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七章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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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日,沈常青下帖子请施崇涣来家里吃顿便饭,沈会长的赐家宴那是极其风光体面的事情,施崇涣知道沈常青有个长子正是一表人才的年纪,他自认爱女美丽不可方物,一直想为她觅得一位佳婿,如果能在借此和沈常青结下秦晋之好,那真的是锦上添花的好事。
    今日去沈宅赴宴,施崇涣留了心思,特地带上了女儿一道去。
    施蓝笙今天穿了一身香槟色柳条丝的旗袍,领口守得很紧,下摆也开叉也很低,倒是个素净保守的打扮,她今日梳了两条辫子,这样的发型在北平的时髦圈子里是很显得过时的,但是按在她身上却是别有一番风情。
    沈常青一见到施蓝笙,心里就一阵波澜起伏:“这个施先生家里的千金也出落得太标志了!真正称得上天上人间,倾国倾城了!”他一个走南闯北的巨富,什么样的绝色没有见过,但是见到施蓝笙,还是要暗自惊讶一番,自家儿子虽说不到谈婚论嫁的年龄,但是周围几个朋友的孩子说下亲事的也不在少数,沈常青便装作坦率地跟施蓝笙话了几句家常,大抵是问了些在哪里上学,都读过些什么书之类的琐事,这个施蓝笙从小受过极好的教育,不仅是生的美丽,谈吐也非常好,沈常青见她不仅外貌出众,才学也是同辈人中的佼佼者,答起话来知书达理,心里是喜欢得不得了,恨不得当即就定下来这个未来儿媳妇。
    施崇涣在一旁观察沈常青的反应,得知他跟自己动了一样的心思,心中也十分得意,吃饭的时候,沈常青特意吩咐听差:“快去叫大少爷过来,就说有客人,叫他陪着一起吃饭!”想了想,又补充到:“把小少爷也叫过来!”沈常青见到了这么漂亮的儿媳妇,他心里还是有点不服气的,小儿子一直是他的宝,也是样貌人才出众,天上人间独一份的尊贵,他心里存了个劲,也要把梦珩叫出来给他瞧一瞧。
    沈常青平日里极少在家宴客,就算有,也不会叫沈马也作陪,所以今儿个兄弟两接到听差传话说要晚上一起陪客人吃饭的时候,心里都好大的牢骚,他俩准备晚上去看电影的!
    沈马也一进上房,便看到有个女学生打扮的人坐在那里,施蓝笙循声往门口的方向一看,看到进来的沈马也和沈离原便起身微微一福,颔首一笑。
    她这再平常不过的浅浅一笑却跟一股三月天的和煦春风似的,伴着花卉的清甜香气,悠悠地撩过沈马也的每一处细胞,直直溜进他的心里。
    沈马也读的是男子学校,平常接触女学生不多,再加上他这个人脑子里面天生少了一根筋,满身满脑都是想着他弟弟一个人,平日里对女生并不是十分在意,但今天乍一看到施蓝笙,他就跟一个在沙漠里独行的旅人见到清泉,浑身心的透着惬意舒爽,这种心灵层面上的春风拂面让木讷的沈家大少当场愣在原地,直直地盯着施蓝笙的脸瞧,施蓝笙见到这个浓眉大眼却愣头愣脑的年轻人,盯着自己看竟有点呆若木鸡的味道,觉得有趣,抿着嘴一笑轻轻的别过头去。这落在沈马也的眼里,又是一道说不出的风情。其实最近沈马也饱受折磨,他心里也想过,要不找个女朋友吧,兴许自己这病能好,到时候不至于害了梦珩。所以,这会子的沈马也,就跟那嗷嗷待哺的小兽似的,全身心地渴望着一个女人跟他谈一场恋爱。见到这个施蓝笙,可不就是一斤酒装进了十两的瓶子里,正好了么!
    还是沈常青出言做介绍,才把出神的沈马也拉回来。大家互相做了一番寒暄夸奖就入了席,三个家长都存了同一个心思,沈马也和施蓝笙之间也有些暧昧不明的小火苗一丝丝地窜动着,沈离原那是浑然不知,他还想着早点结束,跟大哥去看电影呢!
    晚宴设在沈宅的上房,沈常青坐在上首,施崇涣坐在他右手边的主客位子上,施蓝笙就挨着父亲坐在旁边。翁琇云和沈马也、沈离原依次坐在沈常青的左手边,这样一来,沈马也正好跟施蓝笙对着坐。
    沈马也因为被春风吹呆了脑子,饭桌上一直都出于发愣的状态,施蓝笙却是个落落大方的,她答起话来彬彬有礼,滴水不漏,又不给人一种做作感,沈常青心里喜欢得紧,笑着指着沈马也说道:“你们瞧瞧!我家里的这个大小子还没施翁家的千金抹得开呢!就跟个闷葫芦似的!”
    施崇涣哈哈一笑:“沈公子一表人才,眉宇间英气十足啊,男孩子话少点好,这才显得稳重呢,听说是在德国军事学校读书呢?”他问这话的时候眼神是对着沈马也的,沈马也呆呆的还在出神,反应过来才尴尬地称是。
    “说起来,小女蓝笙还是你的同龄人呢,现在都是在外边上学的,你们之间倒是有好多话可以互相交流呢!”施崇涣这话说的意图太明显了,不过却恰恰合了沈常青和夫人的心意,吃过饭,沈常青主动说道:“施翁,咱们俩去我书房谈,我最近得了几幅名家的画,你帮我鉴赏鉴赏,年轻人就让他们自己玩去!”施崇涣会意,跟着沈常青移步书房。
    沈马也正手足无措呢,翁琇云起身对着坐在沈马也旁边的离原招招手:“梦珩,你跟娘到房里来,我有事找你。”走了几步又回头嘱咐道:“衍儿,你替我陪施小姐逛逛,说说话!”
    沈离原被翁琇云拉着老大不情愿地往出走,他一步三回头,就想跟沈马也使个眼色打个暗号啥的,告诉他快点脱身,还得一块去看电影呢。谁知自家哥哥跟个傻子似的低着头坐在施蓝笙对面,根本就没往他这边瞧。沈离原老大不爽心有不甘地被翁琇云拖到房间去了。
    厅内只剩下沈马也和施蓝笙两个人,沈马也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顿时又尴尬又窘迫,他抬起头来看了施蓝笙一眼,又讪讪地低下了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真对不住,我向来没接触过这样的场面,平日里都是跟兄弟们一块玩,不知道怎么招待你。”
    施蓝笙就坐在他对面,沈家厅内一到晚上屋内电灯就开得极亮,这种略带微黄的灯光照在她身上,越发显得她面容白皙,容貌清丽,黑色的瞳孔里泛着水光。她见沈马也这样坦诚,差点噗嗤一声笑出来,便道:“听我爸爸说,沈伯伯家里的花园修的极好,当时建造的时候,特意还去南方看了拙政园的原样,很多精致都是仿着造的,刚刚吃完饭,劳你带我去瞧瞧,顺便也消消食。”
    沈马也一听便站起来,侧身指了指门口:“那么,请罢!”
    施蓝笙看出他是个不会体贴女士的,但是觉得他这样坦率直爽的样子也很好,两人就在沈家的园子里面逛,沈常青命人在园子里隔一小段路就安了电灯,现在一盏盏得都点起来,在斑驳树影假山怪石间,倒是很有一番观赏的趣味。沈马也双手插在裤袋里,光顾着低个头走路,施蓝笙跟在他后面,两人都沉默着不说话。走了一会,沈马也转过身才发现施蓝笙跟自己已经拉好好大一段距离了,他有点不好意思,走过去说:“实在是对不住,我,我。。。。。。”
    沈蓝笙站在一盏路灯下,定定地看着她,抿着嘴一笑,说道:“我知道,你是军事学校的学生,你刚刚走得大概是所谓的正步吧!”她微微歪着头跟沈马也开玩笑,沈马也不知道是今天的月光特别亮还是今天的院子里的灯瓦数特别高,他看过去,施蓝笙身上就散着那么一圈月白色的柔和的光,在氤氲的光中,她看着施蓝笙歪着脑袋,微微的笑,眼睛里面好像看得到星光。
    沈马也被她这句说得不好意思,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他决定不那么没出息了,想了半天问了一句:“你是在哪所学校念书?”
    原来这个施蓝笙就读的教会学校,就是跟章蕴博是同一所的,沈马也和她是同龄人,又都是接受西方教育的学生,有了共同的话题,聊起来也就不费劲了,但是施崇涣这个小女儿真的不是等闲之辈,一般女孩子家在外读书,无非也是钟情于一些儿女情长的东西,而这个施蓝笙,她自己课外看书不少,对很多领域都有涉猎,竟然还能跟沈马也一起聊起了拿破仑,拿破仑一直算是沈马也的偶像,这下他也来劲了,两人竟也说得十分投机,施蓝笙看着沈马也的眼睛,说道:“拿破仑是个英雄,虽然他最后遭遇了滑铁卢,但是这并不能否定他的丰功伟绩,他纵使在行军打仗中,也能每天抽出时间给约瑟芬写信,这才是所谓的铁汉柔情,我敬佩他这样的男子!”
    沈马也没想到现在的女学生有这样的见解,他之前对女孩子的印象一直都是麻烦,碎嘴,胆小,狭隘,拖后腿等等的,而面前这个施蓝笙,就好像是老天爷照着他的心思给他捏出来的一么一个人物,严丝合缝的称了他的心意。
    两人说说笑笑过了许久,直到听差到院子里来找他们:“大少爷,施先生说要带小姐回去了,这会正在咱们堂屋等着呢!”
    沈马也和施蓝笙对看一眼,然后又一路沉默不语地往堂屋走去,两人心里却都跟吹进了一团浓雾似的,朦胧飘渺间又带着点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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