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chapter one 婚礼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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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要结婚了,作为她从小到大不离不弃的闺蜜,我自然要当她的伴娘。
伴娘,伴着新娘,风风光光的步入婚姻殿堂。
在婚礼前一天晚上,我在倾城家住下了。原因无他,最好的闺蜜要嫁出去了,总要怀念一下我们年少时曾经历过的种种,顺带唏嘘一下,那些我们无比感慨却又回不去的时光。
倾城对我说,还记得十五岁那时吗?我,你月依都先后追并喜欢上了同一个男生。
我心中猛的像是被千万斤的巨石击中了,闷闷的疼。但不想因为这事惹得大家都不愉快,还是向她笑道:“是啊。但我们三个中,只有我没做过他女朋友,你和月依都先后跟他谈过。”
倾城拢拢头发,训我道:“就你不开窍!只要你说一声喜欢,他绝对会和你在一块儿的。”
想到那些,我微低下眼帘:“其实那会儿我才十四岁,比你们还要小上一岁。那些爱呀喜欢呀,根本无法分清。”
“还说分不清!”倾城打断了我的话:“那时你说你喜欢他,又说你还喜欢唐炎和楚文强。我还问你,你怎么喜欢那么多人。”
对王艺森是喜欢一个人的喜欢,而楚文强和唐炎只是朋友的喜欢。我立刻回答道,却不想声音出现了一丝颤抖,出卖了我内心的波动。
倾城察觉出我的不对,立刻问道:“怎么了?不舒服?”
“没有。”我摇摇头。
倾城还想追问,立刻被我打住了。“好吧,这事儿有些难说,等你婚礼后我们找个时间好好聊聊,你就先别问了。”
倾城点头,继而狡黠的眨眨眼睛,说,你看,即使过了这么多年,你还是会记得到底是哪种喜欢。
我只好承认。面对倾城,我始终是没办法的,是她教会了我什么是混,也是她教会了我按照自己的内心行动,不需要在意别人的看法。所以今天,就算林默然已不是十二岁时懦弱单纯的模样,也依然无法对许倾城掩饰一分一毫。刚才那件事打过马虎去,这件事要是再否认,那就不是很好办了,倾城一定会打破砂锅问到底的。
尽管这件事我特别不想说是对的,当时分错了。
“可是,我终究没能跟他在一起。”我笑着说道,时至今日,早就没了当初的感觉,只有兄弟情还未改变。但说起这些,总会有种,念及旧人一般的感慨罢了。
倾城突然不再说胡,我连忙问她怎么了,她却只摇头,说,没事。
我不解,那为何会好端端的突然没了下文。
她沉思一会儿,道:“其实你没跟王艺森交往也挺好的。”
我点点头。
这次轮到她疑惑了,问道:“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我说,当时王艺森是学校老大啊,挺花心的。他追你用了一年多时间,可和你谈的时间也没有半年;月依就更不用说了,只和他谈了一个半月吧。
倾城张嘴,想说什么,被我止住了。再者,你是知道我的。我爱上一个人那是有着过一辈子的想法,绝没有保质期这一说。
“所以你一直没有说爱他。”
我点头,这一点我并不否认。而且当时间慢慢加深,不复少年时的青涩,也渐渐明白了,那是一种什么感情。
像神一样的崇拜。
后来的我明白了那不是爱情,只是一种痴迷的感情,但那时年少轻狂,以为懂得了爱,便努力下去,并因此有了这十年间精彩的故事。
对于王艺森,我始终没有安全感,因为当时的林默然没有现在夺人眼眶,是一杯白开水,越看越有味。而王艺森却是个最没耐心的,让他去发现一个人的优点,还不如直接告诉的好。
“是。虽说就算分了还可以继续做朋友,毕竟在那个圈子里谁没和谁好过。但我还是觉得分了就是做朋友也没那么自然了。倒不如我不说,他不问,一直是兄弟,有酒一起喝,有肉一起啃。”
“对啊,当时你很聪明,没有对他承认。”倾城赞同道,那时候她和月依一直鼓励我快点表白,可我还是估计这这个没说。其实这也跟我那时的不自信有关,但现在想起来,我当时的做法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我笑道:“我不说,他知道。这样不就好了嘛!他既然知道我喜欢他了,我们之间又能维持原来的关系,免了那份尴尬。如此,何乐而不为?”
倾城笑骂道:“去,就你聪明!对了,你是怎么让他知道你喜欢他的?”她好奇道。
倾城的一句话把我引入沉思。也是,这件事除了我,王艺森和潘宇知道外,其他人均被蒙在鼓里。这自然也有王艺森的功劳,我们三人一直缄口不谈。
那会儿上自习,潘宇是我的同桌,趁我不注意时偷拿了我的日记给王艺森看了,我抢都来不及抢,于是,这事儿就不幸地发生了。到了王艺森手中我就没办法再夺回来了,只好像待宰的牛羊一样,紧张兮兮的来回观望,时不时回头注意他的表情。在他看那些字时,我的脸瞬间爆红,温度火热的能把生鸡蛋煎熟,和个猴屁股一样,又热又红;最囧的是我在一瞬间丧失了活动能力,就那么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了。
但或许习惯使然,我还是趴在桌子上用余光偷瞄他,他就坐在我斜后方,超便于观察。
大约过了有两分钟吧,我看到他往后翻了翻,没有了。接着让潘宇把本子还给我,我长舒一口气,幸亏明日里没养成写日记的习惯,不然老底儿都被人看没了。
从潘宇手中抢回日记本后就又趴下了,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直到现在我都挺纳闷的,你说林默然一个脸皮这么厚的人,怎么单就在他王艺森面前和纯情小少女似的,怪了。
又不知所措了五分钟,终于熬到下课铃响了。我依然趴着,却听见他有些沙哑的声音从后方传来,他说,喂,默然,帮我写英语作业吧。这个阶段男生的声音都很难听的,可我竟然感觉,他的声音异常悦耳。
“嗯?”回头看去。
他眼中依然是“兄弟,帮个忙吧”的卖萌神色,完全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与平常无二。
我欣然同意。
现在,我把事情经过告诉了倾城,她是第四个知道这件事的人了。后来我又向她说道“其实在那之后我便明白了,他是A市学生界何等风光的人物,喜欢他向他表白的人多了去,他又怎会因为我而停留。”
那年我初二下学期,刚刚从浑浑噩噩中醒来,在梦中,我遇见了王艺森。
倾城不语。
良久,她说,我们都说他多情,其实都没有真正了解他,若论无情倒是非他莫属。王艺森往返于众多女人之间,可从未因任何一人停留,我是,月依也是。
我顿时懵了。
我一直认为,王艺森是多情的,却不曾料到,这也正是他无情的表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倾城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道:“不早了,我们睡吧。明天那么多事儿,可没有我们休息的时间了。”
我忙回过神来,应道:“是啊,明天你可就是新娘了,肯定忙的很,还是早睡些好。”说着关上灯。
夜深了,屋内一片漆黑。我却毫无睡意,一直在想东西,具体也不清楚是什么,反正全跟这十年有关。这时倾城对我道:“默然,你知道艺森现在和谁在一起吗?”我听出来了,她知道,是问我知不知道。
可怜我刚从S市回来,哪会来得及打听啊,只好向她问道:“嗯?是谁啊?”
倾城快要睡着了,便不打算多聊。“算了,等明天婚礼,也许不用我说,你也见到了。他一定会告诉你的。”
提起王艺森,我刨根问底道:“和谁?我们认识吗?”
倾城摇头,微微叹口气,却不再说话。
等了许久,都听不到她的回答,也只好作罢。
不过我想啊,能与王艺森在一起的,一定是很好的人吧,她也一定能带给王艺森快乐。我这个单相思了这么多年的家伙,当然要给他们送上祝福了,顺便感慨一下青春呐。
本来倾城便是睡着了没人陪我聊天,这么一胡思乱想,睡意铺天盖地席卷而来,这下子终于是坚持不住,睡着了。
夜里,我做了一个梦。
我可以肯定那是一个梦。因为从十二岁起,到二十二岁,这十年的时间里我所经历过的全部就如电影般在梦里一一浮现,开心的,难过的,委屈的,愤怒的……我所有这十年的记忆全部没有落下。就连本该已忘记,深埋在心底的,也都在这时如潮水般向我涌来,将我十年中的悲愁欢喜统统上演,由不得我哪怕是半点的逃避。
或许是在倾城家中吧,这次我没有忘掉任何一个画面,即使醒来也依然记得,印象深刻。
我明白,这十年的记忆是我最宝贵的东西之一,是它们见证了林默然的蜕变与成长,让她变得坚强,不在彷徨。是这十年的经历与磨练,造就了今天的林默然。
还有那些我最无法忘却的:
我曾不顾一切深深爱过的,王艺森。
我最感激教会我成长与坚强的,许倾城。
我的不良好闺蜜挺我到最后的,沈媚。
我的邻家妹妹好闺蜜大土豪的,柳月依。
我不打不相识打了是亲哥的,葛宇飞。
我追着砍了一条街的兄弟但仍无比珍惜的,楚文强。
我怀念无比一直相信的,邢泽。
我又厌恶又恨又嘲讽的,周瑶。
以及,我的好兄弟,我的男闺蜜,我的大宝贝儿,唐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