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死生契阔 与子成说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5518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城市的灯光是魅人的眼,诱惑着无数的人不惜一切的往里涌。在闪烁的灯光之下,立于城楼之上的人是否快乐?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当我真正懂得了这座城楼的时候,一切,都已经迟了。
    沈离
    我出生的地方在离城市很遥远、很遥远的小山村。我的父亲给我取名叫沈离。因为在我刚出生时,就已经与我的母亲永远的分离了,她在生我时难产死了。我童年的记忆很单调。我家很穷,我没有钱去上学,所以我只能每天眼巴巴的看着和我同龄的孩子们去上学,然后自己躲在芦苇地里玩泥巴,把自己弄的脏兮兮的,一点都不像个女孩子。
    有一次,一群小孩子放学后也来到芦苇地里玩泥巴。他们嫌我碍事,一起骂我野孩子,想要赶我走。我沉默的继续我的动作,对他们充耳不闻。于是,为首的那个男孩把我拎起来,他说:“滚远点,脏丫头!”我倔强的看着他,把手里的泥巴按到他脸上,然后开心的笑。可惜,还没等我笑完,他身后的那些孩子就一起涌过来,把我推倒在地,不停的用脚踢我,还用力的踩着我的脸。我咬着牙不喊不叫不哭泣,我不要被别人瞧不起。“够了!”为首的那个男孩子喊道“我们走。”那些小孩子都听话的停下手,纷纷离开。为首的那个男孩走在人群的最后面,转弯前,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一言不发的走掉了。我知道,他是我们村学习最好的学生,是村长的独生子,他叫单然。那一年,我八岁,他十岁。
    回家后,我爹没有骂我把衣服弄脏弄破,他摸摸我的头说:“离儿,你就这么几件衣服,省着点儿穿。”我在我爹温热的手掌下乖乖的点头。我爹呆了半响又说:“爹爹对不起你。”他叹息着转身,进屋点上了卷烟,默默的抽着。我把脏衣服换下来吃力的洗着,眼泪一滴滴的落在水盆里。那些孩子真的把我弄疼了,我换衣服的时候看到我的胳膊青了一片。我看着发青的胳膊在心中暗暗发誓,我再也不要被别人欺负。
    我把我爹刻木用的刻刀偷了来,用破布条把它紧紧的绑在了我的小腿上,随身携带。我仍然去那片芦苇地里玩泥巴,单然他们仍来与我抢地盘。这一次,单然一个人走过来对我说:“沈离,你再不走,还会挨打的。”我依旧看着他不说话。有人在喊他:“然哥,不要跟这个又穷又脏的野丫头废话了!我们……”我径自走到那个正在喊叫的男孩子面前,仰着头瞪着他问:“你骂谁是野丫头?!”“你!你这个没有娘的穷杂种!”我突然把刀拿出来划破了他的衣服,划伤了他的胳膊。他惊骇的伸出手把我推倒在地。我咬着下唇站起来,拿着刀向他刺去,他再次把我踢倒在地。我趴在地上爬到他脚下,用一只胳膊抱住了他的腿,用另一只手拿着我爹的刻刀狠狠的往他腿上划。我看着他腿上流出来的鲜血一点都不害怕,而是更兴奋的拿刀去割他,面无表情。于是他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单然听见哭声后跑了过来一把把我拉开,他说:“沈离,你是我见过的心肠最坏的丫头!”语音刚落,他的手背上就多了一条红艳艳的伤口。我昂着头对他说:“单然,你带着他们滚!这是我的地盘,你们的地盘,在学校里面。!”然后我走到那个受了伤的男孩面前瞪着他说:“你看清楚了!我是沈离,我不是野种,我有娘!你这个爱哭的孬种,给我滚!”他和单然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后,一起离开了这片芦苇地。我赢了。这是我的天堂,再也没有人会来欺负我,骂我是没有娘的野种。于是,我开心的笑了。八岁那年,我便懂得了暴力是解决冲突的最快速的方法。
    不久以后,那个被我划伤的男孩子和他爹一起来到我家问我爹要赔偿费。家徒四壁,拿什么赔给人家?!我爹愤怒的把我踢倒在地,他喝道:“跪下!给你叔陪不是!”我跪在我爹脚底下,不敢抬头,我怕他们看见我充满仇恨的双眼。因为穷,我和我爹就只能弱者,任人欺凌!最后,他们搬走了我家唯一的一张桌子。我不明白,一张桌子对他们有什么用,我只知道,没了那张桌子,我和我爹就只能坐在土锅边就着尘土和柴灰吃饭了。我恨我贫穷。我不但没有钱去上学,我甚至吃不上一顿饱饭。八岁那年,我便期望着走出这个山村,走出这个贫寒的家。
    我十一岁那年,我爹娶媳妇了。娶了一个刚死了丈夫,比我爹还大五岁的寡妇。我爹娶她的前夜对我说:“离儿,爹娶她,是想让你有个娘啊!她是个好女人,她会对你好的。”我哭了。我说:“爹,您跟离儿两个人过日子不好吗?离儿不要后娘!”我爹没有再说话。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我爹娶她,是因为她是个能干的媳妇,她能给我爹生儿子,不像我娘,生下我这个没有用的女娃儿,浪费粮食。
    我后娘刚进门时,对我很好。她给我买了漂亮的红袄儿,冬天我终于不用再担心被冻出冻疮了。可是,我从来不叫她娘,我一直叫她阿姨。所以后来,她渐渐的不喜欢我了。我常听她在我爹面前说:“儿啊,还是自己的好。别人的娃儿,不防老,更别说女娃了,嫁出去,就是别人家的了”。我爹听她说时,总是沉着脸不吭声,然后向我投来心疼的目光。其实那时候我想说,我会养他们老的。我会把他们带到灯红酒绿的城市里,孝顺他们。只可惜,他们从来给过我说的机会。她不是我亲娘,又怎么会懂得我的心。当我还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姑娘的时候,我就已经懂得克制,克制所有的情感包括爱与恨。
    我后娘嫁过来一年后,就给我爹生了个男孩。我爹乐的合不拢嘴,给我同父异母的弟弟取史叫他沈云飞。我的弟弟从小就是个漂亮的孩子,我的少年就是和他一起度过的。虽然因为他的出世,我的后娘对我更加刻薄了,我爹也没有以前疼我了,但我依然爱他。我心甘情愿的把我的所喜欢的吃的穿的都给他。我最喜欢他伸出胖嘟嘟的小手抚摸着我的脸,口齿不清的叫我姐姐,然后对我露出纯真的笑脸。他是唯一一个对我依然笑容灿烂的人。有他以后,我才知道人与人之间,也会存在温暖。
    我弟弟七岁的时候,我终于脱离了这个让我疲惫的家。那一年我十八岁。那一年,我后娘在我面前与我爹争吵。她说:云飞该上学了!没有学费,咋办?家里穷得叮当响了,还养个不会挣钱的女娃,别人的闺女都嫁了,她凭啥不嫁?!我站到她的面前,瞪着她喊:你又不是我亲娘,你凭什么要我嫁?!然后我爹厚重的巴掌就落到了我的脸上。我跌倒在爹的脚下,脸立刻肿起来。我从跌倒的地方爬起来,看着爹,说:爹,你为了一个女人打我!没有娘不是我的错!我爹再一次扬起手掌,我的泪流下来,爹的手以一种僵硬的姿态留在半空中。我后娘在一旁恨恨得咬牙,笑骂:贱丫头,叫你不嫁!我七岁的弟弟从里屋出来,跑到我面前,掂起脚,轻轻抚摸我的脸,一脸认真的问我:姐姐,你疼不疼?我抱住他,泪水不断,说:云飞姐姐有你,姐姐就不会感到疼痛。那天晚上,我对我弟弟说:云飞,姐姐要走了,姐来供你上学,你要好好的学啊。云飞似懂非懂的点点头,然后问我:姐,你要去哪里,啥时候回家啊?我摸着他的头说:等你有出息了,姐就回来了。我走的时候,我爹和我后娘睡得正香。就这样,我永远的离开了这个贫穷的家。在我残缺的心里,这不是家,这是我仇恨的根源,它是我的地狱。
    我不要嫁人,因为我喜欢单然。那个对我充满怜惜和一丝惧怕的干净男子。可是他,没有喜欢我。他没有上我家来提亲,他考上了北京大学。那年他二十岁。我要去找他,去北京。只有他,在我把那个男孩划伤后,只有他,还会理我,还会对我说:沈离,你这个傻丫头,你到底在害怕什么?为这一句细致入微的怜惜,我迷恋了他十年。我要去灯红酒绿的城市里,与我爱的男子,幸福平淡的过完我的下半辈子,让我心爱的弟弟受到最好的教育。所以我必须走。没有路费,我偷走了后娘一半的积蓄。
    到北京以后,我给单然打过电话。所以,我在北京车站一下车,就看到了个子高高的穿着白衬衫在人群里眺望的单然。看到他在见到我瞬间流露出的疑惑与惊喜。他穿过人群走到我面前,说:“沈离,你真的来了。”“单然,我要在这里生活。”单然鄂然,为难的神色一闪而过,他说:“好。”
    单然安排我住进他女朋友的寝室。直到彼时我才知道,单然已经心有所属。他喜欢他的女朋友赵欣蕊。住在北大的女生宿舍,住在我单然亲爱的女子身边,我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难过。我想要逃离。我一直在单然他们上课里四处奔波的找工作。找了很久,最终只是留在一家很小的饭馆里当小工。因为即使我青春即使我秀丽,也只不过是一个没上过学的乡下人,没有人收留我,只有这家小饭馆,因为有人刚刚辞职,才给了我一次卑微的机会。虽然收微薄,工作辛苦,我还是毅然决然的从北大宿舍里搬了出来,开始了我新的生活。
    我走的时候,欣蕊拉着我的手,说:沈离,照顾好自己,有空就回来。我安静的点头,看着欣蕊那张莹白妖艳的脸,问她:大一才刚过四个月你为何就如此轻易的答应同单然交往?她笑着拍拍我的头说:是他答应我,是我喜欢他。“是你先喜欢的单然?”“是的,从大一入学报到见到他第一面起,到现在已经有一百二十天了。”我对她说:我喜欢单然,喜欢了十年,我不会因为你们一百二十天的恋爱就轻易放弃。“沈离,不要与我争,我能给他的,你给不了。”我骄傲的转身,不理会她的警告。彼时,我只是个不懂事的乡下丫头,不懂得赵欣蕊当时的好心相告。上车的前一刻,我对她说:欣蕊,你可知道,我如此着急的离开,就是为了与你公平的竞争,我要他爱上我沈离。
    我工作的饭馆叫做芸生。杂乱的员工宿舍,严厉的老板,辛苦的工作都让我感觉辛苦,但我心中依然欢喜,因为我终于跻身于这个城市之中,因为我终于有机会,接近我心爱的男子。
    离开北大一周后,单然出现在“芸生”门口。我听见他彬彬有礼的问道:“请问,沈离在这里吗?”我急忙放下手中的工作,走到他面前,说:“单然,我在这里。”单然把我拉到街角,他说:“沈离,你为何不辞而别?!”“你已经有女朋友,我应该以什么样的身份留在你身边,留在只属于你的大学?”我直视单然。他却选择了沉默。我转身要走,他拉住我的手。我轻轻挣扎,他的手却越握越紧。他说:“沈离,我注意了你十年。即使是朋友,十年的情分也不能就这样断了吧?!”“十年。那你为何最终选择欣蕊?正因为我对你的感情不止是友情,所以我宁可就这样了断!”我挣脱他的手,开始往回走。一步,两步…我不能回头。忍着心痛,我脚步坚定的离去,不想让单然看不起。“沈离!我在全国最好的大学,你应该知道我们贫穷的家乡供不起我,是欣蕊一直在帮我,我不能对不起她。”“你是不能放弃你身边的物质满足!”我任性的指责,“那么,你并不爱我。”“沈离,你十年如一,都是这样的任性。”他叹息,我沉默。“……”“离儿,”他从身后拥住我,吐气如丝“请给我时间,你要相信我。”
    单然
    我爹是我们村的村长,所以从小,我就是一个受人尊重的孩子。我的书读的是出了名的好。于是,村里人合伙拿钱供我去上学。我身后总是跟着一群小孩子,他们以仰慕或顺从的表情叫我然哥,我说什么他们都听。所以从小,我就是个让人自豪的孩子。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只有一个人,从来不服我。她就是一天书都没读过的沈家丫头——沈离。直到现在,我只要一闭上眼睛,依然可以看见她那双十年不变的冷漠的眼睛。那双无情的眼睛在她可爱的脸上是那样的不协调,可我却无端的为此沉沦。她可爱的脸上野性十足,让我在惧怕的同时为她无限怜惜。每次看见她,我都会情不自禁的问她:“沈离,你究竟在害怕什么?”我知道,若不是惧怕伤害,她不会连微笑都吝惜。每一次,我都想对她说:“不要怕,我会一直保护你的。”可每次我都把已到嘴边的话硬生生的吞了回去。彼时,我就知道,承诺不可以轻易许下,不能兑现的承诺是伤人致深的武器。我怕话一出口,若不能兑现,会伤害到这个让人心疼的小丫头。
    18岁那年,我对我爹说:“爹,我想上沈家提亲。”我爹当即震怒。他说:“沈家?!沈家那么穷,又有个那么会算计的女人,你担的起吗?!去上学!考个好大学,娶个好姑娘,离开这个穷地方!”“我要娶沈离!”“娶那个看见血会冷笑的怪女人?!我绝不允许!”“我只要沈离!”然后,我爹的巴掌就这样落下来,打在我脸上,“除非我死了!”我听到他的咆哮。我终于在我爹的巴掌下屈服。我承认,我懦弱。
    20岁那年,我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大学——北大。我爹和我娘高兴又着急。因为我没有学费。在大学接受教育,是需要很大一笔钱的。而我要付出的代价就是抛弃我一直高高在上的自尊,去城里接受捐助,去申请贷款,去求每一个有可能帮助我的人。或许,这就是出生在穷乡僻壤的孩子的命运,我只能认命。
    我终于来到北京,进入我一直想妄的大学之门。新生报到的第一天,我就遇见了这个改变了我一生的女孩,赵欣蕊。我看见她穿过人群走到我面前,笑容满面的对我说:“嗨,我叫赵欣蕊,你呢?你电话多少?”她从口袋里摸出手机,对我微笑。我顿时感觉到窘迫。我装做洒脱的样子回答:“我不用电话。我不需要联系谁。”“那,你班级呢?你在哪个宿舍楼?”纠缠不过,我把班级宿舍都告诉了她,然后潇洒的转身,身边的男子对我投来艳羡的目光。其实,欣蕊很美。莹白如月光的脸,高挺的鼻梁,小巧的嘴,高高的个子,丰满的身材。可不知为何,看见她的那一刻,我竟无端的开始思念与她无丝毫相似之处的家乡女孩,我青梅竹马的沈离,那个仿若受伤刺猬一样的小丫头。
    欣蕊在开学的第二天来到我宿舍楼下等我,怀里抱着崭新的手机。见到我她很开心,把那个新手机塞进了我怀里,接着,害羞的跑开。后来,是她来我的班级找我去吃饭。再后来,她天天坐在篮球场边看我打篮球。渐渐的,我身上的白衬衫,脚上的运动鞋,肩上的休闲包,手上的手表,都被打上了欣蕊的印章。所以最后,她自然而然的成了我的女朋友。在她身边,我感觉自己是一个被包养的小白脸。很多很多时候,我是寂寞的,比以前更甚的寂寞,因为,有了欣蕊,我便要强迫自己不去思念那个一个人孤单的在芦苇地里玩泥巴的小丫头,沈离。我不想做一个薄幸的男子。欣蕊给我太多,我不能辜负。
    就在我下定决心要忘记沈离的时候,她的一通电话就击碎了我所有的信心与决心。我想,既然不能娶她,朋友总可以吧,至少我还可以经常看见她,照顾她。让她不再那样的孤独。
    

2024, LCREAD.COM 手机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