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 v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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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得几乎遗忘的想法逐渐扩散
如今的我却害怕
浮现并擦身而过的现实
若是再如此毫不在意
一切终将化成幻影
请传达我的声音
直到听见为止】
离开叶荫山房后,莫然没有回自己城中村的小房子,而是在酒吧街找了一间PUB进去。其实他已经很久没来这种地方了,但是今天他脑子太混乱,他需要酒精让自己麻木一下。
虽然今天由头至终,叶思危都没有出现,但是已经成功勾起不少莫然埋在心底的回忆。莫然知道他是故意的,他肯定早就计算好,无论是老黄、叶荫山房或者只是一段路,就能牵扯起自己的思绪。对付莫然,他根本不需要过多的怀柔政策,就像催眠师一般,只要一个响指,就能把莫然从这三年拉回到那个梦中去。
在梦里的无数个夜晚,叶思危在他耳边一遍遍地说“你是我的”,仿佛要把这个认知刻到他的骨肉血里。莫然会搂紧了那个在自己身上驰骋的男人,把指甲都掐到他背部的肉里,像是要把他埋进自己体里般紧紧缠着他,又像要自毁般一遍遍迎合着他的索求。
莫然仰头把酒一饮而尽,他不愿再记起了,记起他曾经如何迷恋过那个人。
PUB里的灯光忽然一下子暗了,客人发出卓跃的惊呼,原来是表演要开始了。莫然这才发现,这是一间livehouse式的PUB,他进来的时候太匆忙,竟是没有留意。三年前起,像是有意无意的抵触般,他没再认真接触过音乐——CD,演出,音乐节目,他通通没有留意过。要不是Loreley这几年实在太红了,铺天盖地都是他们的杂志、广告,他大概连陈宝他们现在长什么样子都不会知道。
黑暗之中,鼓点声响起,张狂有力,仿佛穿透空气般击打在心脏上。莫然一下子捏紧了酒杯,这鼓声太熟悉太有个人风格了,以致事隔三年,他还是一下子就认了出来。
灯光随着主唱的歌声一下子亮起,那个人就在舞台中间靠后的位置,依旧穿着黑色的衣服,依旧腰板挺得笔直,深刻英挺的五官在光影中依旧透着一股凌厉的气息。敲击着如乱雨般狂暴鼓点的他,手臂贲张有力,黑色的及肩的长发随着他左右甩头而扬起,时光竟似无法在他身上刻下一点点痕迹——它可以在他脸上刻下一道风霜,却无法划花他的音乐,他的原则。
在这两小时的表演中,莫然觉得自己忘记了呼吸,心脏只是本能地跟随着那人的鼓声跳动而已。这样让人忘乎所以的震撼,并非第一次。第一次发生2002年的那个傍晚,再次面试失败的他迷茫地走在大街上,班上成绩比他差的同学都因为家里的关系率先比他找到理想的工作。家人也曾劝他回乡下,托关系又送钱的话,总能进到单位,安安稳稳地过活。
但是他不甘心。
倒头来还是靠关系找份闲职,然后庸庸碌碌,娶妻生子的话,那他寒窗苦读是为了什么?所以他坚持留在城市里磕磕碰碰,但是眼见生活费已经所剩无几,工作还是没有着落。大学扩招宿舍不够,要求他们在实习期就要搬离宿舍,再找不到工作他就要睡大街了。当初的雄心壮志早已被连日的失望和生活的窘迫一点点消磨。
明天回乡下吧。
这样想着,前方却忽然响起了欢快的音乐声。这是江边公园的绿地,一支乐队正在进行街头表演,被声音吸引着,莫然挤到围观的人群中。乐队的成员都非常年轻,弹贝斯的那个五官白净斯文,却染着一头红发;吉他手倒是理了个平头,像是刚从学校放学过来一般;主唱穿着白色的长衫,光着脚,一头栗子色微卷的长发随风飘扬,一张巴掌脸美得慑人,竟让人一时分不清他的性别,直到他开口高歌,那清澈的少年嗓音才让人找到答案;而他们的鼓手则是一身黑色,皮肤却是很白,挺直的腰板让他像站着打鼓一般——竟也是光着脚。
夕阳下映着他们的笑脸,开心得像群孩子:
【眼前的门扉已敞开
让我窥见些许的未来
天空啊请你包容一切不要改变
包容一切不要消失】
围观的人们情不自禁地跟随他们的音乐又笑又跳。像是黎明里的第一线光芒,莫然心中忽然有了一种前所没有的感觉。平时他自然也是有听歌的,遇到喜欢的歌还是哼上几句,但是从来没有这样被深深地触动过,仿佛连灵魂深处都被抚慰到,忘记了所有的烦恼和忧愁。
“各位!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在这里表演了!”一曲完毕,陈宝道,“因为,我们被天睿签下了!下次大家就可以到体育馆里看我们表演了!”
不少人立即拍掌欢呼起来,却有一个穿着中学校服的女声愤怒地朝他们喊道:“为什么?!为什么你们不坚持做独立乐队?!”
陈宝有些愣住了,显然想不通这个女生为什么那么生气。
“出道的话你们会变的!”女生瞪着他们,与其说愤怒倒不如说非常悲痛。
此时,乔以哲接替了陈宝回答:“一直在地下虽然能随心所欲,但也只是孤芳自赏而已。我们要成为举世瞩目的乐队,为了达成这个目标,不断改变也是必须的事,而到了那一天,世界也会因我们的音乐而改变。”
Loreley果然变成了举世瞩目的乐队呢,但这个冷漠的世界又是否真的有所改变?
最后一首曲子快要结束的时候,像是感应到什么般,莫然不经意地转过头,只见最靠近出口的那个位置,站着一个身材瘦小的人。他戴着围巾,半张脸都埋在布里,加上灯光昏暗,无法看得真切。他定定地看着台上,然后在结束之前转身离开。
莫然猛地想起了电影《VelvetGoldmine》中,两个男主角在分手后互相偷偷去看对方的live——会是他吗?莫然站起来想追过去,却被人一把拉住了手臂。
“莫然!你也来看马戏团的演出吗?”
莫然回过头,拉着他的人高高瘦瘦,扎着一条马尾辫,不正是顾梦瞳么?
“瞳瞳……马戏团?”
“就是Pthahnil现在的团啊,你不知道?!”
Pthahnil,就是陆永泰在Loreley时就一直用的艺名。莫然这才记起,顾梦瞳一直就是Loreley的饭。那是2005年的事,跟顾梦瞳各自收到offer进入天睿后,却是在这次工作才逐渐熟络起来的。
那时是Loreley的发展期,虽然逐渐有名气起来,但是曝光率和受众面还是比较窄,于是上面决定了要增加上节目的频率,把新曲子尽可能地推广到各个渠道。那天,他们便是要上夏至玖主持的一个节目。
夏至玖,天睿最当红的偶像。他十三岁就被发掘接拍电影,一夜成为男女老幼都喜欢的童星,而随着他的成长,由于都是饰演运动员、实习医生、绝世好男友等正面角色,一直都保持着国民偶像的头衔。而他主持的节目,也是一直收视稳定。节目的形式是,每一集他会请一名客座主持和一组艺人对谈,每集的主题都会有所不同。无论是Loreley的经纪人还是身为队长的乔以哲都认为,在这种收视率高的节目中进行跨界碰撞,是有效扩展Loreley受众的一个途径。
节目录制前,莫然先去录影厂做找Loreley的休息室以及领取稿件等准备工作。一边走在没人的走廊里寻着休息室的门牌,一边却听到前面拐角里由远至近传来激烈的争吵声音。
“袁炽北你给老子站住!喂!我叫你去跟小玖对稿子听到没?!大男人的那么小气你不丢人吗?!”明明嗓音不粗,但这女生说起话来的语气却像个汉子一样。
“要去你自己去!我跟他没话好说了!”被骂的男生也是一听就知道是个脾气暴躁的,“说我小气?!他妈的全世界就你跟陈和希最大方!”
“你冲我们发脾气有个屁用?!他也是为了你们打掩护啊!这次就趁着一起做节目和好不成么?你也不想想你近来在八卦杂志出现的报道,泡吧打架什么都有,要不是我死命哄着Kenny张你连这个通告也没有!”
“呵呵!”袁炽北冷笑,“说得好像很为我着想一样,你不就是看中这次的嘉宾是那支乐队么?你的手机铃声都是他们的曲子别以为我认不出来!还有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跟夏至玖的事,你根本就是私下答应了Kenny张监视我们来换取他对你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亏我当初还介绍你进来天睿,你根本是有异性没人性的白眼狼!”
这……什么跟什么的乱七八糟关系。
莫然觉得自己听到太多了,要是他是狗仔队都足够材料写一个月了,但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助理,他觉得自己应该转身,离开,装什么事都没发生。但此时,吵架的两人已经走到拐角处转了出来了。
六只眼的眼中均是尴尬的一愣。
袁炽北纵然任性,倒未至于肆无忌惮到这种程度,虽然依旧摆着张臭脸,但闭上了嘴快步往前行。莫然认得出跟着他的那个女孩正是那天面试迟到的顾梦瞳,没想到她果然是袁炽北介绍的。顾梦瞳的眼眶有点红,但还是冲着莫然礼貌地一笑,然后匆匆追上袁炽北一起离开走廊。
直到莫然找到Loreley的休息室并拿到稿子的时候,才知道原来袁炽北是今天的客座主持,他顿时不安起来——今天的录影能顺利吗?
夏至玖:“呐,北,今天我们的嘉宾可是非常厉害哦!”
袁炽北:“是呢!这个节目也是第一次请到摇滚乐队当嘉宾吧!”
夏至玖:“是哦,而我们今天跟他们对谈的话题也是相当有爆炸性的。”
袁炽北:“嗯嗯!今天的话题就是——同性恋!”
全场顿时静掉了,在录影厂里看着的莫然心都悬起来了,开始还想着这个袁炽北还是有专业水平的,尽管心有芥蒂但镜头前依旧可以那么配合夏至玖,没想到果然是不按稿子来啊。
但夏至玖不愧是从十三岁就出道的,只愣了几秒就反应过来:“你这家伙说的笑话还是那么冷啊!好了,我们先请我们今天的嘉宾出场——Loreley!”
电视的画面一下子熄灭了。
洗完澡出来的叶思危把遥控扔到一边,然后从后搂着莫然,咬着他的耳朵说:“不是在录制现场看过一遍了么?”
莫然被他咬得发痒,笑着昂着脖子道:“你中午也吃过饭了还不是要吃晚饭?”
叶思危一口啃在他的脖子上,闷声道:“还要吃你。”
Loreley或许还没办法改变世界,但的确改变了一些人的命运,例如莫然。如果不是那天傍晚听到了他们的音乐,他就不会进天睿,不会遇到叶思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