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香港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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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的喧嚣已经把盛夏的温度上升到了极点,似乎在灼热的太阳下什么都会融化。而就是在这样一个钢筋混凝土铸造的城市,给人的冷漠无情却犹如三九天气吃冰块——凉透了心。
第一次在香港乘坐所谓的地铁,是去中环,我只知道列车机械式的启动,加速,减速,停车……不知过了多久,中环到了。而我去的是兰桂坊那边的一家酒吧。也许大家猜到了,或许猜到了开始。是的,我的确是去那边,至于哪一间酒吧我记不得了,只记得当我看到他在和一群女孩喝酒时,我彻底的释然了。一般人看到这种情况肯定会想到冲上去,可是我是理智的,俗话说冲动是魔鬼,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得不为那些经不住打击的情人感到惋惜。这就是成熟和幼稚之间最大的差别。因为我有的是青春挥霍。摸摸兜里的荷包,那是我生日时他送我的,虽然只是地铁口不到二十块的钱包,但是却是我喜欢的南韩款式,不需用拉链的那种双开钱夹,自打那以后,就再也没有看到市面上有过这种款式。
叫了一打百威,其实我对酒不是很在行,说的出来名字的就只有百威和零点。服务生过来的时候我仔细的端详了一下,小男孩长得还不错,浓浓地眉毛下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不是特别大,但是特别迷人。鼻子是蒜头鼻,小小的鼻翼,嘴巴是那种樱桃小嘴,特有的上嘴唇厚下嘴唇薄的那种,看上去就想咬一口。
其实本少的酒量也就是3瓶,今天只是赌气才一次性买这么多,因为我坐的位置比较特殊,用句官方话来说就是属于交通要塞。每次那个小帅哥都要从本少身边路过,于是出于喜欢和无聊,就故意把腿伸到路中间,这样他只要过来必须要我让。而每一次要想从本少身边经过必须喝一杯,主要是喜欢看他喝的样子,一仰头,喉结一动,一杯酒就下去了,嘴角还因为喝得太急而渗出些许酒汁,然后他用手背拭去。那潇洒的动作浑天而成,一点都不做作。约莫喝了五六杯后,他的小脸开始慢慢红润起来,喝酒的速度也明显慢下来,从开始的“一口闷“到现在需要喘几口气才基本上喝完,于是我开始调侃着他:“小帅哥,酒杯里面的酒还没有喝光哦,是男人就不要耍赖!”他朝我笑了笑,至今我都还记得那笑不露齿的表情,嘴角微微上翘脸蛋上露出浅浅的酒窝,然后脖子一仰,把剩下的小半杯就喝进肚子里。
看看表快10点了,也就是酒吧里面正式开始活动的时间到了,一般这个时候的人气也是最旺的,可是我一个人坐在桌上却麻木的不行。在这一瞬间我终于领会到什么叫做灯红酒绿,原来就是在说这样的场面。各种灯光交错着变幻它的不同方位和颜色,再配上发烧级音响里面放出的几乎爆棚的DJ舞曲,让整个场子的气氛充满了似乎随时都要喷发的激情。坐在凳子上,心神却跟着场子一起舞动着,平时看着朋友们隔三差五地进酒吧,我还纳闷怎么酒吧就那么有吸引力?原来其中的奥秘就在此,让人不知不觉地融入到那种气氛中。
有个帅哥请我跳舞,在舞池中陪我跳着各种舞蹈,其他的人们给我们让出一个圈,我们就在圈子中间跳着,随着音乐的节奏不断变换着舞姿,伦巴、探戈、爵士……跳着跳着,我的男朋友发现了我,很生气来朝我走过来,拽着我的手腕执意要把我拉走,我拼命抵抗,情绪十分高涨。
“帅哥,醒醒,我们打烊了。”昏昏沉沉地我被人推醒,原来我是在做梦啊,我就说像我这样的普通男孩怎么会有人请我跳舞,而且还是全场瞩目的焦点,那完全就是妄想。于是我揉揉朦胧的睡眼,模糊间看到一个似曾相识的背影,紧接着我有睡着了。
当我再次有感觉,是在一个人背上。不要误会,是那个人骑着摩托车搭我。至今都怀念那段情感,以及那种“小帅哥”造型的摩托,虽然现在不准在香港驾驶这种危险系数极高的车。被刮过双耳的风吹醒了我,不自觉地用手摸了摸前方,软软的,可是却棱角分明,好像是并排着的,手感很好,应该是男人的腹肌吧?这时前面传出来声音:帅哥,醒来了就请说你家在哪里,我好送你回去!糟糕,我现在还住在男朋友家,我怎么可能厚着脸皮再回去?脑子飞速地转了N圈,晃眼看到明爱医院的广告牌,于是不假思索地说:“厄,我家在永爱道附近,你把我丢到最近的车站就OK了”于是那位帅哥就把我载到金钟。这些都是后话,因为下车后的三秒钟我就后悔死了,因为他就是在酒吧被我灌酒的那位小帅哥。没穿服务生装的他显得更帅气动人,衣服是常见的T恤,可是配上他古铜的肤色甚是好看。典型的广东型身材不高,却很健美,完全不像大陆的男人那样白白嫩嫩的奶油小生。5555555老天真的是折磨我不够,还要变本加厉来!后悔啊,悔恨啊,就这样在回忆中又独自度过了很长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