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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锋和唐启莘是标准的竹马,这两个人从小学到大学一直是勾肩搭背,坏事做尽。到哪都是灾祸不断,让所有经手的老师都恨得牙痒痒。这两个人性格南辕北辙,林锋好动,用唐启莘的话来讲就是只长了运动神经的草履虫;唐启莘正好相反,喜静,学习成绩极好,但运动方面被林锋无情的嘲笑为弱鸡。
    虽然性格不同,但两个人从小就一路调皮捣蛋,今天扯前桌小女生的头发,明天往后桌的背后上贴小纸条,打打闹闹的十几年过去了,反而建立了深刻的革命友谊。
    大概是高中开始,不断有女孩子给两个人递情书,可惜情商不及格的两个人一直都觉得女孩子什么的,最麻烦了,成天不是哭哭啼啼就是叽叽喳喳。于是两个人商量了一下,谎称对方是自己的心上人,一下子堵死了所有求爱者。两家父母知道缘由之后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任其发展了。
    高考的时候,因为两个人的成绩差的实在太多,没办法考同一所大学,就选了两所相邻的大学,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两个人更是合租了学校附近的房子天天同进同出同吃同住。然后再各自同学的面前“大秀恩爱”,俨然一对模范情人的模样。每周一三五林锋去A大接唐启莘回家,二四六唐启莘到林锋所在的C大操场等他打完球回家吃饭。就在这种闪瞎人眼的日子中,有什么东西慢慢变了。
    林锋之所以被唐启莘成为草履虫不是没原因的,这家伙不仅运动好,还长了一副好皮相。一米八六的个子,十足的帅气男孩,即使有唐启莘这个“挡箭牌”在那里站着,身边的女孩子也没断过,再加上那令人堪忧的情商,着实让唐启莘抑郁的不行。
    唐启莘真正意识到自己喜欢林锋那个白痴是在大一下学期的时候,彼时他因为在很多方面都展露了头角,很受女孩子喜欢。被表白的时候总是会无意识的拿她们同林锋作比较,时间一长,他也觉得不对劲了。随即他以各种理由躲了林锋一周,当被那个家伙拖回家的时候,他意识到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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