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4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541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行不得也哥哥,行不得也哥哥……”鹧鸪的叫声,随着我的吹奏,一声一声地传了出来。
不久,一个带着邪气的男子,从屋顶上轻松地跳了下来。他显然不知道我在这种情况下“呼叫”他,所以,当他看到这一大群人的时候,一下子就愣住了。
不过,那一群人看到安卡的时候,也同样愣住了。
“嗯哼。”我清了清嗓子,“各位,这是我……呃……我的朋友,是他带我来的。”
“你怎么又招惹上了狼族的皇子?”刘允信瞪着我,似乎我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大罪。
而我还是傻头傻脑的样子,“狼族?什么狼族?”
还是文诺好,知道我不清楚这些东西,出来为我解说,“狼族是目前这个大陆上最令人害怕的一个民族。他们之所以被称为狼族,是因为他们都信奉狼王,这个狼王并不是普通的狼,而是远古时期冥王之子安卡陛下的宠物,猎犬——血狼。”
血狼!
一听到这名字,我不由自主地感到一阵颤抖。脑海中不断回旋着这句话:远古时期冥王之子安卡陛下的宠物,猎犬——血狼。
“因为他们信奉狼王,所以,他们这个民族的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好战士,崇尚武力精神,往往可以以一敌十。当他们的婴儿呱呱落地时,就要抱到长老那里接受检查,如果长老认为他不健康,他就被抛到荒山野外的弃婴场去;他们母亲用烈酒给婴儿洗澡,如果他抽风或失去知觉,这就证明他体质不坚强,那么狼族的人就会任由他死去。”
好熟啊,这段文字好像在哪里读过……
斯巴达!对了,就是斯巴达!我还记得当初读到这个奇怪的民族时那种深深的震撼,他们要求对首领绝对服从,要求增强勇气、体力和残忍性,因此他们练习跑步、掷铁饼、拳击、击剑和殴斗等。为了训练孩子的服从性和忍耐性,他们每年在节日敬神时都要被皮鞭鞭打一次。他们跪在神殿前,火辣辣的皮鞭如雨点般落下,但不许求饶,不许喊叫。
“等他们长大一点后,生活就更严酷了,他们要光头赤脚,无论冬夏只穿一件外衣,平时食物很少,但鼓励他们到外面偷食物吃。如果被人发现,回来要挨重打,因为他偷窃的本领不高明。是不是这样?”我开口询问。
“大概就是这样。”安卡回答说,“想不到你还挺有学问的嘛!”
“你们还不喜欢学习,对不?”话一出口,就知道自己讲错了。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安卡就不会对军事布局这些如此的了如指掌了。
“胡说!我们狼族的人虽然尚武,可是脑袋并不笨,有时候一颗聪明的脑袋往往比十个笨蛋还要厉害!”安卡显然觉得我看不起他,瞪得我害怕的往文诺那儿缩去。
“知道啦,知道啦,这么凶干嘛,我又不是故意这样说的!”我扶着脑袋,头疼的摇着。今天被好些人瞪了,不知道会不会被瞪出一个洞来。
“既然他是身份如此特殊,又带我来这,你们应该找个地方让他歇一歇吧!啊?”我试探地我问了句。
“好啊!”刘允信爽快地回答了,当我正纳闷为什么他一点都不介意的时候,他又开金口了,“不过我们这儿房间不多了,小雪你就先去马房里委屈一下啦。”
“这不妥吧,雪儿好歹也是个女的……”楚暮开口阻止。
我忙点头,“是啊,这不妥……”
“要不,我委屈一下,跟你挤一间房吧!”刘允信恩赐般的适当开口,语气仿佛是从天而降好运气。
你委屈?我还委屈呢!试想一下,一个单纯美好,纯洁娇小的弱质女子,跟你这么一个猥琐下流,动作不雅的大叔住在同一屋檐下,任谁都会觉得我是最委屈的,你现在居然本末倒置说自己委屈?你比我委屈的概率,恐怕比太阳从西边升起的概率还小!
更何况,孤男寡女,干柴烈火,长夜漫漫,无心睡眠,也难免你会对我作出什么有损我清白的事情来。虽然你长得还算不错,可我长得一点都不比你差,你一个早被几十个妃子“尝”过的非处男人士,干完那事后还可以拍拍屁股走人,而我还要等着我的另一半呢!
当天使与恶魔在我面前打完架,最终决定胜负后,我仰起头,转过身,“我才不跟你挤呢!皇帝的房间不是我可以进的!”
马房,马房!今天你走运气了知道不!竟然能让我“主动”住进你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