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落水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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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人说,当你死的时候往事会像走马灯一样出现,你会冷静地想很多事。
    在落进水中的前一刻,我脑海中浮现出这句话。
    可是这也是我最不相信的一句话。
    何为往事?死的时间会有多长,长到能够让死者把所有的往事回想?
    我们谈论过死,上上个礼拜杜铭牵着我的手在楼道里摸索上楼梯的时候,楼梯间灯坏了,周围一片黑暗。他凑过来探到我的唇然后吻住,直到险些没擦枪走火。伸手不见五指,微微喘息的他在耳边说话,耳廓暖暖痒痒的,听到的话让人摸不着头脑。
    “唐锐,你说,人死之后,眼前是不是像这里一样,黑漆漆一片,分明什么都在身边,却又什么都摸不到。”
    他往往遇到很严肃的事就会喊我的名字,这次我不知道他到底想说什么,总觉得眼皮直跳,身体也开始紧绷。我攥紧了他的手,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像插科打诨的玩笑话:“胡说什么,你要死也是死在我边上,到时候有我牵着你的手,你哪会什么都摸不到。”语毕才觉自作多情。人家杜铭也没想要和你一起白头到老同生共死。正纠结着,那边深处一只大手把我狠狠摁进怀里。
    耳朵贴着胸膛,他低声笑起来,胸腔里一阵阵的回响让我全身发麻,又有说不出的安心。
    水从四面八方围住身体,呛了一口,随后有更多的水涌进嘴里,不是慢慢的,而是呼地一下。气泡抚过脸部,眼里全是水,漂浮着或大或小的不知名物体。身体不受控制地在水里挣扎,又一道水流拍过来,四肢就像坏掉的机器一样失去了动作,诡异地软在水中。
    但意识依旧清醒。知道这次必死无疑,这时候竟然没有惊慌。如果我死了,在死的一瞬间是不是所有的记忆都会涌出来?那自己想到的千万不要是第一次和那个人约会的时候,躲躲藏藏见不得光。也不要是那一次和朋友被围堵在巷子角落的时候,夜间的空气里都漂浮着血腥气味。
    但如果是那些呢?第一次和杜铭接吻,在某个gay吧肆无忌惮地吻到一起,各色灯光在逼仄的空间让那些隐藏的龌龊心思都无所遁形,重低音把地板上的震动传达地遍布全身,和失速的心脏一起跳动。身前的人搂住自己的腰夺走自己的呼吸。如果是这些,那自己暂时可以在自定义的所谓幸福里,苟且偷生。
    我喜欢他,我爱他。
    杜铭
    杜铭……
    作为一名普通中医学院大学生,我的成长和城市里那些孩子一模一样。只是有点不同。在和许多个向自己递过情书的女生交往过后,只能无奈地承认这个事实。
    自己喜欢男人。
    是在高二的时候认识的杜铭。夏日的球场上一群初显男人味的同学挥洒着汗水,见到有人投篮,有人防守,有人被撞倒在地,有人被换下场。这些人里总没有自己,整天窝在教室或家里,养出一身让女生都羡慕的白皙肤色。加上那据说是初入社会初现锋芒的青涩脸庞。说好听点,清秀。不好听的,小白脸。
    和这张桌子合并到一起的另一张,是自己的同桌,季研。
    高一的季研和自己一样,斯文,不爱出门,每次体育课总和自己一起能逃则逃,要遇到体能测试更是各种蒙混过关。考试,上课,练题,就在自己以为后面的高中生活也要这样千篇一律到底的时候。
    杜铭闯了进来,彻底打乱了自己的生活。
    每个夏天都是这样,闷头在课桌上打着草稿然后把答案写到作业上,偶尔发发呆望着窗外的大松树,任外面骄阳似火蝉鸣聒噪。除了身上衣服有过变换,每个季节都是这样。
    “哎,你们都不出去?”诧异的声音从前门传来。“我们要想题,同学请安静些。”声音再次夸张地传过来:“什么同学,我就在隔壁班啊,你不认识我?”不耐烦地抬头,看到一张正龇牙咧嘴的脸。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下巴和嘴唇上方也很干净,应该是仔细修过,不像其他为了显出成熟而不管不顾显摆胡茬的男生,这人看上去很舒服。“怎么了?”好心地问一句。“哦,刚打篮球的时候摔倒了,你有创可贴么?”“没有。”对于不经常出门的我来说,受伤就更少有。但面前的这个人竟然摆出一副“你连这个也没有的表情”。看我没有答话,这人坐了一会就出去了。
    扭头,旁边的人显然不在状态:“季研,怎么了?”
    他回过神来问我:“那个人是隔壁班的?”
    “嗯。”
    这是我和杜铭的第一次交谈,在这之后,我就莫名奇妙的拉进了他的圈子。和季研一起。
    我曾认真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如果当时没有那场篮球赛,没有那次摔伤,没有那次相遇,我和杜铭最后会不会在一起?如果我们不在一起,结局又会是怎样?
    
    冬天的街道略显冷清,本就冷漠的城市显得更不近人情。瑟缩着把脖子藏在围巾里,路边小摊飘出来火辣辣的汤粉味道。让人感到不舒服的自然天气也最容易把人逼得狼狈露出原型。一个个低头勾腰匆匆赶路,在这种天气出来显然不是我的性格,但是季研那边有事找我,作为唯一的朋友,假期里他找我的时间也不多,总不能推脱。
    终于走到他家楼下,楼梯口旁停着辆保时捷。
    季研家不是很穷,但像汽车这样奢侈需要保养的东西是绝对不会买。住在这里的也大多是家境一般的普通百姓。我和季研都有自己的自行车,平时自己骑车上学,去的地方也大多不远,我的车不巧昨天坏了还没来得及修,幸好走路也不算远。
    估摸着应该是哪户人家来了客人。
    走楼梯的时候特意加重脚步驱走寒冷,等身子热了,再把围巾取下来。围巾织得不太好,扎人。
    六楼。
    楼梯很长,站在原地把围巾取下来绕在手上,呼出的气终于变得不这么冰凉。
    正准备敲门,门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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