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五三章 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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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宇扬翻了翻,在一堆衣服中间找到了几本厚厚的笔记本,拿过来打开,里面竟然都是有关他的报道的剪贴和写得密密麻麻的,云翔的感想,嗯,或者说是牢骚比较贴切。
没考虑过这是私人物品不能翻看什么的问题,墨宇扬直接全部抱走,坐在床边一页页地翻看起来。
里面的字句很直白,用词很简单,没有任何多余的修饰,就只是在陈述他当时的心情想法罢了,但正因为这样才更加真实,也更让人一目了然。
跳过那些似真非真的报道剪贴,墨宇扬快速地浏览着他的心情笔记,越看越觉得,这就是一个十足十的笨蛋没错!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事情可以像他那么理解。比如五年前他背他去医务室的事,本来只是顺手之劳,他却理解为天下无双的温柔包容和体贴;比如叶千喜欢点有肉的菜却不吃肉的事,本来是个烂得不能再烂的借口,他却理解为叶千的特殊爱好;比如他身边围着一堆女人的事,他理解为魅力超群;比如他玩完就甩,完全不负责又无心无情的事,他理解为干脆果决;比如精英团成员们隔岸观火,等着看热闹的事,他却理解为大家都是好人,都好关心他……
真是够了!一个22岁的成年男人,要不要天真单纯到这个地步!听了叶千说的那些和看到这份心情记录之后,他知道他并不是那种被养在温室里的花骨朵,从小不受父母待见,来这里读书的四年更是过得凄惨兮兮,这样的生活环境居然都没有让他掉进社会大染缸里被腐蚀殆尽,只能说,他真的是个天生的笨蛋。
转头看着床上紧闭着眼的人儿,墨宇扬微微勾起唇角:这样一个单纯的笨蛋,这样一条清澈的小溪,比国宝更加珍贵,他又怎能不好好保护呢?尤其是生活在他这样的圈子里,他这样的清澈单纯更是弥足珍贵!
再翻了翻笔记本,墨宇扬忽然看到几句熟悉的话:
你好哟,我是云翔,今年22岁,你可以叫我小翔,哟咯西顾。
我住哪儿呀?我以前有来过这里,但每次都是和爸妈一起来的,也没有到处逛过,对这里很不熟悉呀。
其实我很好打发的,只要有地方躺就好了,床还是沙发,甚至是地板我都不介意哦,你就算让我住客厅也可以哦。
要不,我叫你墨子吧,你看古代那些圣贤都叫什么子什么子的,嗯,就这么定了。
我今天想去买些日用品,今天是星期天啊,你不上班的吧?我们一起去买怎么样?还可以顺便一起吃早餐嘛,买完如果晚了的话还可以一起吃午餐,然后,下午,你还以带我去找找路,你看,我第一次住这里,也没去过公司,不知道该怎么坐车啊,不先探好路的话肯定会迟到的吧,我也不想第一天就迟到的嘛,我这主意很好吧?
……
晕,这笨蛋居然在讲话之前还要先写发言稿啊?看看这些句子还有修改过的痕迹,他还真是“用心”啊!怪不得有时候他说话说得很溜,有时候又吞吞吐吐颠三倒四的,原来这就是原因!先打过草稿的说得溜,临时想出来的就结结巴巴……笨蛋!他到底是有多紧张多看重和他的对话,只是几句日常对话而已,他都能慎重到这个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