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还爱你的方式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476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他不记得是谁告诉他那个人要结婚了,而且还特地把喜帖送了他一张。
他现在再打算要和给他喜帖的那个人绝交,老死不相往来。
爱情像是一湖清水,看着挺浅,实际上你刚一进水整个人就被淹死了。他很不幸的成为了其中的一员,但是最傻的就是他淹死的湖还是男人承包的。
十二年前还在上初中那会他就和那个人遇见了,他还记得当年他穿着特牛逼的嘻哈的裤子,看起来好不高大上,全校的女生都被他吸引去了目光。而那个人的目光却一直停留在自己身上。
文章说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就是遇见了马伊琍,可那货最终不还是出轨了。
所以听见那个人要结婚的时候,他就抱着那种那货是人渣的心情去了婚礼现场。
他不喜欢紫色,而这个人办的婚礼偏偏就是紫色,他不喜欢百合花,但是这货里面的所有话百合占了半分之九十。
他在想那个人是不是故意的,说什么要让他来参加婚礼,实则是想告诉他他早就不在乎自己了。
上高中那会儿流行买戒指,女生好那口就带着男朋友去买,还在上面刻上自己的名字和对方的名字,中间还加了一个桃心。他嫌腻得慌,那个人非要把那个戒指往他无名指上套,看的老板是一愣一愣的。
说实话那时候的确是想过想要嫁给那个人,无论有没有结婚证,大不了半个**回来贴上自己和他的合照不就哦了。
“我打算在大学毕业以后娶了你。”那个人信誓旦旦的说,他给了那个人一掌,正色道:“中国不让同性恋结婚。”
“…那我们就去国外!”他笑嘻嘻的,没一点正经样子。“记得等我有钱了我们就去国外。”
“我可等不起,等你有钱了我估计我都七老八十了,还根你奔国外?孙子都抱一大堆了。”自己玩弄着无名指上的戒指,嘴角翘起。他轻啄自己的脸蛋,引起一阵潮红。
揉了揉眼睛,看着面前人来人往的人群,大多数都是陌生的脸孔。自己晃晃悠悠的在登记处交了份子钱,然后找到一桌没人的位子做了下来,他看见桌子上写着:男方前男友专属。
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他的前男友,但至少没有比这更适合他的位置了。当一个男人走过来欲坐下的时候,他有点紧张,他很怕有一个真正的前男友坐在这里让他难堪。
但幸好男人看见牌子后脸色一黑,立马走了,走的时候还用一种特别奇异的眼光看着自己。
高二那年他第一次去了那个人的家,虽然没有见到父母但是能进家门也算是一种荣誉吧。记得那个人拍着胸脯再次告诉他,他会让自己进到这个家里来的时候他好开心,虽然嘴上奚落着他。
那年他已经不记得还有什么事情发生了,哦,对了,还有一个叫蓝素素的女孩子追那个人。
蓝素素是个小强,即使那个人已经告诉她,那个人喜欢自己课她还是在不间断的努力送花送水送早餐,把原本属于他的活全部包揽了。
很好,他吃醋了。
他讨厌看见那个人悠闲地喝着那个女人送的水,讨厌那个人用一种得意的眼光吃着那个女人送来的早餐,讨厌再次去到那个人家里的时候看见那束刺眼的百合。
然后他们终于开始吵架,那个人说他无理取闹,而他却骂那个人狼心狗肺喜欢一个第三者。最后,那个人对他说出了最终生难忘的话。
“第三者?我们之间哪里会有什么第三者,我和你不过只是朋友,不是么?”
一个人对爱情能绝望到什么程度呢?大概就是遇见比那个人更好更帅更专一的人的时候你却不敢再去接近了吧。
婚礼开始的时候他还在往嘴巴里狂塞着东西,有人说在快哭出来的时候试着转移注意力,他选择了吃。
当那个熟悉的身影出场的时候他愣住了,那个人成熟了,成熟到他快要认不出他来了。
黑色的西装在他挺拔的身姿上显得如此高大,不过短短几年,也足以让一个青涩的少年奔向真正的成熟。
新娘子出来了,很美,可那个人不是蓝素素,是一个他没见过的人。
忘记是谁告诉他新娘子其实是那个人对手公司的女儿,嫁给他纯粹只是为了让各自有更好的发展而已。
新娘子白色的裙摆被小小的花童提着,身后跟着一个撒花的伴娘,撒的是他最喜欢的玫瑰,绿色的玫瑰。
“绿色的玫瑰花语是纯真简朴,青春永驻。”
“你想青春永驻么?别闹了哈哈哈哈哈!”
“……”
自己的爱人结婚了,新娘子不是他,伴郎也不是他这让他很不爽。
伴郎他忘记名字了,反正是一个当时跟那个人很要好的铁哥们,真的只是铁哥们而已。
高三那年要毕业的时候是那个人的铁哥们告诉他那个人要出国了,很有可能会永远都不回来。
那时候他用一种不关自己事的态度问:“关我什么事?”
铁哥们看他的眼神他不记得了,只记得在前一天那个人走的时候他的手机里收到了一条短信息,是关于那个人的航班的。
于是那天他很愉快的睡了一个懒觉,第二天早上醒来,打开手机还以为会看见下午三点的字样,结果看见了早上7点的字样…
很好,还差半个小时那货就要跟他撒有拉拉的。
然后…
他为什么要哼哧哼哧跑到机场,机场离他们家开车需要半个小时的路程,堵车堵了半个小时他是在抱着侥幸心理跑过来的么。
反正也不是很期待什么了,在机场逛一圈长长姿势,呸!长长见识就走吧。
绕了一圈后,他的脸最终还是快贴到了玻璃上,谁来告诉他为什么航班延迟嗷!
“你在找谁?”身后清冷的声音响起,他真的好想把自己和玻璃融为一体。
“说话,你在找谁?”
“…”我在找你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以为你不回来了。”
“…”他本来是那么打算的。
“为什么你要来?”
“…”他可以说他不知道么。
“我很过分对吧,明明跟你说了那么过分的话还好希望你能过来送我一程。”
“…”你这么说确实很过分啊。
“你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么?”
“…”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我在想要是你现在带着我跑,我一定会跟你走的。”
“…”可是他今天穿的是板鞋,可能跑不动,能不能换天再走?
吻如羽毛般落下,覆盖在他冰凉的唇上。
然后那个人留给他的只有一个背影,潇洒离去的背影。
回过神来的时候那个人站在自己面前,手伸过来。
他今天穿的是运动鞋,可以带你跑么?
“我还爱你,你呢?”
如果说语言胜过一切那么那个人赢了,他把在场所有的人都惊呆了。
然后他也证明了有些话不用说,行动就足够了。
真正爱一个人是如何,大概就是某一天他结婚的时候你会穿着一双运动鞋去婚礼现场,并且随时做好跟他一起逃婚的准备。
“喂!我问你,如果有一天我结婚了你会带我离开么?”临走前那个人那样问他。
他没有回答,只是指着他脚上的运动鞋。
“我明白了,那,一定要遵守约定哦。”
告诉我我还爱你最好的方式就是:如果你愿意跟我走,我不会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