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节 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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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在这里住吧,以后有的是时间让你干。”
    “那女人呢?”
    “她不会介意的。”
    结果,他就真的以“大学无家可归的学长”身份,住了下来。
    真是神经大条的女人。
    不过一般的女人也想不到,自己的老公会是个同性恋,还会把以前的男人带回家吧?
    “现在想想,可能你比我还要混球呢。”阳州闭着眼说道。
    “还没睡着啊?”立轩将手放在阳州的额头上,“你又想到什么了?”
    “想干你。”
    立轩合上电脑身子一挪俯身狠狠地啄了阳州一口:“混球,晚安。”
    *
    在大学的时候,他的外号就是“混球”。
    他仅靠大一大二两年,就混得了这个名声,混球。他就是那种,新生真正需要提防的学长——不止玩弄学妹,还染指学弟,说不上夜夜笙歌,但也完全可以用目不忍视来形容那种糜烂的生活。在这样的名牌大学里,他是个绝对的异类。可是恰恰他的成绩却又一直可以低空飘过,才华横溢,为人还低调,性格很好相处,所以还是有人愿意和他做朋友。
    他的臭名声,是受伤的人们顶起来的,可即使这样,还是依旧有人,飞蛾扑火。
    他依旧来者不拒。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啊。”
    这是他的座右铭。
    阳州从不提起他的家庭,这般扭曲的价值观是谁给予的无人知晓,若他的生活正常一些,凭借他的才华与样貌,大可成为校园红人,可他偏就不喜欢这样,谈着自己称不上恋爱的恋爱,开到荼蘼。
    有多少女生扇过他巴掌他不知道,他一直觉得这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更何况他一直都有乖乖地做安全措施,相比那些完全不思考的人类要强多了。
    可即便这样,他也被称作混球。
    他也不觉得这是什么贬称。
    那天出门时,室友对他喊了嘴,混球出门带伞啊,今天有大雨。他像往常一样没心没肺地回道,在雨上借伞遇到个妹子也不错。
    可惜那天,他没有遇到妹子。
    睁开眼的时候,房间里才刚蒙蒙亮,他一愣,接下来手下意识地往左边一摸,在摸到那只温热的手时,才安下心轻声呢喃道:
    “早安,小少爷。”
    *
    人们总说在投资银行工作就是找死,所以立轩自始至终都不觉得自己是在一家一流投资银行里工作。说到底这一切也是父母的功劳,毕业之后明明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差不多的工作,却在父母的意愿下来到了这家银行——像阳州说的一样,他一直都是个依靠家里安排的小少爷。
    因为家里的安排,他才能在一家投资银行里,还能这么轻松地工作挣钱。
    把上面安排的工作差不多办完正好到下班时间,立轩收拾收拾准备回家,心里念叨着待会儿给阳州买点什么吃的回去好。这就是他的日常。在阳州回到他的生活之前,他只是单纯地活着,只有阳州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他才觉得自己在真正的生活。
    所以在阳州出现的时候,他就不想让他再离开。
    他收拾完东西的时候,一旁的一个相熟的同事也“今天也这么着急走啊。要不要一块儿出去喝一杯?”
    “不了,我着急。”
    “你着急什么。”同事一听这话有点急,“啊啊啊,难道你那个学长还在你家?”
    “是啊。”两个人一同走出去,立轩随便应道。对方的反应却比他想象中的要大多了:“还在你家?你媳妇儿也真能忍啊!要在我家早就给轰出去了。”
    “学长?”
    “当然是我跟他啊!我们家的母老虎才受不了这个呢,自己的家里面住一个外人。”
    “学长他当然不是外人啊。”话一出口,立轩才发现自己说了什么奇怪的话,立刻补充道:“他是我大学时代的恩人,小敏也知道的。”
    “立轩说真的,你也该好好考虑一下啊。再怎么是恩人,到底也是个外人。你媳妇儿善解人意是好,但终究也是个女人,你不把他当外人,她也不会一直都这么接受吧。万一将来她再想要个孩子什么的。”
    “孩子?”
    “你难道没有考虑过孩子的事情?!拜托,你都结婚几年了,你媳妇儿忙归忙,也该好好考虑一下吧?”
    他的确没有考虑过这些事情。
    因为,暂时没人帮他考虑。
    爸妈好像之前跟他提过,但是他以小敏工作很忙之由敷衍过后,就没有了回响。他自然不会再考虑。
    “如果我记得没错,他已经在你家赖了两年多了吧,你差不多也考虑考虑吧。”
    考虑什么啊。
    考虑生活什么的,很麻烦啊。
    和同事分开之后,他来到停车场,找到自己的车,下一个目的地就是常去的便当店。如同事所说,这种日子已经持续了两年多,转眼已又是一年的春末夏初,天气开始变得闷热,这个城市的夏天,却始终没有记忆中,大学时代的夏天来得凶猛。
    那样夏天,热得可怕。
    所以与这个人相处的时光,会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欢迎光临。今天又来了呢。”
    刚一进门,店员就送来了亲切的问候。也难怪,除了偶尔带阳州出来透透气,吃点好的,他几乎每天都会来这家店报道:“今天有什么特别推荐的吗?”
    “还是给那位先生买?”
    “当然。今天还有我自己的份。”
    只要这样的生活就好。
    开着车,路上都是熟悉的风景,熟悉到闭眼再睁开都不会切断。每一天,伴随着他的体温醒来,工作,中午给阳州定外卖,关心关心忙碌的妻子,下班,买饭回去,若妻子回来了就陪陪妻子,若妻子不在就和阳州缠绵,哄好妻子,到阳州的身旁工作,同他一起入睡。
    说是日常,却也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可是小心翼翼也好,如履薄冰也罢。
    “阳州,阳州?我回来了。”
    *
    立轩的声音响起时,阳州刚提笔结束乐谱上的最后一个音符。
    在立轩家住的这段时间,他终于重新拾回了自己的创作热情,或者说是,老老实实地开始提琴干活了,就像以前一样。大学时代,他虽然是个放浪的混球,创作还是从来没有停歇过的,用他的话说,他是个艺术家。
    在遇到立轩之前,他的生命,就是一把破吉他。
    “阳州,叫你也不应一声,开饭了。”
    “你女人今天回来过了,说是今天不回来了。”
    “是吗?”立轩将便当打开递给阳州,“都没给我打电话。”
    “太忙了吧大概。”阳州接过便当,拿牙扯开筷子,“说不定忙着忙着就不要你了,欢迎随时投入我的怀抱噢,小少爷。”
    “美的你。今天怎么这么乖地吃饭了?”
    “饿了。”
    “又写了一天?”
    “嗯。终于全都完成了。”阳州将饭菜混着扒进嘴里,少见地大口咀嚼着,却又突然将便当放下了,“我现在弹给你听听吧!”
    简直就像一个孩子。
    “你先把饭吃完,吃完我再慢慢听。”
    这么说,阳州才老实地继续闷头吃起来。这也是让立轩安心的事情——来到这里一年后,阳州终于重新打起精神,进行创作。虽然原来也看起来很精神,但立轩知道,只有重新开始谱写的学长才是完整的。
    就像他们初次相遇时,他对他说的一样:
    “学院?音乐学院,吉他专业的啊。”
    “吉他……我们学校……没有音乐学院吧?”
    “有啊,我就在上啊。要听听吗?我的吉他。”
    他的吉他啊。
    怎么能放他走,他是个放浪不羁孤傲的艺术家,放在这个物质横流的社会里只会沦落到吉他都卖掉的下场。学校是学校,社会是社会,看似比谁都熟悉这个社会的他,实际上才是最不食人间烟火的人。
    “怎么了,小少爷,普通的便当吃不下去啦?”
    “啊,怎么会。”
    “那发什么呆。”阳州放下已经空空如也的便当,拿起一旁的吉他,“你继续吃着,听我给你弹今天的新曲子。”
    “有命名吗?”立轩轻轻扬起嘴角。
    阳州故作思考状,眯起双眼,缓缓张口:“想干你。”
    “没有就算了。”
    “雨之映像。”
    “模仿德彪西吗?”
    “德彪西是谁,我是谁,你听就知道了。”
    是雨。
    雨毫无征兆地下了起来。由淅淅沥沥的小雨开始,一点点变大,终浸透全身,肆无忌惮地下着,那是漫无希望的夏日里宛如天赐的雨,足以湿润被炎夏榨干的枯燥时光。
    像阳州一样的雨。
    写满了,我们青春狂热的音符。
    “什么啊。”
    “这是谁的泪水啊。”
    阳州放下吉他,探过头去,伸出舌头舔净立轩左眼落下的泪水。“我的小少爷,德彪西有这威力吗?”
    立轩转过头,看着那朝思暮想,却的的确确近在咫尺的脸庞,历尽世间风雨却仍不羁的笑——
    他从未改变过。
    “……不要离开我。”
    手慢慢缠上脖颈。
    “……阳州。”
    脸再一次贴近温热的吐息。
    “怎么会呢,小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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