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01 人命比鸡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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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类文明进步到一定的程度,大自然爆发了不可预测的危机,大地龟裂,食物缺收,导致了2035年最大的食物危机。粮食的价格日益升高,人们吃了上顿不知下顿,人人自危。
人类阶级金字塔的的格局渐渐被转变,那些在饥荒年代依旧保持收成的农业大户取而代之成为金字塔顶端的人。电子商务一夜落马成为了垫底,另外,轻奢品行业和服务性行业一蹶不振。试问人在饿着肚子的情况下,怎么有心思玩手机,打电脑,做脸,捏脚?
太阳不会饥饿,也不需要补充燃料,所以它才会这般事不关己的照常升起落下。
它高高在上的释放万丈光辉,不带一丝怜悯的俯瞰着渺小的人类遭受着本世纪最大的危机和灾难——缺食危机。
地球不堪重负,人类历史繁华了千年之后终于踏入强弩之末。
珣欢拖着夕阳下的影子,疲惫不堪的往家走,今天并没有什么收获,他沮丧的垂着头,愤愤不平。如果不是饿坏了,他才不会答应为那个肮脏恶毒的牧拿德老爷为他搓一个星期的背,要是以前,一个星期的劳动可以得到的报酬远远要高于现在。可是现在情况不同了,不断增长的失业率和食物价格的节节攀升,使人们丧失挑剔工作的权利。即使在自己的劳动力已经廉价到了无法想象的地步,得到的报酬却和说好的不一样——约定的一篮鸡蛋居然变成了一串硬币,把珣欢给气得浑身发抖。当他质问那个言而无信的家伙的时候,对方只是无赖地将他一把推倒在地并把硬币扔在他脸上,阴恻恻的告诉他:钱给你了,自己去买!
要知道,放在一周前,也许这些钱是够,可是现在钱一日不如一日值钱,短短一周,食物的价格翻了一番,可谓有价无市。什么都比不上食物来的珍贵,现在这一串钱,别说买一蓝,连五个都买不到。
珣欢自认倒霉,他无父无母,没人会为他出头,而且他暂时也找不到别人雇他。于是他只有蹲在地上默默去捡牧拿德老爷生气时撒出去的硬币,能屈能伸的人往往活得比较久,他强迫自己摆出认错的姿态说“我年纪小不懂事,你别和我计较。下次搓背还找我啊。”
“滚吧臭小子,同样价格可以找个比你长得好的多的,不识相的东西”一只臭鞋远远的飞了过来。
珣欢留着口水吐槽:死变态!肥的流油的死肥猪,也不怕哪天被饿红了眼的难民给烤了!
连牧拿德这样有些闲钱的大爷都开始耍起了无赖,珣欢觉得这个世道是越来越不好了。法制和规矩都变得不复存在,失业,抢劫,各种犯罪无时无刻都再发生。而像自己这种随波逐流默默无闻的小人物,说不准哪天就要活活饿死在家里。
珣欢的父母就是被饿死的,他告诫自己千万不要和父母走同样的路。他的志向是去参军,即使死他也想死得有意义一些,饿死实在是太过窝囊也太过悲惨了。
地球的资源已经面临衰竭,当下军队新辟了一个专门部门,主要负责去寻找新的星系开辟疆土和资源。每天有十艘星际飞船被送往不同的空间,不过那么多被送出的星舰都是有去无回,至今没有音讯。如果他们不在能量耗尽前找到适合人类生存的星球并且将定位返送回地球,那么他们就很有可能就此漂流在无边无际的宇宙中,永远都找不到回家的路。
但是一旦他们成功了,对人类的贡献,那将被载入史册。这是一个不成功便成仁的事业。
可惜上周他去面试军部的时候被无情的拒绝了,理由是还没有成年。也许饿死这条路的会别无他选的成为他宿命归属。
他像一只霜打的茄子,无精打采的到了市场,他饿得能吞下一头牛,可是除了马铃薯和地瓜他啥都吃不起。手里的钱果然换不了鸡蛋了,他只好换了几个带虫斑的干瘪马铃薯。
这些东西,够他和慕斯一家子吃一天的了。
幸运的事情是,他虽然没有亲戚,却找了个“搭伙”。这年头一家人死光了或者死了半数的很多见,于是人们选择和自己门当户对的人(死婆娘的找婆娘,死顶梁柱的找壮汉)进行“搭伙”,人多力量大,每个人都想办法赚钱换粮食,即使有个尴尬的几天,还能到搭子家里蹭上两顿救命饭。
慕斯就是珣欢的搭伙,也许是因为慕斯这个肥美的名字在饥饿的年代实在很讨人喜欢,也可能是因为在自己饿得不行的时候对方给了自己一块救命的干面包。他奉慕斯为他在这个饥荒年代最亲密的至交好友,最信任的伙伴。
这片相对落后的区域显得荒凉落魄,灰暗的城市上空偶尔掠过黑压压迁徙的鸟类。
有几个穿着灰绿色背心的男人扛着**瞄准鸟群,顿时零落的枪声充斥四周,相对鸟儿的不幸,这几个面上难掩喜色的男人今天晚上可以尽情的享用一顿大餐。
这群人不好惹,他们有枪。万一被他们盯上了,除了辛苦换来的食物会被抢走,还保不齐惨遭一顿痛揍。珣欢立刻闪身躲入一栋阴暗空旷的废弃建筑,暗暗托了托怀中的马铃薯,加快脚步越过几个废墟堆,拐进了一栋土黄色的六层楼建筑内。
这个物业叫四季小区,虽然叫四季,却只有一季的景象,那便是萧瑟的冬季。
305室是慕斯的家,以往这里都很安静,可是今天特别吵,哭声喊声不绝于耳,珣欢心里有些慌,只求千万不要是慕斯家出事!他小心并快速的上了楼,声音果然是从三楼传来,刺目的白色让他眼晕。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是慕斯的母亲竞月,她神态沧桑,抹了抹眼角的眼泪。
再仔细一看,304室大门敞开,里面的地板上躺着一个人,被白布盖住了脑袋。
珣欢走到竟月身旁,这不是他第一次面对死亡,但他始终不能习惯死亡。
“阿姨,发生了什么?”在悲怆的失去亲人的痛哭声中,珣欢压低了声音问
“进来说吧,孩子”竟月打开了305室的房门,扶着珣欢的肩膀把他带了进去。
“哎,隔壁家的男人死了,真是可怜哪。这下可苦了家里的孩子了。”
竞月的话挑动着珣欢敏感的神经,这个孩子和他有相同的遭遇。他知道丧失亲人是怎样的痛,可是同情不能当饭吃。在这个自身难保的年代,谁又有多余的精力去照顾别人呢?想到自己如今的麻木不仁,他也只有冷冷的在心中自我鄙视了。
掏出怀里的马铃薯放进水槽内,然后坐回餐桌旁,小口的喝着热水,听慕斯妈妈讲述304的悲惨遭遇。
原来304的爸爸为了长身体的孩子能够吃上一顿肉,涉险去偷一家农业大户家里养的鸡。
304的爸爸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尖子生,就业也找了一份非常体面的工作,IT业的经理。可惜十年前炙手可热称之为金领的人,现在才是过得最为落魄的那一类人。
反而是从事农林业的人现在一个个飞黄腾达,满最钛合金假牙,出门保镖护身,名车列队。
304爸鸡是偷到了,命也丢了。那只血淋淋的鸡躺在他们家的水槽。可是那血是他爸被保镖打出来的溅在鸡身上的。并不是鸡的血。
鸡血很珍贵,可以做一碗汤。贫民区的贫贱人类,才是最没有价值随时可以去死的。
那位地主把人打到重伤,只问一句“你要医药费还是要这只鸡?”
于是结果大家都知道了。鸡带回来了,毛还没来得及拔,爸爸一下子倒下去,就再也没有起来。也许是脑部受了创伤,也是是伤到了内脏。不管怎样,人是回不来了。
多么可笑,人命比鸡贱。
世道就是如此,听着听着,珣欢放下手里的搪瓷杯子,手里的拳头一直没松开过,半响过后,他猛地抬起头,指着墙壁上的钟:“阿姨,慕斯今天去哪了?怎么还没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