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世言痴女太疯癫  第九回 情痴情浓情陷何人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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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昨夜实在是太丢脸了,翌日一早我就叫鸳儿和鸯儿走了。
    早到月亮似乎都还悬挂在天空中,它也想跟着我一块儿离开这个地方,我走到哪它也走到哪,寺庙里的钟声响起,坐在船上都可以听得见,一声一声的撞钟声穿过森林穿过山峰,沿着小路沿着河水,它落在船桨拍击水面溅起的水花里,它落在落在一层一层漾开的水纹里,不依不饶,不眠不休,似在向来往的船只诉说,这座山的故事,这庙子的神奇。
    没过多久就已经见到了长街,下了船没走几步,人也慢慢多了起来,我也想在这街上玩玩,就让鸳儿和鸯儿不忙着回去了,鸳儿欢喜起来,牵着我去听起了天书。
    “景文年间,关内二女俏,塞外鲁儿妙,那可是世人皆知的,二女一个乃前右丞柳俊之女柳非烟,一个是左相之女也就是当今芙王之母敏贞皇贵妃,这二人的传奇在坐已然皆知,而鲁儿就是阿美部族族长之女,此女身世且是最为离奇,先是作为……”
    只见一个穿着灰不拉几长衣的精瘦男子在台上那是讲得手舞足蹈开心之极,而下面的人也是那个如痴如醉,他所说的三人是谁,我不知道,也没什么兴趣知道,所以我听得心不在焉,于是就盘算着出去逛逛,本来到街上玩就是奔着体恤民情,融入大众,坚持群众路线的宗旨的,可是鸳儿居然带我来了这么一个高端的场所听评书,还不如听我来讲,我讲得还都是他们不知道的!
    所以,我一不小心了就捡到了鸳儿的钱袋,一不小心就去上了趟茅房,一不小心就走出了茶楼。
    看着忙碌的人们,听着纷杂的叫卖声,真想大喊一声:重返自由了!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走到热闹的街上,我唱的正酣畅,突然就看到了一个惨绝人寰的场景: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奶奶,穿着破鞋背着破包,手拿一根粗棒子,当然啦,那不是打狗棒。那是一根插着一串串糖葫芦的大棍子,她那悲苦的表情让我坚信她被儿媳妇虐待,不堪忍受,顶了几句嘴,于是就被赶出了家门。我是谁,我乃正义的化身,于是我从钱袋里拿出一粒碎银,眼神悲悯的看着她,小心翼翼的问她够不够买上一串,结果她把所有的糖葫芦都甩给了我,飞快的就跑了,看来是饿的不行了,跑去吃点东西了。
    接着,街上所有的小贩都像看到了观音菩萨一般涌向了我,我顿时就觉得好人果然是有有好报的,大家都只拿了我一粒银子就都把全部的家当甩给了我。
    可是,我实在是抵挡不了他们的热情了,这么多的东西手里拿都拿不上了。
    接下来你就会在街上看到一个奇妙的景象,一个花季少女提着、拿着、背着还拖着无数的东西,其中有菜有馒头有布料,等等,飞快的奔跑在街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负重训练,而后面,就是无数的小商贩紧紧跟随!
    太受欢迎也是不好,突然,我眼前一亮,看到了一个深绿色儿的人,大声叫唤着,“大树啊,大树啊!”
    这王爷府里的男从穿什么不好,还非得统一穿成绿色,像极了那一棵棵的树木,而这大树尤为奇葩,穿衣服绿的颜色比其他人的衣服颜色还要上一个台阶,也不知道司空文熙是怎么受得了这棵大树每日每夜在他面前乱晃的。
    那人却不理我,脑内风暴了好一会儿才总算想起了他的名字,又叫唤着,“景明,救命!”
    其实景明早就看到我了,肯定只是不喜欢大树这个名字罢了,这人啊,不喜欢又不直接告诉我,看来我得好好地教育一下他了,他走至我身边,眄了我几眼,然后才将我提着远离了是非之所。
    飞檐走壁途中,我身上携带各式各样的零碎物品纷纷扬扬的掉了下去,使我大有天女散花之态。
    事后,我将这段人民对我爱戴的事迹讲给鸳儿和鸯儿听的时候,鸳儿高兴的脸都绿了,而鸯儿那是更开心啊,脸直接就黑了。
    我们停在一户小院门前,院户简单,与旁人相同,疑惑道,“王爷平时都住在这里吗?”
    “是”,大树答完话后,又眄了我一眼,仿佛害的他家王爷住的这般破落的罪魁祸首是我一样。
    原来这司空文涛是有自虐症的,可是惹不得了,喜欢着季轻含又非得折磨自己,好好的王爷府不住非得住这破地方,此之谓“作”,想当初别人说我作的时候我狠狠的修理了他们一顿,让他们再也不敢说了,而我也不敢明着说司空文熙,忍在心里的滋味真让人难受,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报应?
    看着大树手上的东西,猜了猜,问道,“你是帮王爷回去拿衣物的吗?”
    大树面无表情的回道,“是。”
    “说,你是不是早就看到我了!”我用手指着他的头,生气的问道。
    大树依旧面无表情,“是。”
    “那你还不来救我!”
    “不想。”
    面对大树如此坦诚的回答,我竟一时半会儿想不起该说什么了,吞吞吐吐道,“啊?哈?什么?那个,你恨我?”
    “不是。”
    “你多说两句会死啊!”
    “不是。”
    终于明白,司空文熙为什么这么喜欢大树了,既可供其衣食,又可供其玩耍,不多问,不多话,闷如树。
    走了一段路,终于看到了司空文熙,于是我幼稚的跳了过去,“啄木鸟!我呸,熙哥哥,我来看你了!”印象里从未有过如何唤司空文熙的记忆,胡乱一喊,啄木鸟这名字竟与司空文熙如此契合,一样喜欢大树,“作”,“啄”,还骂人于无形之中。
    “熙哥哥?”啄木鸟嘴里喃喃,脸上挂着的笑容瞬间凝固。
    “熙哥哥?熙哥哥,你怎么了?”我用手顶顶他的胳膊。
    他从思绪里回来,挂上了一贯的诡笑,抚着我的头,问道,“噢?兰儿是如何寻到此处的?”
    “兰儿好久没有见着你,想你了,就寻着你的味道来了……”虽没那脸皮认,但还是不得不说,我溜须拍马的功力可是不小,不然我怎么在我们那一片区混出来,称霸一方的。
    “是吗,那看来我身上的味道还甚是好闻啊,”啄木鸟说这句话的时候神态自若,既非得意,亦非自菲。
    “嗯嗯,你看兰儿还给你带了这么多的礼物来。”
    我就纳闷儿了,我难道就不可以是闻着臭味来的吗?我将人民同志赠与我的礼物很大方的就从身上卸在了院子里。
    “兰儿的礼物还甚是别致啊!景明叫下人来把这儿收拾收拾,”啄木鸟嫌弃的看了两眼,可是面上的笑容却没有改。
    我还想在和啄木鸟说上几句话,啄木鸟和景明交代了几句话就走了,将我一个人留在了这个陌生的地方,我索性就四处游荡了起来,也不管鸳儿和鸯儿会不会到处寻我,心里安然得很。
    午饭时,啄木鸟不在,吃完午饭我却不想走了。
    我吃着那饭菜,才明白了这啄木鸟为什么放着好好的王府不住,非要住着这破地方,原来是他的胃被锁住了。
    都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上次的鞭炮事件,大黄误会了我,才故意把我的菜弄的那么难吃,平淡而且无味。晚饭时,啄木鸟才总算出现了,我吃着那可口的饭菜,不觉多吃了几碗饭,中午光顾着感动去了,没吃多少,晚上可得把它全补回来。
    “看来,王府还真是亏待了王妃啊,饭都不曾吃饱。”
    饭桌上啄木鸟第一次开口说话。
    “是啊,没有熙哥哥的日子我怎么能吃得下饭啊。”
    说着话嚼着饭,喷出了几粒饭,刚好落到了啄木鸟的手上。
    啄木鸟也不在意,随意擦掉,说着,“看来,本王得多陪陪王妃了,不然岳母大人回来了可该说本王亏待了兰儿,不曾想,本王对王妃的影响还真是大,竟至于如此地步,让王妃茶不思饭不想了。”
    啄木鸟不要脸的功夫也是一绝。
    作男就是作男,吃个饭都是装模作样的,且看他细嚼慢咽和我的海吃形成鲜明的对比,且看他的不苟言笑和我的筷子飞舞产生了一次火药味十足的视觉碰撞。
    “吃完饭,王妃还是早些歇息,明日就早些回去罢。”
    我就多吃了几碗饭,这啄木鸟就慌着赶人了。
    睡到了床上后,突然想到了鸳儿和鸯儿,和她们都没有交代过就跑了出来,她们找不着我该着急了吧,辗转不安,落地乱窜,走着走着,隐隐的看见一个被杂草掩藏的亭子,里面一个人对着天举着酒杯,接着又仰头饮尽,那人似乎觉着这小小的酒杯的量太小了,竟拿着酒坛直接就往嘴里灌,酒从嘴角流到了脸上,脖子里,衣服上,地上,喝完后,那人将酒坛甩向远方,还差点就砸到了我,心有余悸的看了看那坛子破碎的尸体,还好还好,没有砸着,坛子你安息吧!
    那人又拿起一坛酒,这次喝完后没有甩酒坛子了因为他的手一滑酒坛子直接就落在了他的脚边,他蹲了下去,接着又突然站起来又哭又笑又叫了起来,把我给吓了一跳,多看几次肯定会精神失常了,许是受了刺激一只乌鸦也跟着叫了起来,一人一鸦,听得人毛骨悚然。
    夜晚的风儿凉凉的,今夜的人儿醉醉的,手上的杯儿晃晃的,痴情的眸儿暖暖的,看哪,作男又开始作了,怎么作男就作的这般的好看,把我的心儿惹得,乱乱的?
    我走过去,看到啄木鸟身子晃了两下就倒在了石凳上
    “熙哥哥——”
    可是啄木鸟一动不动,没反应?
    “起火啦!”
    “鸟哥?作男?”
    还是没反应。
    ……
    “大人,你要替民妇做主啊!
    传驸马!
    状纸呈了,驯马,只恐你来得去不得
    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
    尊一声驸马爷细听端的:
    曾记得端午日朝贺天子,
    我与你在朝房曾把话提。
    说起了招赘事你神色不定,
    我料你在原郡定有前妻。
    到如今她母子前来寻你,
    为什么不相认反把她欺?
    我劝你认香莲是正理,
    祸到了临头悔不及。
    你又有何凭据。”
    ……
    正当我玩的开心的时候,就听到了一个不太和谐的声音。
    “姒儿……”
    “堂下何人,胆敢扰乱公堂,不对,谁打乱剧本了!”
    “姒儿……”
    听清了是啄木鸟的声音之后,我赶紧双手抱头做投降状,“木鸟啊,错了,熙哥哥,呜呜呜呜呜,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姒儿……”啄木鸟没有和我说话,嘴里依旧在呓语着些什么
    “梦话?四儿,又是谁?”
    原来如此,鸟哥是移情别恋了,不爱季轻含了,怪不得,而且他还爱上了王府后院那条大狗的生母的主人的侄儿的姥姥的小女儿的隔壁邻居家的幺女——四儿。可是,四儿都已经嫁人了!所以作男才这么伤心,借酒消愁。
    多亏我前些天闲着没事干,就坚持走亲民路线,没事就和几个阿婆探讨探讨生命的起源与追溯,将王府内所有的生物的起源那是了解的一清二楚,当然除了一些比较忌讳的事,这才知道这个四儿的事情。
    虽然说,婚姻自由,爱情自由,可是鸟哥你怎么能这般对我的季姐姐呢,小心我一纸诉状将你告到包青天那里去,不管你是谁,你都是会死的很惨的。
    夜深了,玩够了,睡觉去了,可是鸟哥怎么办啊,大树也真是的,关键时候就不见了,平时就一看一个准儿!
    要不,就把这个人放在这里得了,看他这么喜欢这儿。
    再说,我也抬不动他啊。
    这样对自己说了以后,我就安心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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