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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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挂断电话的时候,俞瑾恨不得立刻飞回C市把闻进那家伙拎回他家,按他在床上翻来覆去操弄得他话都说不出来才好。
    他坐在酒店的沙发上,双颊发烫,呼吸都变得粗重。
    那个没长脑子的在他家说的话差点弄得他兽性大发,还偏偏被他家人听到,他打电话回家的时候几乎都想开诚布公自己对闻进见不得人的心思。但幸好理智阻止了他。
    好不容易让父母相信自己和闻进没什么,应酬完了导演、投资商等一干人回到酒店,想起那张久远年代的贺卡,以及闻进蠢得名副其实的样子,俞瑾心里的火便不可控制。
    谁没事会在普通朋友的卡片上写上“永远爱你”这样的蠢话。好吧,虽然是有的,但对于闻进来说的玩笑话,偏偏在俞瑾的眼里全然不是一个味道。
    所以那一年,当他打开卡片的时候,他都不知道自己该大骂对方一顿还是该厌恶那个心快要蹦出喉咙的自己。
    都这么多年了,他始终没有明白自己为何偏偏喜欢上闻进。他坐在酒店的床上静静地抽着烟,想着那人像只傻乎乎的狗,整天等着他投喂,明明不给他好脸色,却仍旧死皮赖脸还嫌东嫌西地在他面前摇着尾巴。
    只是每个故事到这样的时候,明明都该发展到两情相悦如胶似漆水深火热,却偏偏这有他跟他,永远只差那么一步。
    俞瑾突然发现自己十分不明白闻进这个人。
    如果闻进真的一点都不喜欢他,为什么能缠他到这样的地步。但说闻进喜欢他,却也一点都不像,闻进喜欢一个人的表现俞瑾最近见识得彻底,他对唐旭和,是恨不得把自己的心都掏出来给对方。
    可是闻傻子却从来没有过要掏出心来给俞瑾。
    他只是在掏着俞瑾的心。亲近而残忍地。他让他疼痛难忍,让他又爱又恨,让他割舍不得。
    明明那个人把他想要的东西都给了别人,也许就为他留了那么一丝温柔,就因为那么一点温柔,他便能高兴快活得不像自己。
    “真是蠢死了。”他在晴朗月明的夜空里,把自己的头埋在膝盖里,说闻进蠢货,其实最蠢的那个人却是他俞瑾。
    “俞大作家,昨晚没睡好啊?”
    坐在俞瑾对面笑他的,便是下一个剧本的合作导演陈瑞斯。
    陈瑞斯是这几年在好莱坞混得顺风顺水的新晋华人导演,年前由他执导的电影不仅拿下好几个地区的年度票房冠军,还不出所料地拿了几项大奖,连许多国际巨星也寻找着和他合作的机会。
    俞瑾没有料到,陈瑞斯竟然向他抛出了橄榄枝。
    俞瑾写过不少剧本,也获过不少的奖,但那些故事大多以中国古代作为背景,市场以华人为主。
    这次陈瑞斯要的东西却是融合了东西方特色的新魔幻,俞瑾的兴致并不是很高。但对方不知为何就是看准了他,一副“非俞瑾不合作”的虔诚姿态,弄得他都觉得对方太高估了自己。
    幸而陈瑞斯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想法,两人用了整整一天时间做了充分的交流后,俞瑾已经被说动心。
    陈瑞斯是一个非常有想法和才情的人,这个人所想的东西非常的与众不同,俞瑾甚至只需要对他脑海里那个庞大的构架进行填充润色,他相信就能创造出一个精彩绝伦的故事。
    只是在主角上,两人有不同的想法。
    俞瑾想了一晚,还是认为对一个情商几乎为零的傻瓜开金手指并非最符合这个故事主题。他总是会自动代入闻进,他相信如果给闻进赋予了超级的能力,他一定不会用这技能去拯救世界,而是直接冲去拯救唐旭和一个人了。
    但陈瑞斯似乎非常喜欢这样的设定。
    “你一晚上都在纠结这个?”陈瑞斯大笑起来:“如果我要的是一个目标明确、性格坚定的人,那这太无趣了,就算我们加上其他诸多元素,但也太容易被猜中未来的发展。我不要一个每个人都知道结局将是如何的故事。我只要一个主角,他所带来的故事每个人都不知道即将怎么展开,他的特质又不脱离商业气息。我要由这个人来带给每个观众惊喜,甚至他的存在将超越故事本身,以及五花八门的电脑特效。”
    “我知道。”俞瑾说道:“但人物性格,我想还可以有更多选择。”
    “不,我就需要这么一个人,他也许大智若愚,但也可能是真的够蠢。他不是英雄,但最后却又是英雄。每个人也许都猜不透他,包括我和你。”
    俞瑾头痛,他觉得陈瑞斯是不是有点太刻意去寻求一个集许多矛盾于一身还有点二的主角。
    但偏偏这种人竟然真的有机会登上男一号的王座,在这个装X导演的镜头里。
    但陈瑞斯的创意真的有着足够的吸引力,就算他要的竟然是这么一个俞瑾觉得没有主角特质的主角,他仍旧不想放弃。于是他向陈瑞斯妥协了。
    而俞瑾没有想到的是,在当天下午,他竟然见到了这部电影的男主角。
    在看到对方的时候,俞瑾猛然发现,陈瑞斯这个人对自己想要的是什么非常的明确。
    剧本还未开动,角色未经甄选,而主角已经敲定。放在其他电影中,俞瑾还可以认为其中有不少猫腻,但刚拿下两项影帝大奖的林迪恩简直就是陈瑞斯一直在为俞瑾勾勒的那个角色。
    或者说,这个角色就是为了林迪恩而塑造,甚至这个故事。
    俞瑾和林迪恩见面时对方穿着休闲的卡其色风衣,鼻子上架着一副黑色镜框,手上还牵着条肉滚滚的萨摩耶,笑得十分学生气。与他在荧幕上飞扬跋扈或冷峻傲然的形象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
    而林迪恩并不是第一次演俞瑾笔下的角色,他一举成名的那部电影,就是俞瑾的剧本。
    这个人也是给俞瑾留下过鲜明印象的鲜少的国内男演员之一。
    “俞瑾!”
    林迪恩在看到他那一瞬间,热情地扑过来,简直就像他手里那条狗的品种。
    好在最后他及时刹住了脚,把原本想要的熊抱变成了抓起俞瑾的手,使劲握了一下:“我是你的超级粉丝,你所有的小说以及有你连载的杂志我都有收集,你创作的剧本的电影我也都至少看过两遍以上。”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俞瑾觉得自己从林迪恩眼里看到了闪烁的星星。
    他纵使再冷淡,面对对方孩子似的活泼而热情的崇拜,也没办法拉下脸叫他放手。
    而林迪恩原本是和陈瑞斯一起来的,见到俞瑾后便立即把大导演抛之脑后。
    他抓着俞瑾的手大谈对方的故事,还对俞瑾都没发现的一些细节和人物性格提出了自己的见地。俞瑾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崇拜者,竟然能将他许多的故事分析得头头是道。
    林迪恩这样善于解剖人物性格和梳理故事线条,也许便是助他演技不断进步的大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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