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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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没有费太多力气,我找到新住处。
三层小楼,楼与楼间隔只有成年女人平均身高数值。
一室一厅带厨卫,卧室正对隔壁屋的卧室。
这倒出乎我的准备,没奈何之下只得随便找了条绳子,把带来的外套都挂上去。
省得春光乍泄。
一整天时间我没有出过新居的门。
基本没吃,喝水好像是有。
第一天我将“发胶”送我的那粒药和水吞下。
整整三个小时没缓过劲来。
在意识模糊前我看了表,清醒过来后再对表,所以误差不大。
可怕的药效。
我一直在恍恍惚惚中,置身于过去,林林总总的美好,难以按捺的奇妙。
有老伯与老爹为我庆生。
也有老伯将我扛上肩膀一路高歌。
或者老爹在我噩梦连连的时候默默过来抱我入怀。
他们在出席我毕业典礼时眼中闪耀的骄傲。
我因他们的骄傲而骄傲的笑声。
不过最多的还是陈风。
相识不到半年的那混蛋。
到了后面,几乎全是我们床笫大战的情形。
吻着我,抱着我,回应我,我爱的人。
这些都真实得有点太多,绝对不是普通致幻剂的威力可以媲美。
证据就是当我清醒过来后,我发现我不仅仅是泪流满面。
内外裤子都已退个精光,在无意识中,我完成了一次高潮。
难怪,“发胶”可以靠它支使人。
那极致的快乐,只需药效发作,便唾手可得。
我暗自庆幸自己只有一颗,而且,这种被操纵的快乐实在有违我的洁癖。
第二天我出门了,在附近找了家乌烟瘴气的网吧,泡了整天。
不是要寻找什么解决事件的蛛丝马迹,此刻我全然没那个念头。
我将网上能找到的陈风出演的影视作品全部找了来。
包括错过的那次颁奖典礼。
并非自虐,我只是想弄清楚一件事,他演戏的能耐,到底有多少。
等将他第一部作男二号的戏看至半时,我终究再难支撑。
剧中他与谢岚深情对视,让人找不到半点破绽。
入戏的原因吗?
所以与我的相交也是天才演员本色。
这种时候还纠结这个问题的我真是天字第一号傻瓜。
看完陈风与谢岚在颁奖礼上的对唱,我更加确信无疑。
心如死灰,还是得想着今后如何生活。
目前的积蓄倒是能支撑我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收入,甚至迁移他处也未尝不可。
只是倔犟上来,不能输不肯退。
再说这里还有老爹的墓地。
我决定找工作。
从网吧出来,为了熟悉环境,我随意晃荡。
偶然中,经过一家拳击馆。
这是家门面沧桑的平房,有着类似仓库的面积和结构。
鬼使神差得我进去,然后几乎一下子便被为数不多的练习拳手吸引住了。
换了从前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向来认为拳击粗鲁不堪,暴力血腥,对于热爱和练习它的人们敬谢不敏。
然而现在,当我看到别人拳出如风时,血管内的血液莫名沸腾起来。
对着沙袋挥出第一拳的时候,无可避免得想起了陈风。
他陪我练习的种种。
真的是演戏吗?
我狠狠得一拳打出。
之后的之后……我成了这家拳击馆的会员,在它对面的餐馆,找到了一份送餐的工作。
在这种地方没人会质疑我的来历追查我的出身,只要我要的工钱不多,而且够卖力。
我对自己的适应能力之强表示无限敬佩。
天天累得日子结束后仿佛只半死的狗,我甘之如饴。
一周过后,当然没有人来找我,或者说没有人能找到我。
本来可以过上像样的新生活,直到某日我把自己扔进了麻烦中。
某夜餐馆收到一份宵夜的外卖订单,有五份之多,地点是隔了几条街的一处“特色”夜总会。
老板是个小财必捡的瘦男人,虽然电话过来的时间已经接近子夜收档,他还是乐呵呵得回到厨房开始快速炒饭。
而本来要走的我也不得不可怜巴巴留下来等待送餐。
附带说明一下,这间餐馆有老板兼厨师一人,打杂下手一人,专门负责外卖的我一人……要不是打杂的胖子嗷嗷叫着“比种地还辛苦”要辞职的话,我还没那么容易找到工作。
提着五份沉重的饭盒,大概十分钟后我到了目的地——当然是从偏避巷子的后门进去的。
是这家店的保镖们要吃,店内的小姐还得再过一两个小时才能忙活完。
收了钱,直接回去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糟就糟在我跑了一趟夜总会的洗手间,出来再到后门,走没有两步,就看到一对人影在几乎空无一人的巷子里。
他们人是躲到了电线杆背后,但是影子却长长得拖到地上。
我会留意,全因为走到稍近处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女声。
余余哀求着:“哥,求你了,别再赌了。你就安生一点,我保证养你一辈子。”
毫无疑问,那个佝偻着身子,几乎缩在余余影子里的人,是我只打过照面的余余哥哥。
男子的声音太小,我完全听不到他说什么。
两分钟后余余怒骂:“开什么玩笑!凭什么人家的钱我能伸手要?哥你疯了吧!”
阴影里的人伸出手抓着余余的两肩晃动,余余胸部摇得厉害,我差点受不了要上前阻止。
却有人快我一步,从分岔的小道上闪身而出,双掌推开男子。
“干嘛干嘛,每天都来骚扰你妹妹,恶心得跟虫子差不多!”
无需开口,光凭身形我就知道来人是圆圆。
三人的音量小了不少,变成了窃窃私语。
隔着一根电线杆外加不亮路灯的灯柱,我听得到人声却听不清楚。
不禁多少有些懊丧。
在原地等了又等,好不容易等到三人分开,余余圆圆往前去,与夜总会反了方向。
而余余哥则从岔道离开。
我暗叹口气,小心翼翼得跟随在两个女孩的后面。
原本以为她俩是在拍带颜色的那种小短片,不想还是亲身上阵,更想不到的是,看两人的情形连驻店都没有,竟然是站街。
是来这热闹声色犬马地方揽客吧。
远远得看着她们花枝招展有十来分钟,神奇的事情出现了。
圆圆比余余先拉到了一位客人。
我很想凑前去看看那位男性的尊容,圆圆的体重至少一百五六,有欲望吗?
剩下余余,她大概是更着急了,上前拽住一人,那人兴许是熟客,笑呵呵得并没有拒绝。
却又突生变故。
冷不丁得从旁蹿出两个身穿夜总会保镖服的男人,一人一边,将余余夹在中心。
熟客眼见不妙,脚底抹油得溜进夜总会。
余余看来并不慌乱,挺胸踮脚,气势汹汹得与对方争执。
然后保镖之一不客气得扇了她一耳光。
我心知,余余这算是坏规矩的,跑人家地盘上拉客,算什么呢。
只是护亲不护理是我一贯的原则,再加上,男人当街打女人,比抢客更恶劣……
等等,这好像不是我的理念。
纠结中,那边俩保镖已架着余余往偏僻处去,我再难忍耐,冲过去。
他们背对我,当然无防范,我不客气得一人一腿踢向他们的膝关节。
两人应声倒地,趁他们挣扎间,我抓起余余就跑。
直到余余在我身后喘着气叫:“水寒哥,你这笨蛋!”
我停下脚步,余余因为惯性直接撞到我身上,差点带着我一起翻到在地。
“水寒哥,”她胸前的巨大物体因着急促的呼吸上下起伏,“你真是,你打了他们,以后我怎么靠近那地方啊……对了,这几天你怎么没跟风哥一起回来?”
我没答她问题,反问道:“我不是看着你被那两人欺负么。”
余余笑了:“哎,这没什么。平时他们都对我们睁只眼闭只眼的,今天肯定是被他们老板看到了吧,不对我凶点那里交代不过去。水寒哥,你在这里做什么?这可不是风哥的地盘,就你的身份很容易出事的,还是快回去吧。”
这回轮到我笑了。我的身份?
我还有什么身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