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篇】天涯有多远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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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你的地方就是天涯
    在被蒸的像只小笼包时,林神经正一手扶着额头一手掐着腰,刚走完西藏百分之六十的大学,下一个就到西藏警卫局门口了。
    林神经是个百分百的女汉子,名字是为了体现她有多神经,她说她的梦想就是走遍全国各地的大学校园,在每个学校
    门口都拍张照合个影用以满足他那点神经的虚荣心,她从西藏开始想一路向北把中国的学校走完,现在是2007年7月26日海拔2000米39度,西藏警卫局门口,林神经挎着单反大大方方的拍了一张警卫局的门口,在她准备让站岗的一个警卫帮她拍张合影时,那个警卫正步走来,林神经的花痴犯了,她觉得那天的空气都异常稀薄让她缺氧红了脸,那个站岗的是个新兵蛋子叫沈无缺。
    沈无缺当然是林神经给他取的爱称~因为她觉得他完美无缺。他真名叫沈绅,身高186体重145长得可以用俩字形容,奢侈。对于林神经来说确实够奢侈。
    沈绅走过来说:姑娘这里不让拍照请把照片删掉。这时候林神经就对着沈绅狂拍,还威胁沈绅说不给联系方式就把照片传上网还去投诉沈绅勾搭姑娘,沈绅一个新兵蛋子哪见过这阵仗,更何况这是在人迹稀少的西藏,沈绅脸红成番茄,林神经厚脸皮搞到照片和沈无缺联系方式准备以后炮轰。
    然后林神经就走了,把西藏的学校跑遍,她去了青海,然后去了云南重庆四川湖南湖北山东……她用了64g的内存卡,可想而知她拍了多少学校,等她回到家时,慢慢翻看照片她才想起来沈无缺,原谅她那时候只顾着玩乐而忘记了他,等她记起时却又找不到联系方式。
    原本以为就这样错过了,可是就在成都的时候,林神经正迷恋那些小巷,天天满大街的吃拍,一向神经的林神经一手串串,一手抹嘴,吃着正嗨皮却没发觉钱包被人偷了,当她发现大喊抓小偷时小偷已经跑出了50米,这时候一个穿白色短袖,一身排骨肉的男人出现了,对没错,就是沈绅,他从西藏被调到成都军区,趁着周末出来买日用品,却听到有人喊抓小偷,一身热血的他飞奔去抓,林神经一手串串全撒了,在沈绅后面奔跑着。
    最后,小偷被沈绅制服,林神经看到沈绅美滋滋的傻笑,说什么牛唇不对马嘴的话。
    沈绅又一次短路,他家是东北的,去西藏服兵役又被调到成都,他从来都是一个人,没人认识他更没人像林神经一样神经质的缠着他,他是有点闷骚那种不爱说话,对于林神经这样热情的姑娘他还真是束手无策。
    沈绅见到林神经第一反应就是不准拍照,林神经也没拍,就是一个劲的看着沈绅傻笑,沈绅被看的挺毛的。
    没说两句沈绅就要走,说部队等着集合呢,林温暖没像第一次那么傻要联系方式,就算有联系方式,部队怎么会给你联系呢。
    林神经采取了最原始的方法,寄信,百度一下地址就出来了,写上沈绅的名字,这信很快就会寄到了,可是不出一个星期林神经就离开了成都,她又去了哈尔滨拍她多年未见过的雪。
    这次她又和沈绅失去联系了,林温暖在哈尔滨待了整个冬天,她看遍了那里各种各样的雪,在她走过哈尔滨军区的时候,她没忍住多瞅了两眼,她又一次看到沈绅,她惊讶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那时候是大冬天,沈绅正在站岗,鼻子冻的红彤彤的,林神经笑的合不拢嘴,她走过去问沈绅为什么不给她回信,才想起来自己离开了成都,她对着沈绅说了一大堆,沈绅都目不斜视的站岗,她说她的大江南北,后来林神经实在无趣,就坐在沈绅的站岗停那陪着他站岗,冷不丁的她居然趴那睡着了,醒来的时候身上披了一件迷彩,可是沈绅已经不在了,站岗的是另一个哨兵。
    林温暖走了,拿着他的迷彩服,大冬天的不管他有没得穿,谁让他不理我,林神经想。
    不过她还是没忍心,她拿着迷彩找到沈绅的领导,说是在站岗的时候沈绅救了他,编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沈绅一打三个小混混,然后领导就把沈绅叫出来给了一大朵红花,还给了林神经一个感谢沈绅的机会,这件事情下来,我总觉得佩服林神经那张嘴。
    后来就是沈绅被放一天假,林神经拉着沈绅去逛冰城,各种逛吃,沈绅一般不爱说话,都是林神经问的各种神经质的问题,沈绅冷不丁回答一下。
    后来,刚逛完冰雕展的一半,部队就紧急集合了,林神经死活拉着沈绅的手臂不让他走,沈绅还是甩下了她走了。
    林神经这次真的神经了,她想她是爱上了那个在西藏一脸高原红的沈绅在成都帮他抓小偷的沈绅在哈尔滨陪她看雪的沈绅。
    当她去哈尔滨军区找沈绅时,领导说他们连的人都被调到四川了,那时候正是2008年,四川地震,林神经吓坏了,她想坐飞机坐火车去找他可是那时候路不通,她坐到最近的湖南省自己徒步走去四川,她在汶川看到很多受伤的人,她想就算找不到他也要像他一样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最后当她走到震中的时候,她问遍了部队,可她始终没找到沈绅,他们连的人说沈绅没来汶川,他没来汶川,可是他去哪了呢。
    林神经死活不相信沈绅没来,她就在震中等边等他边救人,终于在三天后等到沈绅来。
    那天紧急集合后,沈绅在半路又遇到小偷,他帮人抓了小偷赶回部队时,他们连已经出发去了汶川,他们领导说既然没赶上就在军区待命吧,可是他不愿意,他违背命令自己脱下军装偷偷跑去汶川,阴差阳错沈绅从重庆走去四川,林神经从湖南去,半路林神经又遇到自发赶去救灾的群众,就搭了人家的顺风车,就这样林神经比沈绅早到了三天,她俩再见时,沈绅一脸的胡茬,以前的排骨也变成肌肉了,林神经一脸的灰土,凌乱的头发,她俩在震中拥抱,林神经这次没笑还略带哭腔,她说,沈绅你可不能再走了。
    沈绅没说话,因为他知道违抗命令是什么罪,恐怕他许不了她一个未来。
    他们在汶川近两个月,沈绅找到了自己的连,归了队,他和林神经又一次分别了,部队要去湖北抗洪,林神经听到消息后就跟沈绅说了一句话,她说,你喜欢我吗。
    是的,林神经喜欢沈绅,从沈绅当兵之前就喜欢,你以为林神经真的是神经质的姑娘,你以为他们几次的见面是偶遇。狗屁,鬼才相信一见钟情,林神经本来是不善言谈的姑娘,和沈绅是同一个高中,一个1班一个46班,她俩确实不认识,林神经芳心暗许时是在放学回家路上看到沈绅拿起砖头拍街上一个混混的头,沈绅一开始并不沉默,他是学校里有名的混混,也许是古惑仔看多了,林神经一直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做老大的女人,而沈绅的梦想就是做老大。
    儿时的梦想说起来可笑,沈绅毕业后就被老爹花点钱送去当兵,部队里不是那些花拳绣腿,也不比学校宽容,沈绅刚入部队时被欺负的挺惨,后来他就变成了沉默寡言,林神经毕业后开始打听沈绅的消息,得知他去西藏服兵役时,她就开始计划着和他见面的场景,和他说话的方式,沈绅高中时喜欢活泼的女生,内向的林神经开始练习活泼,可是总是活泼的不自然,所以就把活泼演成了神经,无论是西藏成都哈尔滨,林神经都紧紧追随着沈绅,如今林神经她不想再过着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她对他死缠烂打,她对他永远追随,她就想知道一个答案,两个字就好。
    可是沈绅没说话。
    沈绅跟着部队走了,后来他寄给林神经一封信,他说,林温暖,我知道你,高一一班总是坐在第一排靠窗户位子,不爱说话,学习成绩永远第一,我高中时特别想成为你那种人,可是我头脑没有四肢发达,我喜欢每天和别人打架,因为这样就可以吸引那些好学生(你)的注意,可是我错了,你们好学生应该永远不会喜欢我这种坏学生,毕业后我去当兵,我开始变得不爱说话,第一次在西藏遇到你时我真的觉得特别开心,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开朗,你问我要了联系方式后,我以为你喜欢我我就偷着在部队藏手机等你消息可是你没有联系我,在成都遇到你时其实挺开心可是又不想再遇到你,因为我知道我们没有可能,在哈尔滨遇到你时我确实很想告诉你,我认识你,可是恐怕我认识你你也不会记得我,毕竟高中那么多人,我们有没有交集。在汶川你问我喜不喜欢你时,我没敢告诉你我从高中就喜欢你,因为我的路和你的路已经相差太远,也许说不准哪天我就在祖国一个不知名的地方牺牲,我不想让你喜欢我却每天都见不到我,而我也不能在你生病时需要我时随时随地出现,我更不会让你为我把青春浪费在等待里,我总觉得你适合比我更好的人来爱。写这封信是想让你好好的生活下去,我不在湖北了,你也不要写信来了,我爱你,再见。
    这封信林神经没收到,因为她已经去了湖北,她去抗洪的地方问遍人有谁认识沈绅,他们都说那支部队已经回了哈尔滨,林神经就又找到哈尔滨,她决定他在哪她就要追随到哪,她要等到他退役的那天告诉他,她高中也喜欢了他整个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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