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踏上旅程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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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第五天
    地点:X大
    X大学是我们两以前读过的大学,也是在这个大学,我认识他的。
    他是美术系的,我是摄影系的。
    两个系科都有一个同样的特点,就是将美的东西,永远都保存下来。
    他画我画得最多,我拍他,也拍得最多。
    第一次见面我也不需要多说了,他的运动力超强,我当然是跑不过他,然后就被抓到了。
    我以前不理解,为什么一个运动力那么好的人不去选择体育系,而去选择了文文弱弱的美术系。
    但现在什么都不重要了,就算运动力再好,他的身体有问题,他一样要死去,这是事实。
    但是,我现在不理解的是,为什么是他,为什么不是别人。
    为什么,要掠夺属于我的他?
    时间:第五天
    地点:X大
    X大学是我们两以前读过的大学,也是在这个大学,我认识他的。
    他是美术系的,我是摄影系的。
    两个系科都有一个同样的特点,就是将美的东西,永远都保存下来。
    他画我画得最多,我拍他,也拍得最多。
    第一次见面我也不需要多说了,他的运动力超强,我当然是跑不过他,然后就被抓到了。
    我以前不理解,为什么一个运动力那么好的人不去选择体育系,而去选择了文文弱弱的美术系。
    但现在什么都不重要了,就算运动力再好,他的身体有问题,他一样要死去,这是事实。
    但是,我现在不理解的是,为什么是他,为什么不是别人。
    为什么,要掠夺属于我的他?
    走在X大里,路过学校最引以为傲的喷泉,那是整个A市最大最豪华的喷泉。
    在这个喷泉下面,我向他告白了,带着我这种,小心翼翼的感情。
    虽然每次回忆起来他总笑我,说我太老套了,现在这种年代还有谁约在喷泉附近告白的啊,还说我电视剧看多了。
    但是,难道你们都不是在喷泉附近告白的吗?
    就算再老套,也是那么的真诚。
    温泉还是和当年一样,可现在,物是人非。
    已经没有一个人接受我小心翼翼的告白了。
    大学时,我总爱去蹭他的美术课,不为别的,只想看到他。
    当时还不知道自己是喜欢他,因为除了他以外,我可从来就没有谈过恋爱,也不知道喜欢是怎样的。
    只想,看到他,和他,无时不刻在一起。
    他的所有的课程,我都陪他上了,包括最无聊的CG课。
    一般上CG课,我总会靠在他的肩膀上,然后睡觉,每次靠在他肩上睡觉,总能做很美的梦。
    天天被他们班的腐女大喊“有基情”“在一起”什么的。
    不过最后我们也不负重望地在一起了啊。
    要说在大学中发生最让我感动的事情,就是有一次我们吵架了,冷战了好多天,然后一天他发信息约我出去,那天雪下得很大,他却穿了两件很薄很薄的衣服,然后一边说着:“好冷啊”一边抱紧我。
    我想挣脱他的怀抱,但是他却说:“我那么冷,你好意思让我冻着吗?让我抱一下又不会少块肉。”
    “那你为什么不穿多点?”我问道。
    “我们在冷战,不穿少点怎么趁机抱你啊。”
    那一刻,我感动了。
    如今,我也感动了。
    我们大学的生活,也不外乎他打打LOL我扣扣脚。
    他调戏我叫我小娘子我也调戏他叫他小妞。
    每天他给我早安吻我给他晚安吻。
    一切微不足道的事情,
    现在回想起来,
    都是那么美好,
    那么可贵。
    他文笔很渣,我兼职是个网上写手,他总喜欢问我,说写东西那么难,你为什么喜欢?
    然后我就能一本正经地盯着他好久。
    当他期待我说出个什么好理由的时候,我就能突然高声大唱“因为爱,所以爱,温柔经不起安排。”
    我从来就没有告诉他,写文的原因,是想写一封真正优美表达我心意的情书给他,把当年那封写得特别渣的情书换回来。
    当年那封渣的情书内容如下:
    那啥,这封信给你没什么目的,就是想给你而已。然后,我想问你,你喜欢什么?想和我在一起吗?我比较想听到的答案是想。
    嗯……就是这样,没了。
    这封情书,对于他这样的文渣渣,是看得懂的。
    但是对我来说,是我一生的污点。
    前几天收拾他的东西时,我发现了我以前给他的那封情书,正夹在他画我的那本最厚的画册里,在情书的末尾,他画了一个大大的爱心,后面写着:在这个大概为5。1亿平方公里的地球上,全球那么多人口,我居然遇上了你,真幸运!
    一句微不足道的话,却让我如此感动。
    夏尘,我居然也遇上了你。
    我真幸运。
    就像我之前看到的一句话:我用了毕生所有好的运气去遇见你,真好。
    我还记得,他为了买新出的的限量版照相机为我去排队抢买,回来衣服好多都被人扯破了却保护着一个崭新的照相机。
    我永远也不会忘,在他鼻青脸肿的脸上,是温柔的笑容,把照相机推给我,说:“送给你,生日礼物。”
    那个照相机,是我一生收过最好的礼物,我最心爱的。
    不过照相机换回来的是要陪他去逛街买衣服,他很邋遢,衣服好多都破了,连唯一像样的衣服,也在抢照相机的时候被扯破了。
    他其实长得很清秀,而且,比我更像是受,我真是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被攻了。
    但是在秀气的外表下,藏着的,是一颗猥琐的心。
    他偶尔喜欢开开黄腔,然后就被附近的妹子说了一顿,还跑到我这来投诉。
    他长得很好,就算再过分妹子们还是原谅她的。
    可是我就纳闷了,为什么没有妹子陪我开开黄腔呢!
    但是,最初让我迷到他的,是他的笑容。
    永远都是那么阳光,那么无所畏惧。
    就连死之前对我承诺那时,笑得还是那么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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