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Chapter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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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飞机之后,第一次有了物是人非,时过境迁的感觉。直到踏在从小长大的土地上,那一刻才感觉自己心里空荡荡的感觉终于放下了。但是,我在机场看到的那个修长身影又让我的心情沉重了起来。
是子威。
他看到了我,缓步向我走来,一身灰色风衣称的他体格修长挺拔,让整个人的气质更加温文尔雅起来,加上那180的个子,走出来就是一活脱脱的男模。
他走进我,并没有要跟我说话的意思,只是默默的接过我手中的旅行箱,静静地走在我的后面,我回头望向他,还是那张清秀永隽的脸,只是不知何时带上了疲惫,他一定找我找的很辛苦吧。我停下脚步,想跟他说话,刚想拉住他的衣角,他就避开了,绕开我继续往前走。
我不知道我这么做是不是伤到他了,但我肯定,当我看向他双眼的时候,发现了那以往琉璃般的眸子失了神采,空洞而无神。就这样,他开车送我回到了家,一路无言。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我今天回国的,我觉得可能是尚落这个话唠告诉邬毋年的,而邬毋年通知了子威。
我感觉有点对不起他,他找我找的焦头烂额的时候,我在游乐园玩的不亦乐乎,我回国的时候他却不是第一个知道的。毕竟作为朋友度过了十年,作为同学沉淀了五年的感情,不是说没就没的。但是,我不下一剂猛药怎么能把他逼走他又怎能和歪修成正果
在几年前我还未从小虾米变成大神的时候,在一个贴吧里灌水,吧主就曾这么说过:不爱就别给他念想,不然就是自己犯贱,自己又不喜欢人家,又耽误人家,这又是何必呢当时处于小虾米阶级的我很是崇拜高等级的大神,所以就记住了这句似乎很有哲理的话。
我站在阳台上,看着子威离去的背影,心里不知不觉就冒出了这句话。是啊,何必呢看来我心肠还不够硬,仍需要努力。我回屋泡了杯抹茶,斜倚长栏,看金乌下坠,突然感觉昨天的一切都像是一场梦,如此不真实。不知道站了多久,突然感觉有些冷,我搓了搓还是光着的腿和胳膊,不由得感叹,夏天快要过去了。
要秋至了。
我打了个电话给蜗牛歪,听靠窗户的那个小姑娘说她已经有几天没上班,我立马就有不好的预感,立即停下手中的活,我跟苏珊说我爷爷的七十大寿我必须参加,不然我妈就要打死我了,于是她就放行了。我不由得汗颜,朔天有我这样的员工也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动不动的请假,早退。一出公司门,我就直奔卜筝的家里,还没进门,我就闻到了一股酒味儿。
我敲了敲她的门,没人开,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于是我就派出了我身后的开锁师傅,这师傅怪不得是专业的,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了,我非常满意,顺手给了他张红票子,让他不用找了。我刚进她家门我差点给熏晕过去,浓重的酒味加上酵母发酵的味道简直和我在飞机上闻到的香港脚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在一堆酒瓶里找到了蜗牛歪。她烂醉如泥,醉的连我都不认识了。我汗颜,她这是喝了多少的酒啊,在我印象里,蜗牛歪的酒量一向不错,我长叹一口气,认命的把她驮到床上,帮她掖好被子,我轻轻地把门带上,拨了一个号码“喂”,对面沉默半晌“什么事”“我在卜筝家里,你马上过来。”让我意外的是他很平静的回了我一个,恩。
我坐在蜗牛歪的客厅里,一边等子威过来,一边在心里打着腹稿,捉摸着等会儿他来了,该怎么跟他说。我整了整衣服,叹了一口气,没办法啊,我看到子威心里就发怵,这种坏习惯,是从学生时代就培养出来了的。
差不多二十多分钟,门响了。我咽了口唾沫,颤颤巍巍的去开门,门开了,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这样的子威让我陌生。他淡道:“说吧,什么事?”我怔怔的看着他,没有答话。他笑容苦涩道:“你不就是仗着我爱你,才喊我来的吗?”我装做没有听见,深吸一口气,“帮我照顾卜筝吧。”他转着手上的钥匙圈,似是喃喃自语:“感情这种事情,是不能勉强的,就算我愿意了,卜筝她也不会幸福的,就像,我和你一样。既然是你让我做的事,那卜筝就交给我了,你回去吧。”我和他擦肩而过的时候,好似听见了心破碎的声音。
我关上了门,恍惚间又仿佛是关上了与他们之间的那扇门,我感觉眼中的酸楚在聚集,我猛一擦眼,吸了吸鼻子,暗暗下决心,坚决不能再当他们之间的障碍了。我失魂落魄的拖着残躯,走在大街上,突然感觉好孤独,以往的三人行如今就成我一个人了。我在外面乱转着,不知不觉转到了我、卜筝和子威曾在学生时代时最喜欢光顾的影像店的门口,老板经过了几年还认识我,就招呼我进去,盛情难却,我心里正难受,也就半推半就了。
正巧的是,老板刚招呼我进来,后面就有一群人来买CD,我自觉的走到一边,不打扰老板做生意,我看到一个空着的耳麦就拿来听,我看了眼显示屏,放着的歌叫《甩开》,我闭上眼睛,靠在软包墙,静静的听着。
躺倒时空苦涩的谷底
蚂蚁歇斯底里吞没了蚂蚁
手心残是我的记忆底
是谁不留给我一点点余地
天塌下来活埋
不知好歹活该
你离了爱
我还没爱
你爱你席卷了爱的古槐
梦的风采
空留残痕
掏空我的悬崖
你离了爱
我害你爱
你爱在一个无奈的无奈
死心不改盲目崇拜
仍不放下追甩下来
轻轻一甩甩坏
拽什么拽甩开
狠狠甩开
甩开你爱
甩开你狂一点一被宠坏
你的心态居心何在
伤不到我要害
狠狠甩开
甩开你爱
甩开我知我密我遍遍爱
我是尘埃曾经沧海
细胞在崩溃
分裂开
甩开祸害甩开吟爱
脑海都瓦解都甩开
都甩开
我听得正鼻酸眼涨的时候,一只手把我的耳机扒拉下来,我猛睁开眼睛,蓄积在眼睛里的眼泪像放下了水闸一样,哗的一下流了下来,拿我耳机的人也被我吓了一跳,连声说对不起,拿了包纸给我,我抽了几张,狠狠的捻了把鼻涕,顿时感觉心情好了不少。看向他,我睁着被眼泪肿的眼睛,看人都有些模糊,但那人的阴郁气质真的太外露了,“卓木?你怎么在这?”他大眼微眯,显然余惊未平“平常我就喜欢在这买碟,更何况,”他指了指我手上银色的耳麦,“这是我的啊。”我不好意思了,把耳麦还给了他,解释道:“对不起啊,我还以为是店家的呢。”他摇了摇头,接了过去。他把买好的CD放进了背包,示意我跟他一起走。我犹豫了一下,跟他走了出去。
我跟着他,走出店门才发现他手里有一个大包,我疑惑的问他:“这是什么?好大啊。”他摇了摇头,“等会儿,你就知道了。”我乖乖的跟着他,我跟他走到一个闹市,他把包给我,用一块布铺在地上,他的举动让我目瞪口呆,“你这是要街头卖艺吗?”他一撩眼,“怎么?不愿意?”“没有没有,只是在朔天工作的人钱也会不够用?”他把一把吉他从大包里拿了出来,“只是兴趣而已。”“....”我跟这惜字如金的人讲话,表示压力山大,若是让尚落跟他对话,不知道谁会先崩溃。
演奏开始了,他唱功还真不错,不过吸引的大多数是姑娘,没男朋友的拉闺蜜来看,有男朋友的把男朋友拉过来看。当然这不排除他用怨念来吸引雌性,我一听,他唱的是我在影像店听的《甩开》,富有磁性的声音随着曲调起起伏伏,带领在场的所有听众徜徉在音乐之海,随着歌词或悲或喜。
我不得不佩服他,实在是个当歌星的料。一曲歌毕,人群散去,我蹲下身子,戳戳他,“哎,你唱歌那么好,长得又帅,为什么不去当歌星?”他收着东西,“有星探找过我,但我不太喜欢举世瞩目的感觉,我来这唱歌,是为了能让人听到内心的声音,而不是为了名誉虚荣,”他收拾完了,回头看我一眼,“所以,我才带你来的,以后,你也可以来这。再见。”他背朝我挥了挥手,便自顾自得走了。
我目瞪口呆,什么是装比的最高境界,请看卓木,他就是最好的诠释。不过,经过今天一事,我倒是发现他并不是像传说中那么不好接触,甚至,我摸了摸胸口,微微一笑,很会治愈呢。我伸了个懒腰,对卓木的背影叫道:“再见啦!卓木头!今天谢谢你!我开心了好多!”卓木瘦瘦长长的身体,微微一顿,他并没有回头,只是伸出一只手朝我挥了挥。我满意的转身,叹了口气,朝他相反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