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会有期  NO.1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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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世界四分之一的国家,人们都怀着敬仰的心情叫它“帝国”,而我,就是在这充满香水与百合浓郁的气味的时节回来的。
    我叫任生,十八岁,在之前的五年里,我以留学的名义在外流浪,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回来一次,豪华的宅子静悄悄的,也对,对于一个可有可无的人来说,重大迎接什么的还真是没必要。尽管我是这个世家大族的“少爷”,但知道我的人都知道,我的出生是因为什么。
    ——是因为另一个少爷。
    “任生,你猜新来的国王会是什么样的人?”那家伙一进门就问我,好像我从来都不是出了远门,而是去附近的菜市场溜达了一圈而已。
    我背着他翻了个白眼,说,“富二代。”
    难道我说的不对吗?这国王本来就是凭着他老爹登上的王位,好家伙,坐的车长的都横贯一条街了,车身洗的贼亮贼亮的差点晃瞎旁边人的狗眼!这还不算暴发户?
    “你在外这么长时候还是没修得什么教养。”
    我在心里不屑的哼哼,鄙视的看着他,小样,看这衣服穿的,看那发型剪得,瞧瞧小脸长的,怪不得外面的姑娘都被你迷的七荤八素,兔崽子的表情跟你老爹一个样——面瘫!
    差点忘了,他叫任墨,已经是军队里最具武力的高管,他的老爹也是我的老爹,我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尽管在这个时代,癌症都已经被攻克,但疾病的进化是无休止的,他在小时候很倒霉的患上了一种严重血液病,需要血液的移植,这种病治疗条件十分苛刻,有时候人造血液和新鲜真实的血液没是法比的,情急之下就想到了再生一个孩子,那个更倒霉的孩子当然就是我。
    自从他把倒霉传给了我,他就变得幸运了,本来同父异母的兄弟俩血液成功配型的几率也不怎么高,但偏偏就是这样——他活下来了,健康的跟头猪似的。
    奇怪的是,我却从未见过我的生母。
    最重要的是,我救了他的命!他怎么就不能对我客气一点!你瞧他对我那样!面瘫!猪头!忘恩负义!
    “从今以后,你不用再出去留学了,我已经替你找好学校,是帝国最著名的大学,不久以后你就可以去报到,现在国际混乱,你不要出去了。”
    “啊?!”我在心里骂的正欢,他的话却像晴天霹雳砸下来,弄得我措手不及。他肯定不知道,外出流浪对我的意义。
    自从十岁的第一次出走迷路,我反而爱上了流浪。
    于是十三岁时外我再也忍不住,以出国留学的名义出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一直到现在我都很高兴,我已经习惯了,而且并不准备改掉这种习惯。
    于是我小心翼翼的问,“多久?”
    “直到你读完为止,如果你想快点,可以直接从二年级开始读。”
    “那样的话也还要三年呢!”尼玛!我差点跳起来。
    “那又怎样?”他有些奇怪,也有些不屑,“你在外面会有什么事吗?”
    “不,我当然没什么事。”我深吸一口气,平复心情。像我这种人是没什么事的,也不能有什么事。
    “那就去洗个澡,换身衣服。”他看着我的模样,深深的皱了眉头,我好像看见一只苍蝇被夹死了。对于我的形象,不知道是我妈长的太那啥还是基因突变怎么的,兄与弟的差别咋就这么大呢?站在面前的明明是高富帅,为啥我就差点变成矮挫穷呢?
    看这衣服脏的,是该洗洗了。我站起身上楼,想知道我的房间是不是还在,而任墨在我和他擦肩而过的时候突然笑了笑,“任生,你快要长得和我一样高了。”
    这是在夸我吗……
    就算回到这儿,我还是觉得自己和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镜面上倒影出一张被乱糟糟的头发掩住的脸,看到脖颈处发黄的皮肤,我自己都没兴趣再看看下面那张脸是什么样的了,还有一副腻歪极了的眼镜,丛发间的缝隙中我看见自己一双眼,审视着镜中反射的世界。记得在外面的时候经常有人对我说:你的眼是黑到发绿还是绿到发黑,怎么跟黑夜中的狼一样?
    实际上他们错了,在这里,我一直是保持着狗的姿态。要不然怎么在他面前活的下去?
    每次回来我都会让那些下人不习惯,他们诧异的看着我用爪子捧着那件面料做工精致的衣服流出哈喇子,终于有个人忍不住问,“少爷,你没穿过衣服吗?”
    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滚!狗眼看人低!
    不过穿上就是另一回事了,都说人靠衣装,我却真实的感到了“衣靠人装”这种话也是有事实根据的。
    不论是男人的红酒杯和女人的高跟鞋在整个帝国中来回穿梭,还是同盟国陆将军与帝国主人间的战争,那都和我无关,我现在只是在考虑我怎么那么倒霉,刚刚那一脚跌的我再次恢复了穷人本色,思索半天却无果。
    富有是什么我从来都不知道,我只知道这时的我痛恨死了贫穷,离开了那个家我就一无所有,可我又是那样渴望离开那里,所以我跑到这荒郊野岭来散心,盼望能遇见上帝。只不过上帝从不会光顾我这种人,于是一个魔鬼出现了。
    “如果你救我的话,我可以让你富有的。”那家伙用黑色的枪对准我的脑瓜,浑身血淋淋的像是刚刚从血池里爬出来,他的声音嘶哑疲惫,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上去一拳,先打的他断子绝孙再说。
    “救了他,你就可以活下来。”另一把枪凑过来,一个身穿军装的年轻男人告诉我,我狐疑的看过去:“真的?”
    “信不信随你。”
    “……”我沉默半天,瞥见那人快要流血过多晕过去的时候吐出一句,“其实我的确是学医的。”
    “那就再好不过了。”
    “而且我的成绩是全年级倒数第九,我照顾的小白鼠不计其数,可它们最终的下场老是一样……我很奇怪……”
    “我也很奇怪,但你听着,你没得选择,小子!”那位军官终于忍无可忍的过来揪住我的衣领。
    “其实我还有一个用处。”
    “……”
    “我可以替你们祈祷。”
    “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不想救你们……”
    “那你想死吗?”
    “……”
    无论怎么抗议,我还是被轻易的拎来了,我一直奇怪它们为什么知道我是医生,当我低头见到那身面目全非的衣服时就一下子明白了,这身大学校服袖口有一个微小的十字架刺绣,是医学科学院的标志,这俩人还真不近视……不像我。
    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我漫不经心的一刀下去,一旁的军官急得直跳脚:“轻点!你就不能轻点吗!”
    “先生,我才是医生!”我不满的向他申明。
    “可你刚才说你是年纪倒数第九!”
    “那你来啊。”
    “……”
    因为没有镊子,我只得用刀子将子弹剜出,只不过那种程度的疼痛不是常人可以忍受的,况且没有麻药……所以我的耳朵真的是快要震聋了……
    接下来是无休止的谩骂,刀子下的那个少年倒是将我的祖宗十八辈都问候一遍,接下来就是“庸医、笨猪”等,最后他问我父母是谁。
    父亲的话我自动给忽略掉了,至于母亲,我很诚恳的告诉他,“我也想见见她是谁呢,如果你找到了她请介绍给我认识。”
    他:“……”
    最后我在附近找到一些止血的药草,包扎完毕。
    我想我一定是一副大功告成完事大吉的模样,军官疑惑的瞅着我:“这就行了。”
    “不行!”我还没开口,躺在地上的少年咬牙切齿道。我怒视他,这家伙还想干嘛?
    “你这个庸医!”他喘息着,看起来很累,但后背的剧痛让他无法安心休息——我貌似没给他加止疼药。“我身上这么多伤,你连看都不看一眼。”
    “其实我是感觉你是真的没救,看了也是白看,流这么多血能撑到现在不错了,还想活下来……”我小声嘟囔,却见身旁的军官脸一下子白了,他急切的抓住我,冷脸道:“你不能走。”
    “我们刚才说好的!”我大怒,“我救他,你放我走!”
    “不只救,你必须救活他!”
    “你……我救!”谁让我是无权无势的穷人呢。
    翠色掩盖的山谷里,我们住在这间我用一上午时间搭起来的小屋子,我清楚记得那两人看搭房子时的目瞪口呆的样子,刚开始还不敢住。
    “你叫什么名字?”少年坐在树枝堆上的一张席子上——那是军官下山时带回的。
    我迟疑了一下,看着罐子里翻滚的玉米汤,“我姓任……”
    “噗!”他突然被口水呛到了,狐疑的看着我,“你姓任?是传说中的那个任墨?怎么一点都不一样……”
    瞧瞧!都成传说了。我愤愤不平的搅着罐子里的汤,又听他详端我半天冒出一句:“你这丑八怪!”
    我#!我下意识举起勺子,揭人不揭短!骂人不骂脸不懂啊!
    不过他的确有骂我这句话的资本,洗过脸的他不论是从英挺的眉眼还是精致的鼻梁来说,都的确是一个英俊逼人的少年——姑且叫他少年吧,更何况那种傲人的气势可不是人人都有的。我高举的勺子又放下来,自哀自怨的继续搅汤。都是同龄人,为什么差距就这么大呢?
    “我叫任生,任墨是我哥。”……姑且叫他哥吧。
    “同样是兄弟,这差距太离谱了。”他像是缓了缓气,“吓我一跳,我以为传说中的任墨就长成这幅鬼样子……”
    ……我手里的勺子终于不受控制的丢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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