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七八糟的随笔 相见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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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有时认为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曾是什么样的人。
但每一次旧事回魂,那个在篮球场上汗如雨下的少年,便会携卷着五味的心情,寂静却不欢喜的感受着来势汹汹的回忆。
那时吴亦凡只有十七岁。
个子高高,体型偏瘦,皮肤匀称光滑。皓齿。明眸。
爱穿天蓝色的篮球服。爱跳也爱笑。
第一次见到鹿晗,他仍记得十分清楚。那是在一个雪后的清晨。街边的路灯不约而同戴着高高的雪帽,稀疏的行人疾步走着,吝啬着留给初冬氤氲的白气。吴亦凡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等待着在面包店里为自己肚子买早餐的母亲。
自后视镜里吴亦凡看到,有个男孩骑着单车自长街尽头冲过来。至面包店门口,似有急事要赶,甩脱摇摆不停的车子便朝店里跑。吴亦凡清晰地看到,男孩赤脚穿着人字拖。
待母亲拿着包装精良的早餐坐进车里,吴亦凡还在看着雪地上的白色单车发呆。无论时间怎样冷漠无情,它指缝里的点滴温情却足以令他们着迷。直至今日,且以永日。
这时吴亦凡已有二十五岁。
不吸烟不喝酒,面色冷漠,爱穿灰色。
生活在底层的群落,过着节俭的生活,却拥有着大把的钱。
他像是始终游离于世界之外。就像他的职业一样,植于都市上空的迷雾中。
有一夜,回家时。吴亦凡看见街角的小公园里,蓦然开出几树白樱花。其下有几位老者伴着老旧收音机里的评剧,喝着香茶。
吴亦凡手里提着便利袋,抬起头,看了一眼暧昧的月亮,停下脚步对身后人说:“跟我来。”
出于礼仪,吴亦凡给来客端来一杯茶。来客终于将那四处打量的眼神移到吴亦凡冷冷清清的身上。
朴灿烈穿着式样极简的黑衣,蓬蓬脑袋,有些懒洋洋的盯住吴亦凡。
吴亦凡也不在意,悠悠然坐下,轻轻摆弄着自己的茶叶罐。
像只龙猫似的朴灿烈终于开口;“给我接几份生意吧。”他话音落下不久,吴亦凡便轻轻回了个冷冷清清的“好”。毕竟于吴亦凡而言,杀手们骨子里都一样。
需要经纪人的名望职业有二,其一是名人,其二便是杀手。显而易见,吴亦凡的合作伙伴是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