下车的阿炫,今后有什么打算,阿炫偏偏了头,回了一句:“再说吧。”
这让马立非不快起来,他拉住要开门的阿炫,追问:“你不是还打算跟那位奇葩男友一起吧?就算他再好,闹到这种程度也太不像话了。”
阿炫轻笑,他转过身子,对马立非正色道:“嗯——我还没谢谢你这些天来的帮忙和照顾。立非,谢谢你。”
正儿八经的态度让马立非一时间说不出太胡侃的话,他皱起眉,仍是不悦得看着阿炫:“之前是你特地跑去找我,要我对朋友负责。现在换我了,你对自己负责点好不?这次没事,不代表下次没事,那个人真能为你改变吗?”
“我知道,立非,别担心我。”阿炫的口气变得软糯无比,却怎么也不肯表明具体的打算。
马立非没辙,由着他下车离开,看着那孩子的背影,不觉又是一阵气闷。
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阿炫的事刚刚尘埃落定,马立非接到了马爸爸打来的电话。
看到那个熟悉却很少主动拨过来的号码,马立非头皮发麻,暗自祈祷别是什么波折的事。他接通了电话,祈祷真有效,还的确是麻烦。
原来是另一个城市的叔叔听说侄儿即将结婚,便一家人过来了,这天中午马爸爸要马立非带方晴晴回来一起吃饭。
马立非握着手机不由呻吟:“看什么啊?婚礼的时候自然会请他们,现在时间都没到,找个理由过来玩的吧?”
他话音刚落,就听到电话那头传来马妈妈的抱怨:“你看你看,那几个的心思连你儿子都一清二楚,就你打肿脸充胖子,装大哥……”
“什么装大哥,我就是大哥!”马爸爸不服得嘟囔,然后又对马立非下死命令,“中午过来,还有,带上晴晴!”
然后马爸爸便不容置喙得将电话挂了,剩下马立非出神。
还好,方晴晴倒是很通情达理,她盘算着下午没课,虽然要开会,不过领导们都知道她快大婚,作为关心年轻人的领导,还是采取了通融的态度。
更让两人松口气的是,本来一直缠着女儿的方妈妈,如今反被人缠上了,脱不得身来跟他们一起去——她要去的话,刘叔叔就一定会跟着去,刘叔叔去的话,方妈妈会因为刘叔叔身上的土气而吐血……这么一循环下来,方妈妈便跟不成了。
路上,方晴晴笑着对马立非道:“我跟我妈说,她和刘叔叔非常般配,结果吧,我又被我妈骂得狗血淋头。”
马立非也笑:“这说明什么?女人总是对与她般配的人不屑一顾。”
“男多女少,”方晴晴得意洋洋,“没什么不对。再加上,还有些女人不要男人。”
她说起从方妈妈那里挖到的与刘叔叔结婚秘辛,刘叔叔是没有子女的人,方妈妈怕周围人说她贪图男方的钱财,便在婚前便和刘叔叔订下了婚前财产协议,甚至连生老病死的责任也写明了去。
方晴晴啧啧:“没想到我妈在这方面倒挺开明的。她跟我说了这些,我突然觉得,我妈和刘叔叔那婚姻,才够简单意思。两人搬一块住,就完了,啥麻烦都没有,用不着侍候各自的亲戚,婚前各人的钱,婚后商量着怎么用,多好。”
马立非想了想,不由觉得方晴晴说得的确有道理。
不过兴许,这种状态只能在大家伙都年过半百,耳顺甚至耄耋之年,才可以全然不顾外界的看法,活出自己的意思出来呢?
“以前在哪本书里看过一个故事,说是一对八十来快九十岁的老夫妇,颤巍巍得去民政局要办离婚。工作人员很惊讶得问他们,老人家,你们年纪那么大了还要离婚吗?老年丈夫回答:‘就是这把年纪才行,好不容易熬到孩子们都死光了,终于可以离婚过过自己想过的日子了。’”
马立非说完,方晴晴哈哈大笑。
笑着笑着,方晴晴又觉得不是滋味得叹了口气,她看了眼开车中的马立非,忽然道:“对了,马马,我们可以去国外结婚哦!比如英国,也可以啊,当然不是我跟你。”
马立非立刻联想起林一诚。
唔,果然,三十岁人的恋爱和二十岁人就是不一样,一踏进去,马上就自动出演到共同生活。那条路如若畅通,最终便是通向了婚姻。
毕竟,你得跟一个人吃一起,睡一起,住一起,有时候还得给钱那人花,你的邋遢怪癖龌蹉丑陋哪一样都躲不过那个人,你要不喜欢他或她,你能忍受得了?那个人又能忍受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