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  那年我初一,你初三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130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高烧烧了三天,通过这次事后,我妈就不再逼我减肥了,饭食上不再限制我,但是还是禁止我吃零食。我爸更夸张,不仅天天给我变着花样的做好吃的,甚至还趁着我妈不在家的时候偷偷给我买零食,每次还都嘱咐我千万藏好别让我妈翻出来。
    而我病好了之后回到班里,在同学的话语中才得知,原来那天我晕倒后抱着我直奔校医室的男生是我们班的一名风云人物—修子睿。
    我从小到大都是一心扑在学习上的孩子,业余爱好也是在我妈的培养下自幼学习的钢琴,所以在初中许多女生醉心于韩流明星或者周杰伦的时候,我MP3里面循环的永远是李斯特的钢琴曲或者肖邦的乐章。但是即便如此不通八卦的我,对于修子睿这个名字也不陌生。
    相信每个人在上学的时候都曾听说过某某某是‘风云人物’、某某某是‘校花’‘校草’这类传闻。这类人往往在某一方面特别出色,并且受许多人崇拜。
    修子睿就是这样一个从小学开始就一路踏在成功大道上的传奇人物。
    让我对他产生印象的,是他曾经在校报上发表过一篇文章。
    我小时候学过一段时间画画,所以从小学开始,班级板报的任务都落在我身上。升入初中后很自然的被老师推荐加入了校内小记者站,他那篇文章发表时我刚好入站,也是我在校报上读到的第一篇文章。
    文章的名字叫《品读‘长歌行’》,那时还小,我连乐府诗中的《长歌行》都不知道,更别提他指的这首唐代李咸用的《长歌行》了。
    文章不过三百多字,可三句话就夹杂上一句古文,而且生字特别多,别说看懂,读都是磕磕绊绊查了几遍字典才勉强读下来。当时就觉得,这个叫修子睿的怎么这么能装大头蒜?给初中校报写文章还写得这么晦涩难懂,恐怕就是高中生也不一定都能看懂吧?
    那时的我只顾着鄙夷修子睿,却没想到,一个才上初三的少年,居然能写出这样的文章,已经是非常难得的事了。即使是现在的我,工作就是天天跟文字打交道,古文方面的造诣也绝对没有他这个因为无聊所以才偶尔写文章的散人作者高。
    人都说上天是公平的,给了你聪明的头脑就不会再给你华丽的外表。但是在修子睿身上,老天却似乎格外眷顾。
    据说他虽然才15岁,个子却已经突破了一米七大关,这在同龄男生还都是一群矮冬瓜的初三,他可以说是鹤立鸡群了。而且他皮肤还不似一般男孩的黝黑,相反还比好多女孩子都要白皙细致。五官也格外立体,若不是他黑发黑眸,肯定会被人误认为是混血儿。
    每个人见到他第一眼时,无论男女,都会产生一种惊艳的感觉。这点从之前‘花落无声’随意发了张他高中时的照片到群里,马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就能看出。
    而且我第一次清醒着见到他时,也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那时候他们班的其他学生都去上体育课了,他的脚腕之前打球时不小心受了伤,所以没有出去,只是一个人坐在班里看书。
    我们学校分为初中和高中两部分,初中部的教学楼很大,每间教室都很宽敞,格局也差不多。整个初一年级都被安排在一楼,初三则在三楼,等我找到他时,发现他的座位跟我在班级的位置差不多,都是靠窗的,只是他因为个子高,老师虽然喜欢他可也怕他挡到其他同学,所以给他调到了最后面。虽然是角落,可是他似乎很喜欢隐在暗处的感觉,旁边的窗帘拉到桌前半米的位置,刚好完全阻挡住他的书桌,若不是我仔细看,还以为他也出去上体育课了。
    或许是听到了我走进来的脚步声,他从书本中抬起头,漆黑的眼睛仿佛能发出光亮般照射在我身上,我看的愣了一下,竟一时忘了打招呼。
    他盯了我半晌,似乎是看着我眼熟又一时想不起我是谁,过了良久,俊美的脸上才露出一丝恍然,平静的说道:
    “你是那天在操场晕倒的低年级小女孩吧?”
    我依旧呆呆的望着他,过了好久才回过神来,想到刚刚自己像个花痴一样盯着一个陌生男孩看了半天,不由感到不好意思的笑笑,两颊发烫,窘迫的自我介绍道:
    “学长好,那个,我是南烟雨,初一二班的。听我同学说上次是您送我去的医务室,我这两天一直在生病,今天来了学校,就想怎么也应该来谢谢您,呵呵。”
    或许是被我傻兮兮的笑容感染,修子睿的嘴角轻轻扬起,浅笑着说道:
    “南烟雨?很好听的名字。你生病了?什么病?全好了吗?”
    明明不是第一次听别人夸我的名字,可是‘南烟雨’这三个字从少年清亮柔和的嗓音中读出,就好像格外的动听,不禁俏脸又是一红,一向性格开朗被形容像个男孩的我竟也有害羞的时候,我心中一阵懊恼。
    修子睿看我像个鸵鸟一样低垂着头,唇边的笑容更灿烂了,将书放到干净整洁的书桌上,我听到声响偷偷扫了眼封皮上的书名,却发现那竟然是一本英文原文书,不禁好奇的抬头问道:
    “这本书都是英文,你能看得懂?”
    修子睿正在翻书包找什么东西,听了我的问话只是漫不经心的点点头,随口说道:
    “这本《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的译本我初一就看过了,最近突然又想起来,所以就从市立图书馆借了一本原文的来看。挺有趣的,你可以看看。”
    我心中顿时对他多了几分崇拜,虽然以前只是听别人说他多么多么厉害,多么多么优秀,可真正见到他这个人才明白,传说只是传说而已,文字的描述还是太过空洞苍白,远远不及见到他本尊来的震撼。
    心中一阵感叹,对他的好感也增添了不少,我也是个书迷,闲来无事总喜欢跑市立图书馆,不过看得都是些青春小说、散文诗集什么的,外国的作品看得很少,除了假期作业中要求必读的一些外国名著之外,最喜欢看得只有英国作家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还是中文译本的,跟他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2024, LCREAD.COM 手机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