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二章婚礼前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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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村子之前,我给小东打电话,他告诉我萧胤墨有了个女儿,他们一家人去了巴黎,小东问我何时回来参加婚礼,刚吃了闭门羹一肚子火再听到萧胤墨有了孩子,火气收不住了,我发狠话,“不去,我抽不开身。”
他听出了我心情不好,哀求道:“别呀,当年我俩发过誓的,你要参加我的婚礼,我也要参加你的婚礼,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啊,你不能不来,我给你订好机票,你只管过来就行,已经两年多了,你就不想我啊。”
刚才一时气话,哪能不去,我放缓了语气,“到时候我会来,但现在有件事情需要你帮忙……”我犹豫了,小东结婚,正是需要钱的时候,还是算了吧。
见我不说,他急了,催问个不停,我只好告诉他这里的事情,他很干脆的说,“钱的事包在我身上,你只管放心的过来。”
后顾之忧已解决,我很放心的离开了村子,走之前把小东汇来的三十二万钱交给村长,再把设计的方案交给请来的专家,学校放假十天。
又回到了这座城市,熟悉的高楼,熟悉的街道,还有……熟悉的天气,就是没有熟悉的人。心里有一些失落,但更多的是庆幸,萧胤墨去了巴黎,省得见了面尴尬。
骄阳热情似火,照在身上火辣辣的烫,我戴了一顶白色棒球帽和一副墨镜,仍是抵不住强烈的光线,走在行人道旁的树荫下,吹来的都是一阵阵热风,现在我特别怀念西部的天气,夏天和秋天都非常凉快,忽略春冬两季极冷的天气。
我先去住了多年的房子看看,小区的路依旧坑坑洼洼,门口左右两家水果店铺还在,旁边坐了几位老人在下棋。
辞职前我把书全寄回家里,只带走了几件衣服,其余大件的东西都是房东的,我自己的东西都是零零散散的不多,也没啥值钱的,不能用的就扔了,不知道这房子又租给了谁。
站到花园前面,我抬头望向五楼阳台,阳台上晾着几件女士内衣和裤子,窗边有几盆花,一盆四季海棠开着红花,那是我刚住进这房子亲自种的花,旁边的两盆茉莉一盆仙人掌都是房东留下的,海棠花边上的一盆百合正开出两朵白色的喇叭花,显得格外清纯,我的思绪飘到了那一年七夕,本想和萧胤墨过个情人节,可是他晚上有应酬,我等到深夜三点他才回来,当时心里气闷,我蛮不讲理的缠着他给我送花,街上的花店都关门了,他心里愧疚,看我可怜兮兮的样子,最后忍痛割爱,把一盆精心培养的百合花送给了我,还说百合百合我俩一定百年好合。
“百合百合,我俩一定百年好合。”我喃喃道,眼角有泪滚落。
阳台上走出一位粉衣女子,拿着喷壶在浇花,我闪身躲在树后,距离太远看不清她的脸,但那个身影如此的熟悉,肯定是张苗苗。
我送张苗苗到火车站,她哭着说还会回来,果然她就回来了,又把房子给租下了。
不知不觉走到七星花园,这里曾是我和萧胤墨的家,如今人去楼空,三楼窗户紧闭,阳台上的花花草草都不见了,我走后他就没再住过,估计搬回银河湾公馆了,毕竟那里才是他真正的家。
我还是忍不住想上去看看,走到门前发现钥匙已经给他了,门顶的灯依旧亮着,有种错觉他在里面,敲门的手无力垂下,最后站门口抽了一根烟就出来了。
在东北菜馆吃过晚饭后,我漫无目的的游荡在大街上,凌晨两点的飞机,时间还早,走遍我和萧胤墨一起去过的每个地方,公园、商场、餐馆、咖啡厅、酒吧,每到一处就会被纷至沓来的回忆吞没,五内具焚。
这个世界上,没有一种毒药,比回忆更能灼烧人心。
出了机场,我一眼就看到了陈小东,他站在一辆黑色丰田车前,带着墨镜,头发像火炬闪着红光,身上是红色衬衫,下面一条咖啡色的裤子,他总是那么张扬。
他看到我,摘下墨镜,几步奔到我面前,张开双臂,笑嘻嘻的准备抱我,“你总算来了。”
我把手提箱扔到他怀里,他慌忙接住,幽怨的看我,“这么多年没见,你就不能热情一点,难道你不想我啊。”
我听着他委屈的抱怨,忍不住笑了,一拳捶在他胸口上。我由衷说:“你依然没变,还是那个样子。”这样的陈小东教我心中一热,还是我熟悉的那个随心所欲个性张扬的花花公子。“你快要为人夫了,也不学着成熟稳重一点。”