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噩梦缠绕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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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云密布,大雨滂沱,瑟瑟的寒风卷过,乡间小路的泥泞四处飞溅,一道闪电从天空划过,轰隆隆的雷声远处传来,我合上窗,望了一眼灯火通明的里屋,再三确认她已经睡熟后,才蹑手蹑脚的回到床上。
    这个安稳觉并没有持续多久,一声凄厉的惨叫划破苍穹,猛然睁眼,来不及穿鞋就赤着脚往里屋跑去,床上的人儿攥紧被角被噩梦惊扰得瑟瑟发抖,我将她抱紧,窗外电闪雷鸣,屋内却是一派温馨,为了给她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这个房间几乎被我布置成了世外桃源。可即便是这样,仍然无法抚平她内心的创伤。
    将她哄睡后,我走到客厅的落地窗边,看着窗外的倾盆大雨,万物都笼罩在一层阴影中,如临地狱般的阴森诡异。点燃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多少个日月前,也是在这样的雨夜,那场灾难轰然爆发,至今回想,仍觉得惊魂未定,尼古丁呛得我两眼发红,我抬头又望了一眼温馨的房间,沉下心,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温言,这是你的妹妹,你唯一的亲人,等待时机,你一定要为她报仇。
    烟雾缭绕,模糊视线,黑暗延绵无长的天际,让我又想起了那场噩梦,这仇恨像刀一样刻在我心里。
    我的父母是行走在死亡边缘的职业杀手,世代为特里家族的人卖命,无半点叛逆之心,就是这样忠心耿耿的族人,仍逃脱不了诛灭全族的厄运。
    一年前,也是这么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躲在草垛后抱着失声痛哭的温馨眼睁睁的看着温家的人被组织派的人一一处死,那场血光之灾中我和温馨是唯一幸存的人。
    从那以后温馨大受打击,精神失常,半夜发梦魇已是家常便饭,行为举止怪异疯癫,不仅如此,连我们的藏身之地“河溪”小镇居民也大多不愿接纳“外人,”明里暗里不知给我们找了多少岔子,那段躲躲藏藏的日子,处处遭受白眼的日子,穷困潦倒衣衫褴褛的日子,绝望像一双魔抓将我们拖如万丈深渊,我带着年幼的温馨在夹缝中拼命求生,后来一个年老的医者收留了我们,这段流浪的行程才划上了句号。若不是我牢记父母遗言不可再伤及无辜,早就血洗了这里。
    家族历来有规矩,女儿家必要精通琴棋书画,举止优雅绝不能输于皇室贵族的千金,但若是男儿,便要从小进行地狱式训练,因为杀手随时都要面临死亡。
    我自七岁起就被人关押在太平洋的一个与世隔绝的环岛上,环岛终年不见天日,噬性的变异种植物蔓延整个小岛,漆黑的夜晚只有冰冷的刀剑陪我度眠,每晚都会有一批鲜活美丽的少女站在房外,她们惨白的脸上没有一点光泽,没有人主动向我求欢,我也从未碰过她们,反正她们活不到明日,死之前我想留给她们一个清清白白的身子。这是我唯一能做的。岛外被人撒上了一层隔离网防止外人入侵,也是预防我逃走,就这样我被训练了七年。
    十四岁那年,我从环岛上解放出来,日照刺得我两眼发红,眼角似乎有什么东西滑落,久违了七年的阳光,此刻真格外灿烂,金色的光辉铺满大地,我以为我自由了,高兴得转了好几个圈,可二叔却冷着脸告诉我,从今以后我将正式加入组织为特里家族效力,原来所谓的自由,不过是前往另一个牢笼而已。
    我刚上任第一天就闯了大祸,差点连累家族。自来我骨子里便有一股倔强,带着那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硬是违抗了上级的命令,将那个十二岁的少年放生,上级知道后大发雷霆派人四处追杀我,直到几天后父母抱着那个断了气浑身血淋淋的少年在他们面前交了差此事才算了得。在这之前我从未杀过人,不过在此之后,我却频繁开杀戒一发不可收拾。
    就像一种诡异的魔力腐蚀着内心,每次杀人后我都会有一种莫名的快感甚至是成就感,原来杀戮也是会上瘾的,反正我杀的也都不是什么好人,我把这些“小羊羔”当做是特里家族的人,变着方儿玩弄,玩腻了之后再一举杀掉,从来都没有人向我求饶我,因为在玩之前我会先往他们的嗓子里灌点浓硫酸,这样他们就只会惊恐的瞪着我而不会撕心裂肺的喊得我心烦了。
    在这种无穷无尽的杀戮中,于是我也变成了恶魔。
    厄运降临前夕,正是一年一度的家族盛宴,也是我十八岁的成人礼,我站在硕大的镜子前,隐隐觉得不安,好像有什么事情即将发生,管家拿了礼服进来,我伸手去接,刹那间,他的身子猛的僵住,两眼瞪得跟铜铃一样大,随即一股热流飙到我脸上,一片血红中管家的头咕噜咕噜的滚到我脚下,接着耳边响起机关枪扫射的声音,火光四溢。只是眨眼的功夫,外面的人全都化作一具具尸体,我脸色惨白愣在原地动也不敢一动,只觉得背脊上流下一股股冷汗,直到匆匆赶来父母将我救走。
    一路上护送我们的仆人死的死伤的伤,我大脑一片空白,不记得死了多少人,只记得那天天色晦暗,乌云压顶,如末日降临一般。逃到这穷乡僻壤的乡村后,就仅剩下我和温馨两人了,为了防止组织追杀,我们隐姓埋名,我叫弑隐,而她叫飞羽。
    初来乍到时,这里的每个人看我们的目光都充满了怀疑,因为我身上的血腥气让他们感到不安,我跟着收留我们的姜河溪大夫从医,这一待就是一年半载,在此期间我一刻也没放下复仇的心,观察甚微,发现这其实有不少孤儿,他们大多靠着乡长发点微薄的补贴度日,成天游走在乡里乡外无所事事,我在他们当中细细挑选,寻找那个出类拔萃的人。其中有一个约十五岁的少年名叫弃儿深得我心,我是在低矮的树丛间发现他的,他正低着头将一只白兔活生生的开膛破肚,我想此种人定是沉默寡言却心狠手辣,如若能经过我的一番训练必定能助我一臂之力。
    不过理想终究和现实要差很多,在我的软磨兼驰再加上威逼利诱下他终于答应参入我的复仇计划,我发过毒誓不再开杀戒,但是他却可以替我杀人。
    我手把手的教他如何杀人,控制人心一招致命,结果两个月后他将我师傅的西瓜田砍得一片狼藉,他说只敢杀兔子,因为他小时候被兔子咬过,顿时我额上暴起三根青筋,我再没教他刀法,放他自由,七年的孤寂早已让我习惯了一个人,大抵是因为对我身世的好奇,他却老喜欢屁颠屁颠的跟在我身后。
    “弑隐哥,你到底从哪来?你家在哪?你家人怎么不来接你?飞羽妹妹怎么整天看起来无精打采的不过她好漂亮我以后想娶她做媳妇你能不能让给我?”
    “。。。”
    “弑隐哥,你让飞羽给我做媳妇吧我杀几十只兔子给你当彩礼行不行?唉,你父母是做什么的,你是不是失忆了找不到家了?泉眼处有块大石头可灵验了,你把头在那上面撞一下一定能想起来。”
    “。。。”
    “弑隐哥,昨天翠花找我表白了你说我答不答应她呢?她长得虽没飞羽好看但也是个美人,我到底选谁呢?能不能脚踏两只船啊?”
    “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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