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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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虎珀回来了。
    他的皮肤比以前更白了,准确的说是那种日久不见光的惨白,声音也有些沙哑,可能是乐队经常要练歌的缘故,他又是主唱,他自己的乐队他没理由不卖力。
    乐队开始小有名气,虎珀手里也渐渐有了些钱,一见面他就紧紧抱住了我,嘴里止不住的说着“我好想你”,说真的我心里也和他一样的激动,又闻见他身上那股天生的清香了,有一大堆只想要对他说的话一出口却变成了这样简单的一句,“晓风现在怎么样了?”
    虎珀皱着眉头努了努嘴,“他是你的谁啊,就见你对他比对我好。”说着脸上有说不出的委屈。
    半晌他又低下头,“这次回来我是瞒着欧阳的,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近来却总是不和,他的脾气越来越怪,就连他自己也说不出是什么原因。”他撇撇嘴,看得出他也有些不明白。
    “他从小就是个疯子,到现在也是,成天就知道催着我排练,刚停下一分钟就要对我发火,谁是队长啊真是。”虎珀不是个爱发牢骚的人,虽然是乐队的首脑但也从不滥用职权地冲队友生气,他对朋友的好是出名的,不过用其他人的话来说,与其说虎珀是脾气好,不如说他根本就不屑于与别人太过计较,在他看来,生气是一种对自己最关心的人才能产生的情绪,然而能成为这样的个人的——只有我。
    虎珀的侧脸比以前还要消瘦许多,怎么说,一句话,就是越来越漂亮了,可是,我最想对他说的还是——虎珀,其实你不用这么拼命的给我寄钱,我不是个花钱的主,将来也不会是一个断手断脚不能挣钱的人。
    我是心疼虎珀的,打心眼里心疼,只是嘴上不说。虎珀也知道,我爱他,他爱我,都不止是说说而已。
    “那你最喜欢的钢琴呢?不弹了?”我问虎珀。
    “那怎么能行?”虎珀伸过他那双白皙而修长的手搂着我的脖子,右手的无名指上戴着的还是我送给他的那枚银戒指,那戒指以前看还蛮好看,现在看来已经有些褪色了,“不弹琴,你还会喜欢我么,我有事也会去酒吧赶夜场的,弹几场琴,也算是挣点小钱啦。”
    我说过的,无论你怎样我都会喜欢你。
    “一说起这个我就来气。”虎珀继续说。
    “是因为晓风吧?”我问。
    “是啊,他也会弹琴,但他就死活都不愿意去赚那几百块的外快,嫌少是怎么的?我拉他去,他反倒会吼我,又说我不一心为乐队了。干这行的虽说是大多因为热爱,但也不能死这上面啊。有别的钱可赚,也要去啊。”虎珀努努嘴,伸手把我揽到怀里,秀挺的鼻子嗅着我脸上的气味,“我真的,好想你。”
    我最受不了他的暧昧,那样我会控制不住自己,因为我实在太想太想他了。
    “不过他说的也对,他又没什么负担,只要一天三顿有饭吃晚上睡路当中都可以。我不还有个你要我疼么?”虎珀话锋一转笑嘻嘻地把我的头埋进他温暖的胸膛,开始美美地遐想,“你说,如果能把你叠起来放进我让欧阳新给我缝的内衣口袋里,会不会是一件世界上最美好的事啊。”
    人生便是如此。
    虎珀会做很多工作,平面啊,走秀啊,做秀啊等等等等,街边卖的时尚杂志上时常会出现他那张英俊到不行的脸,只要他可以,只要有钱赚,只要在他能力范围内又不超出他的道德底线,他都会去做。有时我会开玩笑问他,包不包括boy。这时便会换来他的一顿白眼——
    “背叛你的事,我怎么会去做”这是虎珀的原话,板着脸,孩子一样不满。
    “好了,我得走了,”欢聚总是短暂的,上帝似乎总不那么喜欢有情人终成眷属,虎珀在我额头印下深深一吻,“花落,好好学习,我在X市等着你。”
    周一,我依然乖乖回到学校上课,那对于我来说过于寂静的世界几乎让我发疯,然而与虎珀约会,让我又重新振奋起精神来。
    穿梭在校园里,随处都听得到到别人对我的议论,看来,我确实是一个风云人物——
    “你看,源花落又回来了!”
    “仗着自已智商高,搞什么神秘,装清高!别以为他是全省第一就都NB了,还不是个没人要的孤儿!”
    “看他那副厚得跟瓶底儿似的眼镜吧,就一书呆子有什么好羡慕的。”
    “哇,是源花落哎,快看,他又来上课了。”
    “切,就他那副死样子,有什么好看。”
    “哼,别看他那德行,据说还是个同性恋呢。”
    “什么?”
    “你不知道?!撬的还是咱校花的男友呢…”
    ……
    戴着厚重的平底的眼镜,只有我和虎珀才知道那镜片根本没有度数,短短的小平头,脸上的胡茬总是保持着一定的长度,穿着十年如一日的校服,总是把领口最后一个扣子也系得一丝不苟,这样的我,这样永远都坐在成绩全省第一的宝座上的我,游走在这个身边同学总是穿着昂贵名牌服装从来都不知道校服长什么样的贵族学校,呆板、傻子、书呆子、穷小子……这样等等等等的词语永远都只会是我的代名词,哦,对了,还有一个最具代表性的词语我忘了说,那就是——“小贱货”。
    轩辕大小姐亲自给我起的名字。
    轩辕爱,这所贵族学校的校花,苦苦追随虎珀6年的轩辕集团大小姐,就在她成功在即之时,被突然出现的我打得灰飞烟灭。
    用她轩辕大小姐的话来说就是——
    “好啊,我倒是知道你虎珀为什么这么清高了,原来你是个同性恋!”
    “也不知你是眼瞎了还是怎么的,怎么就看上他那么一个书呆子了,我哪点不如他?啊?你说啊?他以后是能给你生孩子还是怎么?”
    “我追了你6年了,你自己说,这六年,我为了你,我…我跟我哥…,为你做了多少事,你说什么我听什么,我,在你面前,就…就和我们家那几个小保姆一样了你还不满足啊!”
    ……
    诸如此类的话,灌进那个对待女人就一肚子坏水的虎珀耳朵里,从嘴巴里出来就变成了这么几个噎死人不偿命的答复——
    “是啊,对不起哈,我忘记告诉你这个秘密了,我也是怕您大小姐会接受不了不是。”
    “哦?我还真指望花落以后能给我生个大胖小子呢。”
    “满足啊,我可满足了。要是你再捎带着替我照顾好花落那我就更满足了。”
    ……
    第一次碰见虎珀是在X市的TOOGAY酒吧。
    为了生存我来到了这里——这个我逛遍了整个城市只有这里愿意给我这个高一上到一半便不得不辍学的未成年小孩一个工作的地方。
    为了玩乐的虎珀也来到这里——这个在我看来拥有一种特殊气息的酒吧。尽管年仅16岁的他已经获得过全国大大小小的十几个钢琴奖项,有许多大型晚会都出高价请他去做钢琴手都被他拒绝,却不知为什么他竟然愿意在这样一个小酒吧展示自己的才华。
    16岁的他拥有一个十分富有并且幸福温馨的家庭以及一个十分爱他并且同样富有女朋友——轩辕爱。
    16岁的我在这个世界上早已举目无亲,就在几天前那个曾一直资助我读书脸上有一道很深的疤痕笑起来有些霸道的男人也在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中不幸去世。
    16岁的他才气及天,没有他想做却不能做的事情,他人生的前16年似乎都是在他随心所欲的思想里度过的,而且没有任何阻碍。
    16岁的我一无是处,没有社会阅历,不会使手段赚钱,能不能活下去似乎成为我需要面对的最大问题。
    然而就是这样人生道路上有着天壤之别的我们在相遇后却变成了这样的戏码——
    16岁后的他毅然从他就读的那所贵族学校辍学,留在X市和晓风等人成立了一个乐队,拼命地赚钱,发誓要用自己赚的钱养活自己,更准确的说是养活我。
    而16岁后的我在寒假结束后,被他强迫似的送到被他炒鱿鱼的那所贵族学校继续学习,从此再也不用为钱的问题发愁。
    这样戏剧化的桥段似乎只有在电视剧上才会出现。
    但,事实确实如此。
    虎珀的父母也许至今都还没有反过味儿来,他们从小都是溺爱虎珀的,只要是虎珀想做的事他们从来都没说过一个“不”字,就算是他们的宝贝儿子明天要去杀人放火,他们也会在今晚不紧不慢地联系好公安局消防队,好让他们儿子能顺利进行。而且这一次他们同样也没有任何的反对意见——
    “小珀,我们家的宝贝儿子,能出什么事儿,他想干什么就让他去干好了,只要他玩的高兴,不就比啥都强,就是将来他想玩公司,给他几个分公司让他玩垮了又能怎么着,咱家又不是缺那点钱。”
    “什么?不务正业?不不,小珀干什么我们都觉得挺好的,真的,你看他干什么像什么,自己搞个乐队也能赚钱养活他自己不是,我们家儿子聪明,将来也不用学什么管理金融,我看,直接接管我们家产业都很OK的啦。”
    “小珀还在贵族学校包养了一个小男孩?哎呦,孩子他爸,你看咱们家小珀,玩的就是新颖,人家永远都跟不上,你年轻的时候养过男人么?”
    “他喜欢就让他养呗,没啥大不了的不是,小爱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不是,哎,小珀还年轻,你还能把他捆家里不让外人竞争了不成?有竞争,才说明咱家小珀是个香饽饽呢,哈哈哈……”
    如果这些从虎珀老妈嘴里无意说出的话只能噎轩辕大小姐个半死,那么虎珀老爸的反应就绝对能直接气死N个轩辕爱了——
    “嗯,还是他妈比我了解小珀啊。”
    我一直都认为虎珀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天使,就在我准备在暗无天日的酒吧里年地擦着的杯子,以为我的人生就会这样结束了的时候,他出现了。当他众人的一片嘘声中优雅的走上酒吧钢琴台并在琴凳上坐了下来的时候,我抬起头,仅仅一眼,我觉得我的世界沦陷了,他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安静地散发着摄人心魄的光芒,我仿佛闻到了一种夜晚静谧而清新的味道——那在我生命里已消失了许久的感觉。尽管自嘲很快从心底席来,但我不得不承认,他那张完美到令人窒息的脸庞是我这16年来从未见过的,俊秀而不失独断,他就像一个优雅的王子,骨子里透出的贵族气质让所有人都望而却步,不敢上前。
    我想,我也被他征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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