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三章 新来的情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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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这年的下学期,班里转来一位新生。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叫方华。女孩一张典型的瓜子脸,秀秀气气白白净净,柳眉杏眼,翘鼻薄唇,唇红齿白,身段修长,气质沉静冷艳,一举手一投足都带着优雅贵气,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那种与生俱来的典雅气质顿时倾倒一大票男生。
马上,就有人经常拿着方华与风儿作比较。风儿秋游那次的惊鸿一现至今让人念念不忘。虽然她只穿了一天裙子,之后又换回灰白蓝的严实男装,但那天的美貌出尘还是给大家留下深刻印象。私底下都认为风儿的美貌气质远远盖过了班花兼级花徐丽。
现在这个新来的美女,让大家眼前一亮。她不但人长的漂亮,气质高雅,就连着装都是无可挑剔。普通十四五岁的女孩子再怎么打扮也脱不了一丝稚气,但方华显然不在此列。她每天的衣服几乎不重样的,款式简洁秀雅,于清新亮丽中透着一股淑雅之气,配上她的容貌和气质,堪称完美。
然而这样一个美人,却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让人敬而远之。她几乎不与人交谈,独来独往我行我素,大概没几个人能入得了她的眼。插班进来有段日子了,没见她和谁特别亲热过,总是淡淡的保持着基本礼貌,却更显疏离。
风儿也是个不太与人交往的人,但她完全是因为羞涩腼腆。方华就是那种从骨子里瞧不起芸芸众生的姿态,却让人恨不起来,在她面前,众人只觉自惭形秽,只想努力追赶,很难起嫉妒之心。
这样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美人,成为男生们心目中的女神。于是,女神的称号从此就落在了方华头上。
方华也不是完全没有朋友的,她在班里唯一正眼相看的只有三个人。两个男生——邓翔和张强,另一个女生就是风儿。她欣赏张强那独领风骚的绘画能力和质朴亲和的天然气场,更欣赏邓翔桀骜强悍的王者气质。至于风儿,其实她一开始并没关注,也没放在眼里。但短短几天后,敏锐如她,发现这两个她唯一欣赏的男生,看向风儿的眼神都带着欣赏和迷恋。这让她内心很不服气。从小到大,她就是众人追捧的对象,大人夸赞孩子羡慕,无数褒奖赞美之词不绝于耳。她还从未遇到过让她感到有竞争力的对手。但现在这个整天一身男装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女生,却让她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
她仔细端详过风儿的容貌,真不怎么样,也就那双眼睛稍微有点神,其余五官也很普通嘛。脸上还带着婴儿肥,一脸幼稚,偏偏穿着款式古板严肃的男装,怎么看怎么不搭调。
而且衣服都很陈旧,尤其是裤子膝盖处像随时处于磨破状态,可见家里很穷。贫穷的家庭如何能培养出真正的淑女和才女?这样的一个女生,哪方面能和自己比肩?
她也试着主动找风儿攀谈过,这要是换了别人不得受宠若惊?可是风儿看向她的眼神虽然也有欣赏,但更多的是关切。是的,是关切。她有些想不通,自己这样优秀的女生,何须一个穷女生的关切?
她不知道的是,风儿虽然腼腆内向不爱与人交往,但绝对是个心地特别善良的人。对于新来的方华,她是真的关切甚至怜惜着的。不为别的,只为自己曾经也是这样一个插班生,她知道插班生新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窘境。
可她不知道的是人家这个插班生是多么高调风光,总是拿着自己当年的心境将心比心的来关心这个高傲冷艳的女生。
这让方华在不解的同时又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感觉。长这么大,她收到最多的是追捧阿谀奉承,最不缺的就是各式各样的关心和巴结。这还是第一次感受到一个不熟的人发自内心对她的那种关心和爱护,不是朋友胜似朋友,不是亲人宛如亲人。
加上邓翔和张强的态度,让方华忍不住处处观察风儿的点点滴滴。结果越观察越惊讶。她发现这个女生的内秀和才情,远非表面显露的那么普通。
方华家学渊源,可谓书香世家,家族里也有人当高官,说句官宦世家都不为过。不但造就了方华高傲冷艳贵气优雅的气质,同时也塑造了她一身不食人间烟火的才情。她懂书画,善棋道,精于世故,工于心计,还弹得一手钢琴。拿过去的话来说,那就是个名门贵女。
反观风儿,那拮据的家庭经济,那羞涩腼腆的小家子气,和自己简直是云泥之别。
第一次对风儿改观,是源于一次书画课。书画课上是要写毛笔字的,教授书画的老师在全国来说都小有名气,他的书画作品,是很多人梦寐以求而不得的。方华也崇拜着这位老者,试图在这位老师的课上一鸣惊人,让他对自己刮目相看。
事实上,这位老师也确实对她刮目相看了。
方华自幼练习书法绘画,水平早已不是一般中学生能比的。随手画的作品,拿到外面都很能让不懂行的人误以为是名家手笔。
这位颇有名气的书画老师看到她的毛笔字后,眼前果然一亮,忍不住夸赞了几句:“嗯,不错,你这字比同龄人高出太多,是不是从小练字?”这其实早在方华意料之中。但面对自己崇拜已久老师的赞扬,还是内心暗喜,强忍住激动点头:“是的,我从小练字,都是爷爷教的。”老师点点头:“看来你爷爷的字写的非常好啊,有机会去拜访拜访他。”可是这位老师夸完她后,转到风儿身边,又忍不住出口称赞:“风儿的字总是写得最好的,你们都应该向她学习,看她这握笔姿势,看她这练字习惯,看她这运笔功力,一看就是练了很多年养成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刚还沉浸在对方华的艳羡中,这一下子都刷把目光投向风儿。风儿早已习惯这些目光。这位老师几乎每堂课都会把自己的书法或绘画作品当众评点称赞一番,因此现在听到耳朵里也就泰然处之不以为意了。
但方华却震惊了,她无法想象那个女生的字如何能写得比自己还好?
向来不输人的性格让方华一下子狠狠记住了这个不起眼的女生,默不吭声,暗下决心下堂书画课一定要让老师认为自己才是最强的。
然而,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一次次书画课过后,风儿永远都是这位老师嘴里眼里最有才情的学生。
方华曾经不服气的走到风儿桌前,毫不客气劈手拿过风儿的练习纸,一心要和自己的字做个比较。可一看之下,抿紧了嘴唇一阵默然。就算她再如何心高气傲,也不得不承认,人家的字就是比自己的好。
这天,又是一堂书法课。方华坐在风儿后面,眼神复杂的盯着她好一会,终于忍不住出言:“风儿,这堂课,我们换毛笔吧,让我看看到底是你的字写得好呢,还是我的字写的好,还是你的毛笔更好,怎么样?有没有胆量跟我换笔?”
这句话赤裸裸的揭示了方华的挑战之心。她就不信一个贫穷家庭的孩子无根无基能写得出比她这个从小饱受熏陶十几年的人更好的字。
风儿迟疑了一下,脸上明显有着犹豫。方华看她这胆怯的模样,心里更笃定她那手好字一定是那支毛笔的功劳,于是越加坚定的要求换笔。
其实她不知道风儿犹豫的真正原因,是因为风儿练字的毛笔都是自己花几毛钱在路边小杂货店买来的劣质毛笔。这种毛笔无论蘸多少墨,都很容易出现笔尖分叉。要不是她用这种劣质毛笔练了十几年字,是压根写不出一个像样的字的。可是看看人家方华,那一套大大小小的笔一看就价值不菲,常年用这种高档毛笔的人,如果换自己这样的笔,那结果可想而知,恐怕她连一个完整的字都写不出来,更别提追求艺术效果了。
但方华那一脸“你不跟我换我就决不罢休”的狠绝表情,让她还是心虚的接受了挑战,总觉得自己挖了坑让人家跳。虽然这坑是人家主动强霸着非要跳的。
而方华误以为风儿是心虚让自己拿到好毛笔写出更好的字,顿时志得意满起来,认为今天自己一定能拔得头筹。两人各怀心思开始写字。
风儿还是第一次使用质地柔软的羊毫,一上手就感觉如鱼得水挥洒自如,比自己那支破烂笔不知道好用多少倍。无论墨多墨少,绝不分叉。不禁暗叹人家方华果然家世雄厚,连笔都这么让人艳羡。她曾经听方华炫耀过,她用的每一支笔,都是她那个精于书法的爷爷精心帮她挑选甚至定做的,根据她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变化。
这支笔用在风儿手里,宛如神助。让她以前很多处理不好的细节,都在这支笔下得到完善解决。以前自己用那种劣质笔写字,耗神费力不说,还很难写出让自己满意的字。但今天不同,换了笔,基本上每个字都是一遍通过,都能让自己满意。而且越写越得心应手,越写越行云流水,越写越爱不释手,她都不想把笔还给人家了。
而方华那边就苦不堪言了。她从来不知道毛笔能烂到这种程度,这能叫笔吗?简直是扫把。每一笔下去都惨不忍睹。她甚至怀疑,那个风儿以前是用这支笔写字的么?为什么这样一支破笔还能写出比自己更好的字来?
连续写下一串牛鬼蛇神的丑字后,方华泄气了,气得把笔往桌上一摔:“这什么破笔,简直没法写。”
这期间,老师刚好出去有事。等老师进来,正好看到方华扔了笔坐在那里生气。对于优秀学生,老师总是特别关注的。于是走过去观看。一看之下,脸色不由自主沉了下来,批评:“你今天怎么回事?居然把字写成这样?你这能叫字吗?怎么退步这么厉害?简直连三岁小孩都不如。你这是什么态度?就不能认真写?”
方华一口气憋在喉咙上不来,想辩解,又怕老师知道真相后更瞧不起她。只得默默咽下这口气,恨恨的瞪了风儿一眼。
老师接着习惯性走到风儿身边,顿时喜形于色,拿起她写完的几张纸,赞不绝口:“哎呀,风儿的字真是一日千里呀,今天的字比以前写的还要好太多了,嗯,好好好。”
一连三个好字,让风儿汗颜了,这不是字好,而是笔好。那边方华更是后悔不不迭,好好的干嘛换笔?窝了一肚子的血无处喷发。等老师一走,方华没好气把笔扔还给风儿:“把我笔还我,不跟你换了。”
风儿有些恋恋不舍把笔换回去,再次羡慕了一把人家的得天独厚。
她很想回家让爸爸帮自己也物色一些好的毛笔,但想想家里那个负担,唉,还是奢望,算了。反正差笔也还能写出勉强像样的字,就凑合着吧,等长大了自己有钱了,一定要买一屋子的好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