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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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约是我昨天的威胁和警告起到了作用,早晨再路过那条胡同时,任安果然正低着头忐忑不安得等在那里。
    任安深褐色的头发温驯得贴在耳后,同他这个人一般,柔顺的不像话。我远远看见他,突然萌生了捉弄他的念头。
    我绕过他的视线,从他背后猛地拍了下他的肩膀,凶道:“钱带来了吗?”
    任安果然被吓了一跳,仓惶得后退两步,拉开了与我的距离。
    他的眼圈有些微微发红,不知是不是因为惧怕我的威胁而一夜未睡。那双鹿儿般的眼睛里闪烁着对未知事物的恐慌,柔顺的长睫扑闪扑闪,无不暴露了他的不安。
    诚然,在这双眼睛的注视下,罪恶感再次缠绕住了我。
    那一刻,我恍惚以为自己是一个穿行在森林中的猎手,而任安,则是一头误入陷阱的幼鹿。面对着黑洞洞的枪口,他无力反抗,只能用一种近乎纯净的眼神渴望着人类的救赎。
    “只,只有五十块……”
    我从任安手里结过那张被揉的皱皱巴巴的纸币,先前那点零星的愧疚早就被在抛在了脑后。这张尚带着温度的青绿色钞票彻底取悦了我,要知道,在那个年代,对于我这种经常吃不起的饭的小混混来说,这实在算得上是一笔巨款。
    “算你识相。”我满意得拍了拍任安的脑袋,见他还是一脸呆滞的站在那儿,便难得好心的提醒道:“行了,这次就不为难你。你走吧,不是还要上课吗?”
    这种意义上的好心,被我私自定义为对毫无反抗能力的弱者的一种关怀。
    任安如梦初醒,飞也似得逃离了我的身边。我一边盘算着这笔钱的用法,一边远远瞧着任安奔跑时的背影。
    与身材并不搭调的肥大校服被风吹起,挂在他的身后,像是一座滑翔中的小型客机的尾翼。
    我被自己的这个自以为高明的比喻逗乐了,却看见原本已经跑远的任安又再度折返回来。他在我身边一米远的地方停下,双手按着膝盖轻轻喘着气。任安犹豫了一下,还是向我伸出了手,喏喏得开口道:“我的胸牌……”
    按照常理来说,钱既然已经到手,我也就懒得去为难别人。只是任安实在是生了一副招人欺负的脸,为难他,恐吓他,反倒让我在其中获得了堪比打架的乐趣。
    打架是什么?那是雄性动物持续千百万年的间的战斗,是自冷兵器时代开始,就屡禁不止的一项发泄精力和热血的运动。
    十五六岁的半大小子,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出入于学校,反而混迹在社会中。拳头,刀片,成了陪伴他们成长的坚定信仰。
    明明是饮鸩止渴,却又上瘾无比。
    “想要胸牌?”我恶劣得笑了笑,右手在裤兜里一摸,掏出来握成拳头在任安眼前晃了晃。
    我对他说:“想要,就自己来拿。”
    任安面对着我的拳头,眼里有些期望,又有些畏惧。他低下头,磨磨蹭蹭了近三分钟,直到把我的耐心磨没了,才慢慢靠过来。
    他不敢去掰我的手,只能用湿漉漉的眼睛盯着我,对我说:“还,还给我。”
    我却把手一收,说道:“等我哪天心情好了,自然也就还给你了。”
    任安此刻才又后知后觉的再次领悟到了我的欺骗行为,他的眉头轻轻蹙了起来,不自觉的轻轻咬住了下嘴唇。
    他这副敢怒不敢言的模样在我意料之中,同时使我发现,捉弄他确实会让我感到兴奋。
    这大约是一种奇妙的荷尔蒙,当不学无术的小混混撞上家室优越的乖小孩,激素间强烈的冲突带来一种异样的快感。
    任安委委屈屈得站在那儿,我想起与小胖刘南约好去打电动,也就无心再去理他。我推开比我矮上几公分的任安走向巷口,心里却在暗暗偷笑。
    那个什么胸牌,早被我不知丢到哪里去了。
    也就只有单纯到发傻的任安,才会选择傻傻得相信一个人。
    五年没有回来,小区周围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城市改道,原本我等待小安下班回家的公车站台已经有两年没有人使用。破败积灰的宣传栏上贴着的最后一张广告,是两年前某公司生产的新型手机的大幅海报。
    而在我的印象里,那里一直贴着的是位当红明星代言的商品广告。
    记得最后一次在这里接小安回家,他笑着对我说,若是有一天我离开了他,他就会写一张寻人启事贴在这个站台的宣传栏上。这样,不管我逃到哪里,都会有人打电话告知他我的行踪。
    彼时四下无人,他说这话时眼里含着得意,勾得我把他按在宣传栏上就是一顿猛亲。
    那时我是怎么回答的来着?
    “那好啊,要是有一天你离开我,我也要写一张寻人启事,上面印上我们亲热时候的大照片,往宣传栏上那么一贴——”
    后面的话在小安羞恼得追打中作罢,那晚夜色正浓,闹够了的我们一路牵着手走回家。
    在我拿出钥匙开门的空当,小安趴在我的耳朵边,悄悄得说:“袁凯,我不会离开你的。”
    他的呼吸清浅,发香朦胧,那一秒的静谧美好,是我此生都难以忘怀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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