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夜 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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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中时光已经过去了好久
“喂,一大早的什么事啊?”我对着手机没好气地问。
“臻臻,我现在就在楼下。我昨天晚上刚刚结束了一起案件,今天休假。我猜你十有八九在实验室里,可是我进不了大楼。你现在下来好吗?”电话那端传来陈彦超熟悉的声音。
“好啦好啦,我马上下来。”我说着挂断了电话。我脱下白大褂,换上外衣对杰西卡说:“我先出去一下。”
杰西卡微笑着对我点点头。
当我走下楼的时候,陈彦超正在门口来回踱步。
“臻臻,你终于下来了。”他高兴地说。
“什么事一大早就来了?”
“没事就不能来看你吗?”他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递给我一个塑料袋。
“这是什么?”我连看都没仔细看。
“我今天一大早自己烤的煎饼,给你带了两块,都快冷掉了。”
我接过他的袋子,把它放进了自己的背包里。
“不喜欢吗?”
我摇摇头:“我已经吃过早饭了。”其实,我没有马上吃这份煎饼还有另外一层原因,那就是我知道陈彦超的厨艺一贯不太好。虽然之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会偶尔教他做饭,但是他似乎就是学不好。
陈彦超现在已经在波士顿警察局工作了快十年了,从最初的一个小探员升到了探长级别的人物;从一开始的一个青涩的男孩变成了一个老练的刑警。但是有一点始终没有变,那就是他看我的目光。他始终是我认识的那个他,这使我感到非常欣慰。
“彦超,我三天后要出差,可能会有几天不在波士顿,你能不能帮我照看一下‘可可’?”我问他。
可可是我养的一条猎狗。在一个人度过的这些年当中,可可一直是我最好的伙伴,它的存在也给我寂寞的生活增添了一丝乐趣。可可一般不会轻易与人接近,但是却对陈彦超很有好感。陈彦超第一次见到可可的时候,可可就亲昵地咬他的裤腿,令我感到很惊异。他们两个还真是有缘。
“嗯,你要出差?去哪里呢?”他扭头望着我问。
“悉尼,大概会去3天吧。我们研究中心临时收到了邀请函,所以我也是刚刚才知道的。”我望着他笑了笑,“我不在的时候你可不能把可可饿坏了喔。”
“放心吧。”他笑着说,“你大后天几点走,我开车送你去机场吧。”
我点点头表示赞同,他像一个孩子一样高兴地说,“以前每次要送你你都会推脱半天呢。”
“就是啊,反正也拗不过你就让你来送好了。”我打趣地说。
有的时候,我也会觉得有一个像陈彦超一样的老朋友真好。我出生在一个单亲家庭,我的母亲是一个未婚妈妈,所以我的童年缺少了别的孩子都有的父爱。好在我天资聪慧,13岁就考上了大学,于是过早地踏入了成人的世界,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缩短了我的痛苦。
我承认我是一个非常冷静而理智的人,换句话说,有的时候缺乏激情。我必须时时刻刻生活在新的挑战之中,否则我就会觉得无聊,就会感到没有意思。或许这就是作为天才的烦恼,也是许多天才不幸的根源。我的母亲不希望我像她当年一样,希望我能正常地恋爱,结婚,生子。可我似乎从来没有这方面的感觉,我不知道自己人生的意义何在,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爱过什么人。在这个科技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一切似乎都可以被丈量,科学的智慧就要揭露出灵魂的奥秘。如果真的如此,我期待这一天的到来,期待有一个先知可以告诉我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
我和陈彦超在查尔斯河畔散步。我们经常一起来这里散步。我平时忙于手上的事,几乎没有看到过陈彦超工作中的样子,但想必和现在这种放松的样子不一样。一阵微风从湖面吹来,吹起了我的长发,查尔斯湖湖面上荡起了阵阵涟漪。
“臻臻,你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陈彦超突然停下脚步,温柔地凝视着我的眼睛。
“今天?”我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你难不倒我的,是你来波士顿市十周年纪念日吧。”
他诧异地看着我。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冲他微微一笑,“我的记忆力可是比你好很多。还记得小时候你背了一整天都背不会的公式我只用两分钟就背下来了吗?”
“是啊,从那时开始,你就一直走在我的前面。”他突然略带感伤地说,“或许是我天生就没有你那样的智慧,所以我很羡慕你。一直以来我只能仰望你的背影。我不止一次地做着同样一个梦,你在前面不停地跑啊跑啊,我在后面无论怎么努力也无法追上。我是个不服输的人,所以觉得很不甘心。后来,你已经到了我无法追逐得到的地方,我们不得不分开了。虽然那对你来说只不过是3年的时间,但是对我来说就像过去了整整一个世纪。”
我怔怔地看着他。
“我知道,高中暑假的那次见面,我让你失望了。你不喜欢那样的我,我从你的眼神里就已经知道了答案。于是,在你离开的那几年,我开始拼命学习,希望能有一天能够追上你的脚步。高中毕业那一年,我虽然收到了西北大学和南加州大学的offer,但是一想到我没能被位于波士顿市的大学录取,又要和你呆在相隔那么远的两地时,心里就特别难过。终于,对你的思念战胜了一切,我决定来波士顿市谋生,为的就是离你更近一点。哪怕你不接受我也好,我只要待在你身边,看到你的笑容就足够了。我当时就是这样想的,我来到了波士顿,当上了警察,你继续在哈佛大学的学业,我们两个人的生活轨迹就像两条平行线一般,但我渴望我们有更多的交集。于是我经常来找你,我能感觉到在你的眼中我是一个值得信赖的老朋友,但是你有没有把我当做一个男人看待呢?”说完,他转过身凝视着我的眼睛。
我下意识地避开了他的目光。
他轻声叹了一口气。
“不,不是这样的。”我脱口而出,“我喜欢你,陈彦超,但是我自己也不清楚这种感觉到底是不是爱情。”
他转过身眺望着远处。
我知道自己再多说什么都是多余的。我是个聪明的女人,这些年他的付出我都知道。但是从小到大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一直是一个我佩服和尊敬的人,一个能够在能力上压倒我的人。这种感觉或许是天才们的通病,总是希望找一个胜过自己人作为自己的目标。
我从背后抱住了他的腰,因为我不忍心伤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