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并肩看天地浩大  第九章——圣旨(二)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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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天承运,皇帝召曰。今蜀王世子、郡主来我大秦帝国,朕龙心盛乐,特命镇南王风刑天、五皇子夜君麟带蜀王世子、郡主游览我秦国皇都轩澜城,以介我大秦威仪,切不可怠慢。次月二十五日,乃朕之生辰,望蜀王世子、郡主以及镇南王、五皇子等齐聚冼歆殿与天同庆。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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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在路上疾驶,溅起了一地的泥。昨夜刚下过雨,地上湿的厉害,正巧几个百姓走过,溅了一身一脸。
    田富贵穿着老婆昨天刚做好的新衣服,刚想和几个朋友弄点小酒喝一壶,就被一辆车溅了一脸的泥,心里自然十分窝火。
    撩起袖子就要破口大骂,哪知旁边的王乐乐一把撸过去捂住他的嘴,几个人退到一边。
    田富贵正要发作,那边的李天立刻小声说:“你丫的不要命了,看那。”
    李天手一指,田富贵顺着他的方向看去,只见一队穿着铁甲手持长枪纪律有素的士兵小跑前进,不紧不慢的跟着马车。
    士兵分为两路纵队,前面还有开路的小兵驱赶着民众。
    几下子,那队士兵就已经来到田富贵等人的面前。一股肃杀之气扑面而来,铁血雄风,只有经历了战场厮杀的真正军人才能有的铮铮铁骨无可匹敌。
    回过神来,田富贵才发现自己的脚都软了:“这是皇帝老子出游啊,他娘的,吓死老子了。”
    马车上,夜君麟东张西望,一会看窗外,一会看着马车,根本消停不下来。
    夜君麟眨巴着丹凤眼,手指了指马车:“这个是什么啊?”
    “噗”,一旁的萧倾兰实在忍不住了,一口笑出来:“你是真没见过马车啊还是没见过世面。”
    “郡主多虑了,五皇子三岁之后再未踏出宫门,自然对这马车没有印象,无需郡主废心。”风刑天眼睛微眯狭长的眼中突然让萧倾兰感到了危险的信号,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战,小脸都气白了。
    而夜君麟就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低着头,缴着手指头,让萧倾兰想到了一个词:我见尤我怜。
    一旁闭目养神的萧倾月睁开眼,嘴角带笑,和煦得像一团春风:“五皇子不要生气,倾兰不是这个意思,不要怪她。”
    夜君麟听到后抬起头,眨巴眨巴眼睛,看看这三个人。
    萧倾月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头,嘴角的笑越发温和,窗外的阳光撒进马车稀稀疏疏却也比不过那笑的柔意。
    夜君麟重重地点了点头,笑得灿烂无暇:“那好啊,只不过你们也要答应我叫我小麟,不要叫五皇子,我不喜欢。”
    风刑天的眼神却很平静,像一汪死水,但是却引起了萧倾月的警觉。
    这个人,有问题。
    轩澜城的大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到处可以听到各种吆喝声。街边酒馆饭庄更是人头攒动,喧哗一片。
    “来来来看一看嘞,新出炉的肉包,两文钱一个诶!”
    “李家铁铺,专打各种神兵利器,江湖上的朋友可不要错过呦。”
    “轩澜绸缎庄新货进店,各位姐姐妹妹大妈大婶瞧一瞧嘞。”
    “您看这成色,我怎么可能骗你啊,老白,咱俩可不是第一次做生意啦,我你还信不过吗。”
    “王氏叫花鸭,鲜嫩酥脆,麻辣爽口,天下第一鸭,名不虚传。”
    这里已经是闹市了,风刑天遣散了士兵,让他们身着便衣,在暗中保护。
    一进轩澜城,萧倾兰就闲不住了,在城里四处逛逛,但是她那妖魅气势和凹凸有致的身材,让无数男人目瞪口呆。
    “想必诸位都听过白娘子的故事吧,那白娘子被镇在雷峰塔之前与法海搏斗,水漫金山寺,最后还是输了。但是你们知道法海为什么追杀白娘子吗?”
    “因为她是妖呗。”“因为法海想金塔藏娇!”“因为法海喜欢许仙,妒忌她。”人群一阵哄笑……各种稀奇古怪的奇葩答案像竹笋一样冒出来,吸引了萧倾兰。
    萧倾兰走到人群旁边弄了一块面纱也挤了进去。抬头,看见一个书生摸样的人蹲在台子上,和台下的人群说得热火朝天。
    此人倒是眉清目秀,唇红齿白,身姿修长,颇有一番书卷气。
    等人全都安静下来,那书生笑眯眯地点了点头:“那位老兄说的没错,法海喜欢许仙,嫉妒她。”
    人群再次笑了起来。
    那书生双手虚按,说到:“曾经白娘子在还没有成精的时候,只是一条小白蛇,她本来是被法海收养的。有一天,法海终于功德圆满,就要飞升去西方极乐世界成佛。观音大士赐给他一颗金丹,吃了就能成佛。那白蛇乘法海不注意偷吃了金丹,又潜逃遁走,却受不住金丹内力,差点爆体而亡。后来遇上了许仙,许仙好心救她就用自己的血掩盖住了金丹的丹气,就此与白蛇结下孽缘。法海找到白蛇并镇压她的同时,白蛇知道自己不敌,将金丹化成的内丹藏在了钱塘江旳一只河蚌里。”
    书生侃侃而谈,将这段趣闻说得天花乱坠。
    众人听的目瞪口呆,连声惊奇。
    “那你们知道白蛇的内丹在哪吗?”书生居高临下,脸上却笑得和善。萧倾兰都被他的故事迷住了。于是就大声喊了一句:“难不成在你那里?”
    书生眉头一挑,拍了一下手:“这位姑娘真是能未卜先知,黄某不甚佩服。”
    萧倾兰有些得意洋洋,但是看到了书生从袖子里拿出来的东西,她的得意就变成了怒火。
    只见那书生从袖子里拿出一个小盒子,盒子打开之后一阵耀眼的红光突然窜出射在天边,让无数人为之惊叹。而萧倾兰却看到了盒子里的东西。
    那是一颗玉米大小的血色珠子,在木质的盒子里更显的它雍容不凡。
    但对萧倾兰来说,这颗珠子曾经是她蜀国的镇国之宝血东珠。据说这是从一对深海人鱼的眼泪里凝结而出的至宝。活死人肉白骨,更是有可能的。
    然而这宝珠怎么可能落在这书生手里,只有可能是他偷来的。
    想到这里,萧倾兰玉足一点,掠上台前,身影轻巧如烟。不为别的,一出手掌心直奔面门,纤腿一甩,踹向他的胯间。
    书生一手抓住萧倾兰的玉掌,然后向下一别,萧倾兰只好往上一跃翻了个身。
    那男子任是面色不改,笑到:“姑娘怎么好好的动起手来了,莫非是看上了黄某,想比武验亲?”
    萧倾兰还是女孩子,毕竟脸皮薄,小脸通红,手上招式更快了,右腿膝盖一顶,顶向他的下颌。
    书生身体下伏,左脚一个扫堂腿过去正中萧倾兰唯一站力的左脚,萧倾兰立刻站立不稳倒向台下。
    此时萧倾兰脑子里一片混乱。天啊,如果我破相怎么办!早知道就好好学功夫了。风刑天,你个混蛋,怎么还不来救我!
    萧倾兰的脑海里不断闪烁着那日蜀国皇都被攻破,风刑天手持银枪坐于马上,任凭身边百万雄兵呼啸而过的身影。那一幕,太过震撼人心。
    就这样想着,腰间突然一热,被一只大手环住,靠上了一个温暖的胸膛。
    (其实夜写这篇小说还有很大的因素是由于我们班的男生们GAY太多。万年受、邪魅攻、贱受,攻受皆宜的实在太多了。当然,我也不知道他们的性取向,可是眨眼一看,绝对是正宗货。虽然还没有人做过最后一步,但是亲过的人不在少数。所以,夜光荣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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