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珠之圆润,依仗打磨 十一章 忘记!既要忘,为何还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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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沈骜醒来的时候苏洵已经离开了,桌上放着早餐,牛奶杯下压着一张小纸,上面留着一行清携刚劲的字,彷佛透过这几个洒脱恣肆的字,依稀还能感觉到苏洵平日那般淡淡语调:
“朋友场子有事,我先过去。”
呵呵,真简洁,废话一句都不愿多讲,沈骜感觉自己都能想象的到,苏洵写下句话时,眉宇间的莫然。
看着这完完整整的十个字,不知怎么的心情就低落下来了。
什么叫“我先过去”难道你还会回来?呵呵,我可不打算留这等你。沈骜心想着,起身换下睡袍。
沈骜没有碰苏洵让人送来放在桌上的早餐,把苏洵那张字条收在了包里,走出了房间,下了楼,出了宾馆。
沈骜坐在回A城的车上,望着窗外一闪而逝的风景,心中是不知名的一点失落,耳机里,林俊杰落寞的唱着《简简单单》:
“……只是简简单单的爱过,我还是我~~~
简简单单的疯过,就不算白活。
简简单单的伤过,被梦带走。
当故事结束之后,心也喜欢,一个人寂寞。……”对于林俊杰的歌,沈骜有种特别的喜欢,或许是因为歌词的共鸣吧。
慢慢的她轻轻的闭上眼睛,耳旁的音乐却在这时突然中止了,沈骜拿起手机一看,原来是收到一条短信。
沈骜打开收信箱,果然不出她所料,是苏洵发来的:“到A城的时候,记得和我报声平安。”
她回复了一个字“嗯”。
沈骜知道,她早上才刚出了宾馆的大门,前台的服务员就打电话给苏洵汇报了,所以沈骜也就懒得再打电话和他说什么告别的话了。
看着手机上显示“消息已发送成功”,沈骜放好了手机,说真的,她现在什么都不想去想,感觉累极了。她闭上眼睛,用手轻轻的揉着不自觉皱起的眉头。
思绪暂停在一片漆黑中,沈骜清楚的知道,很多事情在最开始的那一秒,就已经将结局定好了。自己是逃不掉的,躲不掉的,或迟或早,还是要去面对它们的。
而自己,现在能做的,只有暂时什么都别想,平静好自己的心态的时候,等到自己成熟到能接受更多的那个时候,再一点点的去正视,然后一点点的去理清,最后一点点的去忘记。
只是,她知道,至少现在的自己,还做不到。
没关系,那就慢慢来好了…走一步,算一步,时间总会教会自己该怎么去面对的。
现在是午夜11点47分,沈骜靠在寝室的床上,却睡意全无。
“明天,他就要离开这里,去法国了吧!”不知道怎么回事,自己会在此时此刻想到苏洵,心里有一丝丝苦涩,不知该怎么形容。
“这一走,又是多久才会回来呢?”沈骜的手支上了额头。
“现在的他,又在干嘛呢?”想着,揉了揉自己的眉心。
“……”各种各样的问号,一下子全涌了出来,一下子让她有些不知所措。
沈骜用力地晃了晃脑袋,想把这些不该想的问题甩开,但它们却好像不甘被埋回心里,所以就用了比之前更大的力气蹦了出来,她无法克制。
脑海中,苏洵的脸清晰无比,他在笑,他在说话,他在吸烟,他在睡觉,他在看着远方……
此时此刻,怎么会如此的想念他,想念他的气息,他的神情,他的怀抱,想念他的一切。
沈骜抱紧了身边的泰迪熊公仔,假装抱着的是苏洵,她用脑袋蹭了蹭大熊,闭上了眼睛……好吧!今天就允许你想他,这样至少比想着博然好。
“就这样,淡淡的,我试着少去想,不去想,最后就会忘了,对吧?”她的嘴角染上了一抹笑。
“呵呵,林博然,你我的世界正在逆道而行呢,你看到了吗?你开心了吗?你满意了吗?”沈骜像是在问别人,也像是在问自己。
“星期一的早晨,总会让我有种想哭的冲动。”隔壁床的徐洛洛带着十分不满和一百分幽怨的语气,以加菲猫经典的台词唤醒了全寝室的同胞们。
沈骜眯着眼睛,从身边大熊的怀抱里钻了出来,窗外是灰蒙蒙的一片,想都不用想,肯定又在下雨。
“唉~被窝里是如此的温暖,真心不想起床啊。啊~对了,沈骜啊,你帮我去跟老班请个假吧。就告诉他,徐洛洛同学死在床上了。”洛洛用弱弱的语气,可怜巴巴的说道。
沈骜换下睡衣,下了床穿好校服,这时的徐洛洛还闷在被窝里,不愿出来,隐约还能听到她嗑叨着:“给我一张床,我能睡到世界灭亡…”什么什么的。
就在她抱着“必死”的心态,决心要“阵亡”在床的怀抱里时。沈骜一把掀开她的被子,毫不客气的说:“徐洛洛,别忘了,你是有课的人!”
将徐洛洛的被窝中的“暖气”放的差不多了,沈骜再将被子给她掀回去。当时她的脸绿的,像是丢了五百万似的,徐洛洛慢吞吞的脱下睡衣,悠悠的说:“床啊,床,你别这样,放开我吧。我是有课的人。”
看着她这么没骨气的样子,沈骜忍不住就笑了。
徐洛洛对着沈骜翻了一下白眼,委屈兮兮的说:“还笑,笑什么啦,人家眼镜都找不到了呐,快帮帮我啦~”
唉,真被她打败了,“好,好,好,只要你快起来就行。”说着沈骜连忙开始帮她找眼镜。
沈骜一边帮她找眼镜,一边问道:“洛洛啊,你眼镜一摘掉,什么都看不见,你家柳子毅也近视三百多,你说,你们俩以后怎么办啊?”
谁知那厮一脸无所谓的说:“还能怎么办啊?过不下去,我就跟你算了。再说了,现在我们才这么点大,谁能保证以后会怎么样,以后结婚的对象是不是他,还不一定呢。这不是你教我的吗?对吧?”
说完,还不忘,对沈骜抛来一个阳光满满灿烂无比的媚眼,“嘿嘿…骜儿,你可要养我哦~~~”
她这样的笑脸,看得沈骜心里一阵发毛,“呃~~~我看,我还是算了。”
沈骜自认倒霉,真是无语,没想到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不过回想起早晨起来问徐洛洛的那个问题,一个早上,沈骜都在思考,自己这是怎么了。
的确,以前的自己,不是这个样子的啊。
在他们的眼里,“玩世不恭”是沈骜的代言词,没有什么东西是沈骜拿得起放不下的,可以说是,洒脱。
没有什么是沈骜做不到的,这个世界上,只要是为自己好的东西,她都可以不计代价的去得到,可以说是,自私。
除了伤害自己的事,她什么都敢做,所以,当身边那群酒肉朋友乱来的时候,她从来都是“洁身自好”的,他们总说:“什么时候要是,看到你沈骜为了什么情啊爱的付出什么的不是为了目的,或者是抽烟,喝酒了,那么这世界都要倒着转了。”
可是,现在一切已经被他们说中了啊!世界并没有倒着转过。
到她遇到林博然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发现什么都变了,他是自己在这座城市唯一认识的人,也是自己唯一用心交的朋友,后来还成了干兄妹。
当然,不否认,刚开始接近博然的时候沈骜的确是有目的的,她和别人打了赌,说能把他们学校的羽毛球王子给一举拿下,但接近了他之后,她这才发现,事情似乎要开始不受自己控制的变化了。
在他第一次对自己说:“骜儿,叫哥哥。”起,那一刻沈骜就下定决心要和以前的自己一刀两断。
沈骜不想让他知道从前的她是这么的自私,虚伪,狠毒,浪荡。
沈骜不想让他知道以前的她和别人只有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
沈骜不想让他在外面听到什么关于自己的流言蜚语,更不想给他带来麻烦,让他因为自己这个不务正业的混混妹妹而丢脸。
其实,沈骜只是怕他知道了之后,也以为她是以什么目的接近他的,然后就离开自己了。
沈骜只能说,博然对自己来说或许真的是特别的,或许真的是自己命中注定的一个劫数。但是,如果,她能早些知道,后面会发生这么多令自己和他都意想不到的事,让自己陷在这无止境的内疚中,沈骜还真宁可自己不曾遇到过他,不曾和他们打这么一个无聊的赌。
后来的沈骜开始断了和以前那些所谓朋友的联系。
她开始将浅巧克力色的大波浪长发挽起。
她开始穿浅色系的衣服。她开始学着温暖别人,关心别人,尽管刚开始很不习惯,就连帮助别人的时候还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但是后来,慢慢的就好了,沈骜渐渐的开始学着对周围的人微笑,带着温度的微笑,和他们打打招呼。
她开始学会为别人的立场而体谅,不再强人所难,去接受别人的意见。她开始学会耐心,学会忍受,不再惹事生非了。她开始变得温顺了,变得真的像一个阳光透明的十七八岁的女孩了,尽管,她本来就是,但不同的是,她觉得自己在本质上开始不一样了。
她开始会记一些博然爱吃的东西,每次去超市逛街的时候会顺便给他带,就像平时他给我带些小零食,小玩意一样。
她开始得知原来幸福,不一定非要通过强势的方式才能拥有;快乐,也不是只有将自己看的不爽的人打到头破血流才会得到。
她开始知道原来自己,也可以听见小朋友称自己为天使。
沈骜知道,这些都是博然带给自己的,可是,自己却开始不安,开始害怕,怕他们知道了之后还会不会说自己是“那个天使一样的姐姐”。怕博然知道真相之后还会不会对自己微笑,还是直白的赐给自己“虚伪”两个字,讽刺的恭维她“你的演技究竟是有多棒”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带着厌恶和悔恨当初认识她的不甘。
我开始陪博然练球,帮他洗练球被汗流湿的衣服,开始为了他的笑容,什么没做过的事都去做,但绝不会再伤害别人。
总之,沈骜变了…彻彻底底的变了。也许,有的人会认为,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是,你们绝对想不到,要把这些你从未接受过,甚至十几年的生活里都很排斥的每一件小事都做到,并且做好,真的很难,难到让沈骜觉得这些比带人去打群架还来的累。
但这一切的一切,博然都不知道,当然,沈骜也不曾想让他知道过。
Know, you already know, don‘t know, you don‘t need to know.
【知道的,你已经知道,不知道的,你不需要知道!____沈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